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州區民政局惠民惠農財政補貼政策清單(2026年)
| 萬州區民政局惠民惠農財政補貼政策清單(2026年) | ||||||||||
| 序號 | 補貼名稱 | 補貼對象 | 補貼標準 | 補貼依據 | 補貼發放頻次 | 補貼發放時間 | 申報指南 | 補貼發放 | 電話 | 主管部門 |
| 1 | 困難群眾救助補助--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 城鄉低保對象 | 2025年1-6月:城市低保每人每月750元;農村低保每人每月610元 |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印發重慶市最低生活保障條件認定辦法(修訂)的通知(渝府辦發〔2022〕128號) | 每月 | 月底之前 | 申報指南 | 補貼發放 | 政策咨詢:023-58520052投訴舉報:023-58520052 | 區民政局 |
| 2025年7-12月:城市低保每人每月770元;農村低保每人每月630元 | ||||||||||
| 2 | 困難群眾救助補助--特困人員救助供養保障金 | 特困供養對象 | 2025年1-6月:每人每月975元 | 重慶市萬州區民政局關于轉發民政部《特困人員認定辦法》的通知 (萬州民〔2021〕45號) | 每月 | 月底之前 | 申報指南 | 補貼發放 | 政策咨詢:023-5850051投訴舉報:023-5850051 | 區民政局 |
| 2025年7-12月:每人每月1001元 | ||||||||||
| 3 | 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臨時救助金 | 臨時救助對象 | 按對象,按標準 | 重慶市萬州區民政局關于進一步健全臨時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 (萬州民發〔2018〕26號) | 每月 | 月底之前 | 申報指南 | 補貼發放 | 政策咨詢:023-5850051投訴舉報:023-5850051 | 區民政局 |
| 4 | 殘疾人兩項補貼--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資金 | 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對象為具有重慶市戶籍,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第二代)的一級、二級殘疾人。同時,符合政策銜接的殘疾人。 | 一級重度殘疾人每人每月100元,二級重度殘疾人每人每月90元 | 重慶市民政局重慶市財政局重慶市殘疾人聯合會關于進一步完善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的實施意見(渝民發〔2021〕15號) | 每月 | 月底之前 | 申報指南 | 補貼發放 | 政策咨詢:023-58520059 投訴舉報:023-585200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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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殘疾人兩項補貼--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資金 | 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對象為具有重慶市戶籍的城鄉低保對象中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第二代)的殘疾人。同時,符合政策銜接的一、二級殘疾人。 | 每人每月90元 | 重慶市民政局重慶市財政局重慶市殘疾人聯合會關于進一步完善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的實施意見(渝民發〔2021〕15號) | 每月 | 月底之前 | 申報指南 | 補貼發放 | 政策咨詢:023-58520059 投訴舉報:023-585200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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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散居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補助 | 孤兒是指具有我區常住戶口、父母雙亡或失蹤,且年齡在18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已滿18周歲后,在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育部門核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大專、本科就讀的孤兒參照執行。 | 社會散居孤兒每人每月1651元;集中供養孤兒每人每月1851元 | 重慶市民政局重慶市財政局關于切實做好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費(補貼)發放工作的補充通知(渝民〔2022〕202號) | 每月 | 月底之前 | 申報指南 | 補貼發放 | 政策咨詢:023-58520059 投訴舉報:023-585200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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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是指具有重慶市戶籍,且父母因下列情形無法履行監護撫養職責的未滿18周歲未成年人;已滿18周歲、在全日制中學或中等職業學校就讀的學生參照執行。(一)父母雙方均符合重殘、重病、服刑在押、強制隔離戒毒、被執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聯、被撤銷監護資格情形之一;(二)父母一方被遣送(驅逐)出境,另一方符合重殘、重病、服刑在押、強制隔離戒毒、被執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聯、被撤銷監護資格情形之一;(三)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蹤,另一方符合重殘、重病、服刑在押、強制隔離戒毒、被執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聯、被撤銷監護資格、被遣送(驅逐)出境情形之一。以上重殘是指一級、二級殘疾或三級、四級精神和智力殘疾;重病是指患有我市醫療救助重特大疾病,造成家庭經濟困難無力撫養的;失聯是指失去聯系后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查尋且未履行監護撫養責任6個月以上;服刑在押是指被法院宣判且正在監獄服刑6個月以上;強制隔離戒毒是指在戒毒場所被強制隔離戒毒期限在6個月以上;被執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是指被逮捕、刑事拘留在押,法院尚未判決刑期,且拘押期在6個月以上;死亡是指自然死亡或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蹤是指人民法院宣告失蹤;被撤銷監護資格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判決撤銷監護人資格;被遣送(驅逐)出境是指外籍人員與內地居民生育子女后被依法遣送(驅逐)出境且未履行撫養義務。 | 每人每月1651元 | 重慶市民政局重慶市公安局重慶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做好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有關工作的通知(渝民發〔2021〕5號) | 每月 | 月底之前 | 申報指南 | 補貼發放 | 政策咨詢:023-58520059 投訴舉報:023-585200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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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經濟困難高齡失能養老服務補貼資金 | 具有萬州區戶籍的城鄉低保對象、城市“三無”人員和農村五保對象中年滿60周歲且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具體包括:肢體、智力、精神、視力四類一、二級重度殘疾失能老年人和因病癱瘓臥床不起6個月以上的重病失能老年人;具有萬州區戶籍的城鄉低保對象、城市“三無”人員和農村五保對象中的年滿80周歲的高齡老年人(不含前述失能老年人)。符合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政策條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則享受補貼。 | 每人每月200元 | —— | 每月 | 月底之前 | 申報指南 | 補貼發放 | 政策咨詢:023-58224319投訴舉報:023-58224319 | 區民政局 |
| 9 | 困難群眾慰問補助 | 低保、特困、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等困難群眾 | 60元/人 | —— | 每年 | 春節前 | 免申即享 | 補貼發放 | 政策咨詢:023-58520052 58520059投訴舉報:023-58520052 58520059 | 區民政局 |
| 10 | 福彩圓夢·孤兒助學工程 | 已被認定為孤兒身份、年滿18周歲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專科)院校、高等職業學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職業學校就讀的中專、大專、本科學生和碩士或博士研究生。 | 每人每學年10000元 | 重慶市民政局 轉發民政部《“福彩圓夢·孤兒助學工程”項目實施暫行辦法》的通知(渝民〔2019〕71號) | 每月 | 月底之前 | 每年9月前 | —— | 政策咨詢:023-58520059 投訴舉報:023-585200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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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實無人撫養兒童 “福彩圓夢·助學成長” |
已被認定為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身份、年滿18周歲,在普通全日制中等職業及以上學校就讀的中專(中職)、大專(高職)、本科學生。 | 每人每年8000元 | 重慶市民政局重慶市財政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福彩圓夢·助學成長”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渝民發〔2020〕35號 | 每月 | 月底之前 | 每年9月前 | —— | 政策咨詢:023-58520059 投訴舉報:023-585200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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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高齡津貼 | 戶籍在萬州區行政區域內依法享有公民權利,且年滿80周歲以上的公民。 | 80—89周歲每人每年100元 | 重慶市萬州區民政局重慶市萬州區財政局關于擴大8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高齡津貼發放范圍的通知(萬州民發〔2025〕12號) | 80—89周歲每年 | 年底前/每月底前 | 申報指南 | 補貼發放 | 政策咨詢:023-58224319投訴舉報:023-58224319 | 區民政局 |
| 90—99周歲每人每月100元 | 90周歲以上每月 | |||||||||
| 100周歲以上每人每月300元 | ||||||||||
| 12 | 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等群體集中照護服務補貼 | (一)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自愿入住養老機構的失能老年人(經評估為中度失能、重度失能、完全失能、年齡在60周歲及以上的老年人)和高齡老年人(年齡在80周歲及以上的老年人)。 | 我區養老機構收住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等群體的集中照護服務補助標準上限為2100元,每名符合條件對象享受的補助額度為2100元扣除補助對象已獲得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殘疾人“兩項補貼”、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養老服務補貼行政給付后的差額。長期護理保險參保人員已經通過基金支付基本護理服務費用的,不納入補助范圍。 | 重慶市萬州區民政局重慶市萬州區財政局重慶市萬州區殘疾人聯合會 關于做好萬州區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等群體集中照護服務工作的通知(萬州民發〔2025〕11號) | 每月 | 月底之前 | (一)自愿申請。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等群體可根據自身情況和個人意愿選擇入住養老機構,并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申請。同時,通過常態化探訪關愛或能力評估等途徑發現符合條件的老年人,可指導其按意愿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申請。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接到申請后,在10個工作日內進行初審并報區民政局。(二)能力評估。區民政局在收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初審材料后10個工作日內根據《老年人能力評估規范》(GB/T 42195-2022),依法組織開展評估,確定老年人評估等級。(三)入住機構。經評估確定為符合條件的人員,應按照就近便捷原則,選擇申請入住區民政局公布的養老機構。養老機構、本人或其代理人要簽訂協議,明確責任義務,確定照護服務等級、收費標準、繳費方式和出入院管理等內容。(四)申領補助。符合條件的人員或其代理人可以在入住養老機構滿30日后,持服務協議和有效繳費憑證(或養老機構同意緩繳證明),填寫《萬州區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等群體集中照護服務補助申請表》(附件1),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申請補助。(五)復核審批。區民政局對申請對象實際入住養老機構及收費標準,已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養老服務補貼和殘疾人“兩項補貼”等情況進行審核。經審核符合條件的,通過線上或線下方式進行為期5天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后作出予以補助的決定,同時確定補助金額。經審核不符合條件的,作出不予補助的決定,同時書面告知申請對象。(六)資金發放。符合條件的人員入住養老機構后,應按月繳納養老機構服務費。補助金從審核通過后當月起算,于次月按月支付到申請對象本人賬戶。(七)動態管理。補助對象自愿退出的,從退出的次月停發補助金。補助對象不再是低保對象,處于漸退期內的,應繼續發放補助金,并于漸退期結束后次月停發補助金。養老機構要建立服務對象動態管理機制和核查制度,每月核查一次。補助對象身體狀況發生變化的,養老機構應及時向屬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及區民政局報告。區民政局將及時組織能力評估,并根據評估結果調整補助金額。 | 補貼發放 | 政策咨詢:023-58224319投訴舉報:023-58224319 | 區民政局 |
| (二)經濟困難重度殘疾人。“老年父母(年齡在60周歲及以上的老年人)+殘疾子女”家庭中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自愿入住養老機構的重度殘疾人(包括殘疾程度為一級、二級的殘疾人,三級、四級智力殘疾人)。 | ||||||||||
| 13 | 原襄渝鐵路建設民兵民工救濟補助 | 戶口在我市范圍內的原襄渝鐵路建設肢殘民兵民工、遺屬、矽肺病人員 | 肢殘享受原津貼比例發放,矽肺1期690元,矽肺2期、3期1240元 | —— | 每月 | 月底之前 | 免申即享 | —— | 政策咨詢:023-58520052投訴舉報:023-58520052 | 區民政局 |
| 14 | 精減定期救濟 | 六十年代精減退職老職工 | 按對象 | —— | 按季度發放 | 1月、4月、7月、10月月底之前 | 免申即享 | —— | 政策咨詢:023-58520052投訴舉報:023-58520052 | 區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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