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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萬州區水利局
重慶市萬州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重慶市萬州區財政局
關于印發《萬州區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
項目及資金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
萬州水利發〔2020〕8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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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級各相關部門,相關鎮鄉(街道辦事處):
根據重慶市水利局、重慶市財政局、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印發的《重慶市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項目及資金管理辦法》(渝水〔2019〕138號)精神,結合我區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項目及資金管理的實際,經區政府有關領導同意,現將《萬州區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項目及資金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印發施行,請各單位結合本地實際,嚴格貫徹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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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萬州區水利局 ????重慶市萬州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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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萬州區財政局
???2020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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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州區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
項目及資金管理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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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切實做好和規范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項目及資金(以下簡稱后期扶持項目或項目資金)管理,根據《國務院關于完善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見》(國發〔2006〕17號)、《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重慶市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實施方案的通知》(渝府發〔2006〕97號)、《財政部關于印發〈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項目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農〔2017〕128號)、《重慶市水利局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重慶市財政局關于印發重慶市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項目及資金管理辦法》(渝水〔2019〕138號)、《萬州區政府辦公室關于簡化小額投資項目審批流程的實施意見》(萬州府辦〔2019〕60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所稱項目資金,是指中央財政下達的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和資金、跨省際大中型水庫庫區基金,以及市財政安排的大中型水庫庫區基金、小型水庫困難扶助基金,每年按核定農村移民人數和規定的扶持標準直補發放給個人后的資金。后期扶持項目是指使用項目資金實施的項目。
第三條??項目扶持范圍為水庫庫區和移民安置區涉及的征(占)地移民村、組(社)。對于移民安置區涉及的征(占)地移民村、組(社),應優先扶持移民人口占現有人口10%及以上的村、組(社),兼顧安排移民人口占現有人口10%以下的村、組(社)。非移民村、組(社)不得納入扶持范圍。
第四條 ?后期扶持項目應充分尊重移民群眾意愿,符合后期扶持政策導向和資金使用范圍。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項目資金支出范圍包括:
(一)支持庫區和移民安置區基礎設施建設及經濟發展。
1.基本口糧田及配套水利設施建設。
2.交通、供電、通信和社會事業等基礎設施建設。
3.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
4.移民勞動力就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教育。
5.移民能夠直接受益的生產開發項目。
6.與移民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其他項目。
(二)實施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專項經費支出,主要包括監測評估、績效評價等。
(三)國務院、市政府、區政府按相應管理權限批準的其他支出。
第五條 ?區水利局、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區財政局及相關行業部門負責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規劃項目的計劃下達及實施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其中:區水利局負責會同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區財政局收集、匯總、編制規劃及年度項目計劃草案并報區政府審定,負責將規劃的項目錄入區級政府投資項目庫;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統籌平衡項目年度計劃和項目可行性研究(達到初設深度)審批等前期工作;區財政局牽頭負責項目資金使用管理工作;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負責項目實施和資金使用的監管;各鎮鄉(民族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本轄區內后期扶持項目的編報及組織實施、資金監管。
第二章 ?規劃管理
第六條 ?區水利局應當依據國家、市級出臺的后期扶持政策,結合本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及其他相關規劃,按照市級確定的資金規模,會同發展和改革、財政部門編制后期扶持五年規劃,經區人民政府審核后函報市水利局審查,由市水利局會同市發展和改革委、市財政局審批。
第七條 ?單個項目總投資在100萬元以上或使用移民后期扶持資金高于50萬元(含)以上的項目應納入五年規劃。50萬元(不含)以下的項目在歷年結余資金或預留應急資金額度內解決。
第八條 ?經批準的規劃,不得隨意調整或修改,確需調整或修改的,由區水利局會同發展和改革、財政部門報原審批機關批準。
第三章 ?計劃管理
第九條 ?區水利局依據已批準的后期扶持規劃及規劃調整,編制翌年擬實施項目建議商區發展和改革委統籌平衡后,報區政府審定并納入全區政府投資項目年度計劃。納入后期扶持規劃的項目應加強項目前期工作,根據項目前期工作完成情況,建立后期扶持年度項目庫,于每年10月底前將次年擬實施的項目報市水利局備案。
第十條??使用后期扶持資金的工程類項目,應按照有關行業技術規程規范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達到初設深度),由區發展和改革委審批。項目初步設計及施工設計的審批按項目屬性由相關行業管理部門按行業部門管理規定執行。使用后期扶持資金的非工程類項目,由項目業主編制項目實施方案,依法履行審批手續。未完成前期工作及審批的項目不得納入后期扶持年度項目庫。
第十一條 ?區水利局應在市級下達資金30日內,扣除應按有關規定直補發放到個人的資金后,從后期扶持年度項目庫中選擇項目,會同發展和改革、財政部門按區政府審定的計劃分解下達年度項目實施計劃,明確任務和資金構成,投資補助標準參照同類項目執行。
第十二條??符合納入規劃和項目庫,但未納入后期扶持規劃、未列入項目庫的項目,不得安排年度項目實施計劃。
第十三條 ?嚴格執行年度項目實施計劃,不得擅自調整。若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突發公共事件等特殊情況需緊急實施的項目,以及確需對年度計劃內個別項目進行調整和變更的,可由區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資金計劃并及時完善批復調整等相關手續。
第十四條??列入年度項目實施計劃的項目,應由項目業主單位在項目實施地進行公示,時間不少于3個工作日,公示無異后10個工作日內,實施計劃與批復調整等相關文件一并由區水利局報市水利局備案。
第十五條 ?各項目所在鄉鎮街道和行業管理部門應完善相關統計報表制度,每季度按要求向區水利局報送后期扶持項目實施進度,區水利局應加強項目實施調度,按要求同步錄入水庫移民管理信息系統。
第四章 ?實施管理
第十六條??后期扶持項目的實施按照項目所屬行業進行管理,各項目行業所屬部門負責實施階段的監督管理。依法實行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監理制、竣工驗收制。
第十七條??使用后期扶持資金500萬元以上的工程項目,應按照基本建設程序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報告、投資概算報告;使用后期扶持資金500萬以下的單個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合并編制,一次審批。項目業主單位應按照有關規定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報告;
第十八條 ?使用后期扶持資金500萬元以上的工程項目,其可行性研究報告由區發展和改革委審批;初步設計報告由相關建設行業主管部門審批;投資概算報告由區發展和改革委審批。使用后期扶持資金500(不含)萬元以下的工程項目,其初步設計(代可行性研究)報告由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同區水利局或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審批。國家、市級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九條??審批機關應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中介機構或組織專家、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對設計報告先行咨詢評估再予審批。經批準的設計報告不得隨意變更建設內容,確需變更的,必須按工程建設設計變更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后期扶持項目前期工作審批后,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新增加審查環節。
第二十一條 ?項目實施過程中,屬于政府采購和招投標范圍的事項,應嚴格執行國家、重慶市和萬州區招標投標管理、政府采購有關規定。未達到政府采購和招標投標標準的,項目業主單位應結合項目具體情況,依法選擇適用的方式。
第二十二條 ?對以其他行業資金為主、后期扶持資金為輔的項目,前期工作由主要出資方按相關行業規定開展并接受相應行業主管部門的監管,區水利局按職責參與監管,形成的項目檔案同時送區水利局存檔。
后期扶持資金投入此類項目應嚴格控制,并在該項目主要資金到位并支付完畢的情況下,下達配套資金計劃。
第二十三條??后期扶持項目竣工驗收按照“誰實施、誰負責”的原則進行,由項目業主單位組織,水利、財政、發展和改革、項目行業管理等有關部門,設計、監理、質檢等單位派員參加,并于驗收通過之日起20日內將項目竣工驗收報告報區水利、發展和改革、項目行業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十四條 ?項目竣工驗收內容包括項目建設任務及主要經濟技術指標完成情況、質量安全情況、資金使用情況、移民受益情況、項目合同執行或履約情況等。
第二十五條 ?按照圖文并茂、資料齊全的要求立卷歸檔,實行一個項目一個檔案。對地點分散、投資數額較小的項目,以一個鄉鎮(街道)為單元建立一個檔案。區水利局和項目業主單位均應保存一套完整的項目檔案資料。項目檔案的主要內容包括:合同、可行性研究報告(達到初步設計深度)或實施方案及審批文件、年度計劃批準文件、招投標文件、施工圖設計、監理報告、質量監督及檢驗檢測報告、項目結(決)算審計或審核報告、移交手續等。
第二十六條 ?后期扶持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后,應明確產權歸屬,落實管護主體,及時辦理項目權屬移交手續,健全運行管護制度,保證項目正常運行、發揮效益。
第五章 ?資金管理
第二十七條 ?項目資金使用管理遵循科學規范、公開透明,統籌兼顧、突出重點,績效管理、強化監督的原則。按照“誰主管、誰監督;誰使用、誰負責”的要求,落實部門和實施單位的監管責任,構建覆蓋資金安排、資金下達、資金使用、績效管理、公告公示、監督檢查全過程的長效管理機制
第二十八條 ?項目資金安排按照移民受益、統籌兼顧的原則,在全區大中型水庫淹沒區、安置區內安排;資金規模原則上按移民規模在規劃期內總體平衡,年度安排時做到有序安排,優先安排項目實施進度快,效益發揮好的鎮鄉街道項目。
第二十九條 ?項目勘察設計費、監理費、技術咨詢服務費、建設管理費等費用按照有關行業標準執行,列入項目建設成本。
第三十條 ?項目資金的支付按照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有關規定執行。屬于政府采購管理范圍的,按照政府采購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第三十一條??項目資金的使用管理應當全面落實財政預算信息公開有關要求。項目資金不得用于財政補助單位人員經費和運轉費用、交通工具和辦公設備購置、樓堂館所建設、償還債務等支出。
第六章 ?監督管理
第三十二條??區水利局會同區財政局、區發展和改革委建立后期扶持監測評估和績效評價工作機制。每年參照市級以上監測評估和績效評價方式,開展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項目實施過程中的監測評估和績效評價工作,及時發現和糾正項目實施過程中的短板、缺漏事項,促進項目建設規范,資金效益發揮良好。
第三十三條 ?區水利局、區財政局定期組織稽察、內部審計和監督檢查,各涉及鎮鄉、街道應積極配合并按時完成整改任務。
第三十四條 ?區水利局、區財政局將項目年度實施計劃完成情況納入績效考核,對完成好的鎮(鄉),在安排后期扶持項目資金計劃時予以適當傾斜。對項目年度實施計劃完成較差的鎮(鄉),予以通報批評,并適當縮減以后年度后扶資金投入。
第三十五條??區水利、區財政應加強對后期扶持項目和資金的監督檢查,配合審計、紀檢監察等部門做好項目和資金的審計、監督工作。
第三十六條 ?對違反本細則規定,在項目實施、管理過程中違規、違紀、違法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執行。項目資金使用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或截留、擠占、挪用等財政違法行為的,對相關單位及個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七條??本細則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第三十八條 ?本細則由萬州區水利局、萬州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萬州區財政局負責解釋。
第三十九條 ?本細則實施后,原區級有關大中型水庫項目和資金管理的相關規定和要求按本細則執行。國家和市級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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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水庫移民扶持資金(基金)項目竣工驗收鑒定書(50萬元以上)
2.?水庫移民扶持資金(基金)項目竣工驗收單(50萬元以下)
3.?關于邀請派員參加大中型后扶項目(三峽移民庫區基金)項目竣工驗收的函(模板)
4.?項目竣工牌(模板)
5.?萬州區水庫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資金)撥付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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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庫移民扶持資金(基金)項目竣工驗收 鑒 ?定 ?書
××項目驗收委員會 年月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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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庫移民扶持資金(基金)項目竣工驗收 鑒 ?定 ?書
驗收主持單位: 業主單位或鄉鎮人民政府 項 目 法 人 : 監 理 單 位 : 設 計 單 位 : 施 工 單 位 : 質量監督單位: 運行管理單位:
驗收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驗收地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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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竣工驗收鑒定書
前言(簡述驗收主持單位、參加單位、時間、地點等) 一、工程概況 (一)項目名稱及位置 (二)項目主要建設內容 包括項目設計情況、批準機關及文號、批準工程建設規模及技術標準、建設工期、工程總投資、投資來源、效益等。 (三)工程建設有關單位 包括項目法人、設計、施工、監理、咨詢、質量檢測、質量監督、運行管理等單位。 (四)工程施工過程 包括工程開工及完工日期、主要項目的施工情況及施工質量管理情況、設計變更情況、施工中發現的主要問題及處理情況等。 (五)工程完成情況和主要工程量 包括竣工驗收時工程形象面貌、實際完成工程量與批準設計工程量對比等。 二、概算執行情況及分析 包括年度投資計劃執行、概算及調整、竣工預(決)算審計、竣工結算、投資增減等情況。 三、階段驗收、單位工程驗收及工程移交情況 包括驗收時間、主持單位、遺留問題處理、工程項目移交單位和時間。 四、工程初期運用及工程效益 包括初期觀測情況、工程建成試運行期間效益發揮情況。 五、工程質量鑒定 包括單位工程、分部工程、單元工程質量評定情況,鑒定工程質量等級。 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處理意見 包括工程竣工驗收遺留問題處理責任單位、完成時間,工程存在問題的處理建議,對工程運行管理的建議等。 七、驗收結論 包括對工程建設規模、工期、質量和投資控制,是否按批準設計投入使用,以及工程檔案資料整理等作出明確的結論(對工期使用提前、按期、延期,對質量使用合格、不合格,對投資控制使用合理、基本合理、不合理,對工程建設規模使用全部完成、基本完成、部分完成等明確術語)。 | |
××項目竣工驗收簽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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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單位 |
職稱或職務 |
簽字 |
備注 |
備注:參加人員包含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質量監督單位,運行管理單位,區財政、區發展和改革委、區水利局,如果建設單位為農業服務中心的話還需有鄉鎮政府相關領導或直接管理人員作為驗收組成員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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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交接單位代表簽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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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稱 |
單位全稱 |
代表簽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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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單位 |
XX鄉鎮農業服務中心(或鄉鎮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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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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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督單位 |
萬州區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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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庫移民扶持資金(基金)項目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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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
收
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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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收主持單位:××鎮人民政府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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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庫移民扶持資金(基金)項目竣工驗收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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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批準文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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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位置 |
開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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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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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投資 (萬元) |
實際投資(萬元) |
受益移民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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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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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建設情況(簡要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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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驗 收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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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 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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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竣工驗收簽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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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單位 |
職稱或職務 |
簽字 |
備注 |
備注:參加人員包含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質量監督單位,運行管理單位,區財政、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區水利局,如果建設單位為農業服務中心的話還需有鄉鎮政府相關分管領導作為驗收組成員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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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交接單位代表簽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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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稱 |
單位全稱 |
代表簽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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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單位 |
XX鄉鎮農業服務中心(或鄉鎮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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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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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督單位 |
萬州區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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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鎮人民政府
關于邀請派員參加大中(小)型水庫后扶項目(三峽水庫庫區基金項目)竣工驗收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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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州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萬州區財政局、萬州區水利局:
根據萬州區水利局、財政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下達XXX項目計劃的通知》(萬州水利發〔XX〕XX號)文件精神,我鎮XX工程已全部完工,已進行自驗,項目已具備綜合驗收條件,擬于X年X月X日XX:XX分在XXXX進行竣工驗收,請貴單位派員參加。
一、項目計劃情況
1.項目名稱:
2.項目性質:新修
3.項目實施主體:
4.建設地點:
5.建設規模及主要建設內容:
6.建設期限:
7.投資情況:
8.受益情況:受益人數X人,可帶動X個移民受益。
二、項目實際完成情況
合同簽訂情況,執行情況,完成情況等
三、項目建設管理情況
1、基本建設程序執行情況
我鎮政府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要求對本項目的建設進行了全程管理監控,該項目前期申報及計劃文件等手續完善。在施工過程中,要求施工單位嚴格控制建設進度和施工質量,確保資金使用安全,本項目保質保量完成全部建設內容。
2、檔案資料完善情況
項目建設檔案資料完善,按該項目性質和實際情況,為項目實施前相關材料,包括項目申報及批復文件;項目實施中相關材料等。
3、項目質量監督和造價審核、財務結算情況
4、項目建設過程中質量監督及過程驗收問題整改情況
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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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鎮人民政府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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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電話: ???)
萬州區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項目竣工牌
(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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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按初步設計(代可研)明確工程名稱填列
建設單位:按初步設計(代可研)明確業主單位名稱填列
建設內容:(按實際完成的建設內容填列)
開完工情況:開工時間,竣工時間
效益情況:
資金來源:
設計單位:
施工單位:
監理單位:
運行管理單位:
項目主管單位:萬州區水利局
制牌單位(業主單位)名稱 ????
20XX年XX月XX日 ??
設立要求
竣工牌為永久性標識,材質需堅固耐用,結合項目實施地情況,牌面簡潔、明了、美觀,設立在工程區內交通方便、位置醒目、基礎牢固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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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州區水庫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資金)撥付申請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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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單位:萬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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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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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業主:項目主管部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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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文號:水利局文件(聯合下達計劃文件) |
預算資金文號:萬州財農發或兩家聯合預算文件(如果計劃預算一起下的可以填一樣的) |
預算金額:(補助計劃金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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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撥付金額: |
累計撥付金額: |
撥付余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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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次申請撥款一定要寫次數,申請數額事前需征求水利、財政部門意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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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撥款金額: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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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寫:人民幣仟佰拾萬仟佰拾元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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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工程)完成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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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情況。。。(字章齊全) |
村民代表及監理單位意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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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只簽字,沒有具體情況) |
(蓋章):意見情況(同意,屬實之類必須明確,字章齊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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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街道負責人:(簽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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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實施)單位: |
監理人員或村名代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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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章)年月日 |
(簽字)年月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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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主管部門意見 |
相關科室意見: |
單位意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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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門審核意見 |
后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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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意見: (蓋公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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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門審核,同意撥款金額: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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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寫:人民幣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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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撥款后,剩余資金: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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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辦人:必須填寫聯系電話:必須填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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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1、水庫移民后扶基金包括大中、小型水利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和三峽水庫庫區基金;2、項目撥款按40%,40%,20%額度進行,部分資金量大的項目可根據實際情況按比例撥款;(正式的撥款表此部分刪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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