重慶市萬州區人民政府
關于加強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
萬州府發〔2026〕1號
為減少大氣污染,改善城市環境,維護公共安全,根據《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萬州區實際,決定進一步加強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特通告如下。
一、下列17個鎮街所轄131個村(社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具體區域為:
(一)太白街道紅光社區、南池溝社區、復興路社區、和平路社區、青羊宮社區、吳家灣社區、白巖路社區、文化里社區、孫家書房社區、桂花堰塘社區、國本路社區、桔園社區、太白村、永寧村和萬二村;
(二)高筍塘街道電報路社區、東方廣場社區、甘家院社區、高筍塘社區、苗圃社區、太白路社區、王家坡社區、望江路社區、烏龍池社區和西山路社區;
(三)牌樓街道太平社區、大河溝社區、搭馬橋社區、袁家墩社區、牌樓社區、萬安社區、石峰社區、觀音巖社區和印盒石社區;
(四)龍都街道巖上壩社區、金港社區、九龍園社區、紅溪溝社區和大塘邊社區;
(五)雙河口街道一碗水社區、學堂灣社區、槽房社區、螺螄包社區、石梁社區和大榜村;
(六)周家壩街道周家壩社區、獅子社區、集中社區、救兵城社區、流水社區、雙堰塘社區、天生城社區、天子湖社區、天子路社區、映水坪社區和長生河社區;
(七)沙河街道鳳仙路社區、申明社區、落凼社區、玉城社區、沙河社區、花青路社區、安樂村、孫家村、萬斛村和上坪村;
(八)鐘鼓樓街道幸福社區、豐收社區、棉花地社區、八角井社區、陶家坪社區、枇杷坪社區、玉安社區、富祥社區、抗建村、都歷村、小巖村和大團村;
(九)百安壩街道百安社區、扁寨社區、程家社區、尖峰嶺社區、樂居苑社區、三洲社區、慶寧社區、天臺社區、學府社區、張家灣社區、天星村和保安村;
(十)五橋街道萬石橋社區、五間橋社區、蓮花社區、長龍社區、石人社區、龔家社區、民安社區和香爐山社區;
(十一)陳家壩街道陳家壩社區、大河社區、沱口社區、大石社區、機場社區、聯合社區、南山社區和茂合村;
(十二)高峰街道鹿山社區、雷家社區和高峰社區;
(十三)天城街道塘坊社區、太平社區、麻柳社區、小灣社區、陳家社區、董家社區、茅谷社區(4組除外)、詩仙社區、工農社區、高寨村和萬河村;
(十四)九池街道戴家巖社區、黃梅社區和下場社區;
(十五)高梁鎮五梁橋社區和千家村;
(十六)長嶺鎮梨花路社區、長嶺崗社區、龍立村和東橋村(4組除外);
(十七)新田鎮小嶺社區和譚紹村。
二、禁放區域以外的下列區域或者場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一)國家機關辦公場所;
(二)加油(氣)站、儲油儲氣等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
(三)文物保護單位;
(四)車站、碼頭、機場、橋梁、隧洞、交通設施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
(五)飲用水水源、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
(六)醫療機構、幼兒園、學校、養老機構;
(七)化糞池、沼氣池、地下管網;
(八)森林、草原等重點防火區;
(九)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或者區政府規定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其他地點。
三、在禁放區域和場所內,禁止生產、儲存和經營煙花爆竹。
四、嚴格煙花爆竹品種管理。燃放區域內允許經營和個人燃放的煙花爆竹品種為C級和D級產品中的噴花類、旋轉類、玩具類(煙霧型、摩擦型除外)、爆竹類(“土火炮”“大夾小”和“炮中炮”爆竹產品除外)、升空類(火箭、旋轉煙花產品除外)、組合煙花類6類。禁止銷售和燃放禮花彈、架子煙花、小禮花、吐珠煙花產品和單發藥量大于25g、內徑大于30mm的內筒型組合煙花等專業燃放類產品,禁止銷售和燃放擦炮、摔炮、藥粒型吐珠產品。
五、未成年人燃放煙花爆竹,應當由監護人或者其他成年人看護。
六、重大節慶活動確需在禁放區組織焰火燃放的,由區政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七、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嚴禁銷售、儲存、攜帶、燃放不符合本市公布規格和品種的煙花爆竹,嚴禁攜帶煙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八、任何單位和個人應當自覺遵守《條例》和本通告規定,如有違反,應當依法承擔責任;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承擔刑事責任。
九、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重慶市萬州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強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萬州府通〔2019〕4號)同時廢止。
重慶市萬州區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6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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