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萬州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萬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經濟運行局 關于印發《2025年度萬州區工業發展專項資金安排使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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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萬州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萬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經濟運行局
關于印發《2025年度萬州區工業發展專項資金安排使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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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鄉(民族鄉)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為堅定不移推進工業強區,引導企業以創新驅動為引領,以新質生產力為方向,加快轉型升級,推動我區工業經濟做大做強。根據市、區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了《2025年度萬州區工業發展專項資金安排使用方案》,經區政府審定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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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萬州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萬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經濟運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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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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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萬州區工業發展專項資金安排使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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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堅定不移推進工業強區,按照重慶市發展改革委等四家聯合印發《關于印發〈支持企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發改體改〔2024〕17號)、《重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重慶市財政局關于印發重慶市支持制造業穩增長促轉型提能級政策措施的通知》(渝經信規范〔2025〕2號)、《重慶市萬州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重慶市萬州區財政局關于印發〈萬州區支持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萬州經信發〔2025〕16號)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專項資金來源
由區政府統籌設立工業發展專項資金,所需資金按財政級次及屬地原則,由區財政及萬州經開區財政分別承擔。
二、支持范圍及方式
(一)支持范圍
專項資金用于扶持在萬州區內有實際生產經營活動的、符合產業政策的工業和信息化企業(研發機構建設獎勵除外,產業活動單位參照執行)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發展。
(二)支持方式
采取事后補助、獎勵等方式支持。符合上級財政性資金申報條件的補助類項目應先向上爭取,項目獲得區級以上扶持額度低于本方案標準的予以補足(細分行業“揭榜掛帥”的產業大腦項目可同時享受市、區兩級政策)。對“3233”現代制造業體系重點項目予以優先支持。同一支持方向的項目不得同時享受區級其他財政性資金扶持,單戶企業享受工業發展專項資金總額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單個項目按具體標準測算出擬支持額度低于1萬元的不予支持(“建賬補助”和“引進緊缺實用型人才補助”除外)。針對投資補助類項目(含智能化改造補助、設備更新補助及綠色化改造補助),畝均論英雄評價為A類企業的項目上浮10%,畝均論英雄評價為B類企業的項目上浮5%,且均不超過該支持方向的最高支持限額;畝均論英雄評價為C類企業的項目下降15%,評價為D類企業的項目不予支持。
三、支持方向
2025年度萬州區工業發展專項資金重點圍繞智能制造、科技創新、綠色發展、提質增效、軍民融合、人才引進、用工保障、產融合作等方向予以扶持。專項資金原則上分類安排,統籌使用。
(一)智能制造
1.技術改造補助
(1)智能化改造補助
支持制造業企業通過實施數字化裝備普及、信息系統集成應用、智能制造新模式應用等智能化改造,建設國家“卓越級智能工廠”、國家“智能制造工廠”、重慶市數字化車間(基礎級智能工廠)、先進級智能工廠、未來工廠、智能制造標桿企業、創新示范工廠、5G全連接工廠、雙化協同示范工廠等。
支持標準:2025年申報國家“卓越級智能工廠”、國家“智能制造工廠”、重慶市數字化車間(基礎級智能工廠)、先進級智能工廠、未來工廠、智能制造標桿企業、創新示范工廠、5G全連接工廠、雙化協同示范工廠認定的項目,設備及軟件投資額(不含增值稅)在500萬元以上,按不高于項目設備及軟件投資額(不含增值稅)的20%給予補助,單個項目最高補助不超過400萬元。
(2)設備更新補助
支持標準:支持制造業企業開展設備更新及技術改造,對項目投資額(不含增值稅)500萬元及以上的項目,按不超過設備及軟件投資額(不含增值稅)的10%給予補助,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2.智能化賦能認定獎勵
支持制造業企業加快工業數字化轉型,建設應用信息管理系統,實現信息系統與制造系統的協同與集成,對未獲得市級資金支持的智能制造領域試點示范項目給予支持。
支持標準:對已建設完工并通過2025年國家“卓越級智能工廠”、國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廠”、重慶市數字化車間(基礎級智能工廠)、先進級智能工廠、未來工廠、智能制造標桿企業、創新示范工廠、5G全連接工廠、雙化協同示范工廠認定且未獲得重慶市、萬州區建設補助的項目給予認定獎勵,國家“卓越級智能工廠”、國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廠”、重慶市先進級智能工廠、未來工廠、智能制造標桿企業、創新示范工廠、5G全連接工廠、雙化協同示范工廠給予不超過80萬元獎勵,重慶市數字化車間(基礎級智能工廠)給予不超過40萬元獎勵(獲得市級資金支持的不重復享受)。對完成工業領域細分行業“揭榜掛帥”的產業大腦項目,區級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建設支持。
(二)科技創新
支持企業、產業單位創建企業技術中心、工業和信息化重點實驗室、工業設計中心、獨立法人新型企業研發機構、中試平臺、產業創新綜合體;支持企業、產業單位建設共享共建實驗室;支持企業研發新產品并實現產業化;支持企業主導標準制(修)訂;支持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支持企業爭創中國質量獎、市長質量獎、標準創新貢獻獎等。
1.研發機構建設獎勵
支持標準:對2024年新認定且未獲得市級資金支持的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業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實驗室、工業和信息化重點實驗室、工業設計中心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的獎勵;對通過評審但未獲得市級支持的科技型主導型產業創新綜合體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的市級企業技術中心、工業和信息化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工業設計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獨立法人新型企業研發機構、中試平臺、產業創新綜合體給予不超過50萬元的獎勵;取得CMA、CNAS資質認定的共建重點實驗室給予不超過30萬元的獎勵;對2024年通過復核的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業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實驗室、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工業設計中心給予不超過30萬元的獎勵;通過復核評價的市級企業技術中心、工業和信息化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工業設計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給予不超過10萬元獎勵。
2.創新成果補助
(1)新產品產業化補助
支持標準:在2024年12月31日前,經市、區兩級首次認定的新產品、重大新產品,給予單戶企業最高不超過300萬元新產品產業化補助,具體參照《萬州區支持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萬州經信發〔2025〕16號)相關要求執行。
(2)制造業標準制(修)訂獎勵
支持標準:對2024年參與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國際、國家標準制(修)訂并獲批發布但未獲市級獎勵的,分別給予不超過20萬元、10萬元的獎勵。
3.質量提升獎勵
對榮獲中國質量獎、中國質量提名獎、市長質量管理獎、市長質量管理獎提名獎、標準創新貢獻獎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
支持標準:對2024年榮獲中國質量獎、中國質量獎提名獎的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獎勵;對2024年榮獲市長質量管理獎、市長質量管理獎提名獎、標準創新貢獻獎的企業分別給予不超過30萬元獎勵。
4.研發投入補助
支持標準:按企業2024年度研發投入不超過存量的2%、增量的15%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三)綠色發展
1.綠色化改造補助
支持重點行業制造業企業通過綠色技改后能效達到行業標桿水平(先進值)。
支持標準:對重點行業制造業企業通過技改后能效達到行業標桿水平(先進值)的項目,設備及軟件投資額(不含增值稅)在500萬元以上,按不高于項目設備及軟件投資額(不含增值稅)的20%給予補助,單個項目最高補助不超過200萬元。
2.綠色制造認定獎勵
支持企業推進資源節約高效利用,創建國家級(市級)綠色工廠、能效領跑者、節水型企業。
支持標準:對2024年獲批國家級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以及國家級能效領跑者、水效領跑者的制造業企業,未獲得市級資金支持的,給予不超過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2024年獲批市級綠色工廠、能效領跑者、水效領跑者、節水型企業的制造業企業,給予不超過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四)提質增效
1.優質企業梯度培育獎勵
對2025年新認定的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國家級及市級單項冠軍,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支持(獲得市級資金支持的不重復享受)。對2025年新認定重慶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給予最高不超過20萬元獎勵;對2025年通過復核的重慶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給予最高不超過10萬元獎勵。
2.升規培育獎勵
支持新建投產及規下工業企業首次升為規模以上企業,支持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企業首次升為規模以上企業,支持國家樣本村內企業納入工業樣本企業。
支持標準:對2024年首次達規,2024年3月至2025年2月首次納入統計聯網直報的工業和信息化企業每戶給予20萬元的獎勵,分三年按不超過10萬、5萬、5萬撥付,可同時享受市級升規獎勵政策。對國家樣本村內新增的規下工業樣本企業,給予1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3.瞪羚企業認定獎勵
對新認定的重慶市瞪羚企業,給予不超過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4.引領帶動補助
對引領帶動中小企業發展的制造業企業,按上一年度新增產品采購額的1%,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補助。
5.建賬補助
支持企業健全財務制度。
支持標準:對會計制度健全、依法依規納稅報統的制造業企業每戶給予2000元的建賬補助。
6.支持企業達產達效
支持制造業企業達產達效,給予一次性獎勵。
支持標準:經營規模首次達到10億元(含)的,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經營規模首次達到15億元(含)以上的,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
(五)軍民融合
1.申請軍民融合資質獎勵
支持標準:以資質證書頒發日期為準,對2024年首次獲得軍民融合相關資質(武器裝備承制資格除外)的制造業企業、軟件和信息服務業企業,給予每個資質不超過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六)人才引進
1.引進緊缺實用型人才補助
支持制造業企業2024年度新招用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或持有符合企業生產經營需要的中級職稱及以上、高級技工及以上專業證書的緊缺實用型人才。
支持標準:企業招用人員簽訂用工合同時限不低于1年且正常參保并在崗,按每人每月500元給予企業補助,補助期限為12個月,從簽訂用工合同的次月起算。單戶企業最高補助不超過100萬元。
(七)用工保障
1.支持制造業企業新增就業崗位
對2024年度新招用人員50人及以上,簽訂不低于1年用工合同,正常參保且申報時員工仍在崗的企業,按每人每月300元給予企業補助,補助期限不超過3個月,單戶企業最高補助不超過100萬元。
(八)產融合作
1.支持企業將區內高校科研成果轉化落地
支持標準:對2024年成功轉化區內高校科研成果的企業,每成功轉化落地一項科研成果補助20萬元,單戶企業不超過50萬元。
(九)其他
1.落實上級有關支持政策
如國家、市委市政府及區委區政府新出臺的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惠企政策(有明確政策依據、操作辦法及支持標準),未在本方案中體現的,在工業發展專項資金中統籌安排。
2.其他專項經費
擬安排資金350萬元,用于“工業強區”宣傳、規劃編制、產業研判咨詢、聘請專家、中介服務、制造業新業態打造及落實區政府專題議定事項等工作。經開區另安排資金1000萬元,用于落實經開區管委會專題議定事項。
四、申報條件
(一)在萬州區內有實際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工業和信息化企業(產業活動單位參照執行);
(二)具有較為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
(三)企業信用較好,近三年無財政資金使用違紀、違規、違法行為;申報時未被列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和國家稅務總局“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信息公布欄”名單;
(四)技術改造補助及綠色化補助需為截止2025年10月已完工的項目,已申報獲得過市、區兩級專項資金的項目不再重復支持;
(五)申報時在國家統計聯網直報平臺正常報統。
五、管理與監督
區經濟信息委會同萬州經開區經濟運行局制定印發《2025年度萬州區工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通知》及實施細則,對各支持方向項目申報具體條件、標準等予以細化明確,并按統一標準安排使用專項資金(萬州經開區內企業所需扶持資金由萬州經開區財務局籌集撥付,萬州經開區外企業所需扶持資金由區財政局預算撥付),區經濟信息委、萬州經開區經濟運行局分別對萬州經開區外、萬州經開區內企業實施公開申報、真實性審查等相關工作。
區經濟信息委會同萬州經開區經濟運行局召開聯席會明確各支持方向實際扶持標準,萬州經開區經濟運行局將萬州經開區內企業擬支持項目及資金額度報萬州經開區管委會審議通過后,由區經濟信息委牽頭匯總報區政府審定,統籌開展公示、計劃管理、資金撥付、績效評估等工作。區經濟信息委會同區級相關部門實施專項資金使用績效評估。
資金采取事后補助方式撥付到相關企業。項目法人收到區財政局和萬州經開區財務局撥付的專項資金后,按照《企業財務通則》和《會計準則》規定進行財務會計處理。其使用范圍必須與申報內容相一致,確保資金專款專用。區紀委監委、財政、審計等部門及萬州經開區相關部門加強監督檢查。對違反本方案規定,擅自調整專項資金使用范圍,截留、擠占、挪用專項資金的單位及責任人,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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