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解讀】重慶市萬州區龍駒鎮鎮人民政府《龍駒鎮生態護林員管理制度》
【部門解讀】重慶市萬州區龍駒鎮人民政府
《龍駒鎮生態護林員管理制度》
2021年6月25日?,龍駒鎮人民政府印發了關于印發《龍駒鎮生態護林員管理制度(修訂)》的通知。為了便于社會公眾全面了解,現就《龍駒鎮生態護林員管理制度》相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政策背景和依據
社會背景:龍駒鎮地處萬州東南部,幅員面積247.9平方公里,是萬州區面積最大的鎮,集“大集鎮、大林區、大山區”為一體,森林覆蓋率較高,生態護林員隊伍是我鎮森林資源保護的重要力量,然而,由于生態護林員人員規模龐大、管護范圍廣泛等現實因素,存在責任主體定位模糊、權責不清等問題,亟需健全生態護林員的管理制度。
政策依據:《森林法》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建立護林組織,負責護林工作、縣級或者鄉鎮人民政府可以聘用護林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森林管護管理辦法》的規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目標任務
加強生態護林員隊伍的建設和管理,規范生態護林員的行為,保障生態公益林安全,進一步加強生態文明建設,按照《萬州區龍駒鎮“十四五”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到2025年將我鎮森林覆蓋率提高到70%。
三、適用對象
本管理制度所稱的生態護林員是指從事巡護森林、制止破壞森林資源行為的護林工作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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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類別 |
具體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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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身份要求 |
必須是建檔立卡貧困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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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政治素質 |
政治素質良好,熱愛祖國,遵紀守法。熱心林業事業,群眾基礎好,有一定威信,長期在本地生產、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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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身體情況 |
身體健康,年齡在18-60周歲的公民(60周歲以上的要由本人書面提交免責申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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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其他 |
具有工作必需的移動手機通訊工具 |
四、主要內容
《龍駒鎮生態護林員管理制度》明確了4個方面的主要內容,具體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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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職責 |
鎮政府負責本轄區生態護林員隊伍的建設和管理,農業服務中心和各村(居)負責對生態護林員隊伍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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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林員工作職責 |
(一)管護好各自區域的森林資源和野生動植物安全,學習、宣傳黨和國家有關林業法律、法規,廣泛宣傳林業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二)進入林區巡護時,穿戴好各種勞保用品和巡護標志。 (三)加強重點林區的巡查,每月巡查不低于10次,并做好巡護記錄日志(森林巡護APP),按時上報數據和巡護記錄。 (四)負責搞好本區域的封山設卡和巡護工作,堅守崗位,堅持原則,同破壞森林資源和野生動植物行為作斗爭。 (五)負責對進入管護區的車輛和行人進行防火知識宣傳和檢查,制止違章用火,發現火情及時處理并上報。 (六)發現亂砍濫伐林木、非法侵占林地、無證采石采沙、亂捕濫獵野生動物、亂采亂挖藥材等破壞林區資源的行為要及時制止并上報。 (七)積極配合做好林區林業調查,林木病蟲害防治,發現林木死亡或病蟲害的要及時上報數據。 (八)安全巡護,不得干與巡護無關的事,嚴禁在巡護時邊巡護邊吸煙,保護好自身安全。 (九)保護好管護區內各種林業服務標志、標牌、廣告等公益性林業標志設施; (十)完成鎮農業服務中心交辦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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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林員管理 |
(一)按照“公開、公正、公平、擇優”的原則,選用生態護林員。 (二)護林員由村民委員會(或居委會)等林權單位進行推薦,經鎮人民政府審核,報區林業局審批后任用。(三)護林員原則上一年一選,簽訂管護協議,登記造冊,統一管理。 (四)嚴格實行生態護林員退出機制。對考核不合格的生態護林員或通過其他渠道已經脫貧的生態護林員,村(居)民委員會應在選用期滿后與其及時解除管護協議。對不履職、因健康等原因不能勝任職責的生態護林員,村(居)民委員會應及時調整,并按程序補充選用。 (五)農業服務中心負責對護林員的出勤、管護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對違反第九條內行為之一的,視其情節輕重,給予扣發管護費50-200元、解聘等處罰。扣發的資金在年終經綜合評比考核后獎勵給表現優秀的護林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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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則 |
本管理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
五、核心政策問答
問:生態護林員如何申請?
答:護林員由村民委員會(或居委會)等林權單位進行推薦,經鎮人民政府審核,報區林業局審批后任用。具體包括以下流程:?????
(1)公告。鄉鎮人民政府發布選用公告,村兩委負責張貼,明確選用資格條件、名額、選用程序、方式以及選用后的勞務關系,管護任務和報酬,報名方式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等內容。
(2)申報。本人自愿申請,通過村兩委向當地政府農業服務中心(林業站)申報材料。
(3)審核。政府農業服務中心(林業站)組織對申報材料、個人素質等方面進行審核,并將審核結果反饋村委。
(4)公示。村兩委將擬用的生態護林員名單進行公示。
(5)選用。公示期滿,經鄉村振興辦審核后,村兩委與生態護林員簽訂森林管護勞務協議。
問:生態護林員哪些情況下會被解聘?
答:我鎮嚴格實行生態護林員退出機制。對不能及時完成本制度所規定職責,導致考核不合格的生態護林員或通過其他渠道已經脫貧的生態護林員,村(居)民委員會將在選用期滿后與其及時解除管護協議。
案例:我鎮生態護林員嚴某,經調查,其在擔任生態護林員期間,無故缺勤多次,不履行生態護林員義務,未能完成本制度所規定工作職責,經考核不合格,我鎮即按照規定對其采取解聘處理。
問:生態護林員的日常監督管理由誰負責?
答:鎮農業服務中心負責對護林員的出勤、管護情況進行檢查、督促。
案例:2023年10月,我鎮生態護林員羅某,未按規定做好巡護記錄日志(森林巡護APP),按時上報數據和巡護記錄,當月出勤率不足50%,我鎮農業服務中心針對該情況,給予扣發管護費50元處罰,在年終經綜合評比考核后獎勵給表現優秀的護林員。
問:成為生態護林員后有相關的培訓嗎?
答:為了生態護林員能更好完成工作職責,每年會以鎮為單位進行不少于2次集中培訓。
問:生態護林員工作職責中提到的上報火情等信息是通過什么渠道?
答:當生態護林員遇到需要上報的情況,第一時間電話等方式聯系村(社區)工作人員,上報相關情況。
六、專家視角
重慶市萬州區龍駒鎮農業服務中心負責人閆本君表示:“《龍駒鎮生態護林員管理制度》聚焦生態護林員群體,明確生態護林員的選用標準、工作職責、主管部門,相較于之前的政策,文件對生態護林員的工作職責進行了更詳細的規定,新增了生態護林員退出機制相關規定,下一步,我鎮將緊抓制度落實,以生態護林員選用和管理工作為主抓手,促進困難人口穩定就業,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可持續發展。”
七、政策咨詢渠道
咨詢部門:萬州區龍駒鎮農業服務中心
咨詢電話:023-5863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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