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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萬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萬州區直管公有住房第二輪
出售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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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州府辦發〔2025〕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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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鎮鄉(民族鄉)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萬州區直管公有住房第二輪出售工作方案》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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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慶市萬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2025年1月8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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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州區直管公有住房第二輪出售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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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為進一步規范我區直管公有住房管理,逐步化解歷史遺留問題,全面建立與市場經濟體制和新時代住房保障體系相適應的住房制度,根據《2024年萬州區資產盤活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 ? ?一、出售范圍
? ? ?此次房屋產權出售只針對由區房屋管理中心管理、處于合法承租狀態并具有不動產權證的直管公有住房。
? ? ?屬于以下情形的直管公有住房不出售:危房;屬于征收決定范圍內的;屬于歷史文化古跡等保護范圍內的;現有住改非、非改住的;產權或租賃關系不明確的;北山大道1399號1號樓;附有違法建筑未消除或未依法處理的;住建部門認為不宜(或暫時不宜)出售的其他情形。
? ? ?二、購買人資格
? ? ?享有使用權的證載承租人或持證使用人(指受讓于證載承租人但未辦理過戶手續的實際居住人)均可申購直管公有住房產權。持證使用人申購的,需提供使用權轉讓協議和證載承租人放棄購買權的書面承諾或其他有效法律文書。因證載承租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遵證載承租人本人意愿,可由其共同居住人持有效法律文書申購。
? ? ?三、出售方式
? ? ?(一)房屋總價
? ? ?出售價格按房屋建筑面積計價,由區房屋管理中心委托具有資質的專業機構評估確定。
? ? ?房屋總價=建筑面積單價×建筑面積。
? ? ?通過空置直管公有住房配租、按市場價租賃的直管公有住房,按照國有資產處置方式處置,現有租住人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購買。
? ? ?(二)購買方式
? ? ?一次性付款。
? ? ?(三)出售期限
? ? ?自本工作方案印發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截止。
? ? ?(四)相關稅費
? ? ?1.買賣雙方的稅費分別由各自承擔。
? ? ?2.房屋用途、土地使用權類型保持不變,土地使用權性質如需轉為出讓,出讓金由購買人繳納。
? ? ?3.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由購房人按房屋建筑面積繳納,存入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專戶。繳納標準為無電梯房屋45元/平方米、有電梯房屋75元/平方米。
? ? ?四、面積確定
? ? ?以不動產權證記載建筑面積為準。公私混合產權房屋建筑面積發生變化的,只在公有部分的面積上增減,私有部分面積不變,其購買面積=測量報告建筑面積-已購買產權面積。
? ? ?五、申購程序
? ? ?(一)申請受理。申購人持房屋租賃證(租賃合同)、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房屋租金(繳納到簽訂購房合同且支付購房款當月止)票據等資料,到萬州區公租房服務大廳(北山大道1399號)領取并填寫《直管公有住房產權申購表》。
? ? ?(二)審核查驗。區房屋管理中心對申購人是否符合購買資格進行審核,對申購房屋進行查驗,結合相關部門單位意見,確定房屋可售狀態和面積,于5個工作日內將審核查驗結果告知申購人。
? ? ?(三)簽約繳款。申購人與區房屋管理中心簽訂《直管公有住房出售合同》,繳納房款、稅費,繳存物業專項維修資金。買賣雙方的稅費分別由各自承擔。
? ? ?(四)產權登記。申購人持《直管公有住房出售合同》和房款、稅費、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繳款憑證等相關資料到區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產權轉移登記。
? ? ?(五)房屋交付。直管公有住房產權出售后,其使用權并未發生變化,因此一律按房屋現狀交付。產權轉移后,原房屋租賃合同自動終止,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重慶市城鎮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辦法》《重慶市查處違法建筑若干規定》等法律法規,新的房屋產權人依法享有業主權利、履行業主義務、承擔房屋使用安全主體責任。
? ? ?六、售后服務
? ? ?為不影響直管公有住房買受人辦理戶籍落戶、義務教育入學等事務,直管公有住房買受人可持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直管公有住房出售合同》、原直管公有住房租賃憑證、區財政局出具的繳款票據辦理戶口遷移登記。若申購人系原持證使用人直系親屬(父親、母親、子女),在提交以上材料的同時附加直系親屬關系證明。若申購人與原持證使用人非直系親屬關系,在提交以上材料的同時附加區房屋管理中心開具的相關證明材料。待落戶到房產地址處后辦理入學。若未落戶按照非三對口業主子女不能劃片入學,按照當年招生政策統籌安排入學。
? ? ?七、售房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 ? ?售房資金由區房屋管理中心收取,存入區財政賬戶。出售工作所需的前期費用(如出售宣傳資料、房屋鑒定、價格評估等)、賣方稅費等,從售房資金中據實列支。
? ? ?八、保障措施
? ?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萬州區直管公有住房出售工作專班(以下簡稱工作專班),由區政府常務副區長任組長,區政府分管副區長任副組長,區發展改革委、區教委、區公安局、區財政局、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住房城鄉建委、區城市管理局、區信訪辦、萬州區稅務局、區不動產登記中心、區房屋管理中心等部門和單位負責人為成員。下設工作專班辦公室于區住房城鄉建委,負責統籌推進直管公有住房出售相關工作。
? ? ?(二)明確責任分工。區住房城鄉建委負責直管公有住房出售工作方案的制定、指導與監督工作。區財政局負責售房資金管理、保障出售工作經費、國有資產處置流程監督。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不動產登記中心)負責面積測繪、不動產權證辦理。區城市管理局負責對直管公有住房附有違法建設作出處理意見。區公安局負責辦理直管公有住房買受人戶籍落戶。區教委負責協調直管公有住房買受人(子女)義務教育入學。區信訪辦負責牽頭處置實施過程中的信訪穩定問題。區房屋管理中心責具體出售工作,包括受理購買申請、核定房屋可售狀態、審核購買資格、追收清繳欠租、簽訂出售合同、代收售房款、歸集物業專項維修資金、配合產權證辦理等。
? ? ?(三)嚴肅工作紀律。各責任部門要增強大局意識和服務意識,在工作專班統一領導下,各負其責,加強溝通協調,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進直管公有住房出售工作。相關人員要堅持底線思維,堅決杜絕出售過程中違法違紀行為。因責任部門及工作人員不履行職責或履責不到位、涉嫌違法違紀的將嚴肅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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