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萬州區柱山鄉人民政府 2025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重慶市萬州區柱山鄉人民政府
2025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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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按照黨中央關于增強鄉鎮行政執行、為民服務、議事協商、應急管理、平安建設五大能力的要求,圍繞黨的建設、經濟發展、民生服務、平安法治“四板塊”,強化鄉鎮核心職能,進一步加強基層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
1.黨的建設板塊。主要負責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制度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以及民主法治、意識形態、統一戰線、群眾團體等領域工作,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全面加強黨的建設,嚴格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各項要求,以高質量黨建引領推動各項工作高質量發展。
2.經濟發展板塊。主要負責經濟發展、農業農村和鄉村振興、水利、林業、生態環境、規劃和自然資源、城鄉建設管理、鄉村道路建設管理、財政、審計、統計等領域工作,制定和執行經濟社會發展計劃,落實區域發展規劃、空間規劃、專項規劃,強化產業引導,促進經濟發展,改善人居環境。
3.民生服務板塊。主要負責民政、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教育、文化、體育、衛生健康、退役軍人等領域工作,推動社會事業發展,落實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優撫安置、扶貧濟困等社會保障政策,優化基本公共服務資源配置, 統籌公共服務設施空間布局,提供優質高效的便民服務。
4.平安法治板塊。主要負責平安綜治、應急管理、消防救援、行政執法、信訪穩定、人民武裝等領域工作,健全應急管理和除險清患排查治理體系,完善執法協調、矛盾糾紛化解調處、公共法律服務、普法依法治理、網上網下聯動化解輿情風險等機制,推動平安法治和社會治理工作落細落實。
(二)單位構成
本單位下設柱山鄉人民政府(本級)行政單位1個,設置事業站所6個,分別是便民服務中心(掛退役軍人服務站 牌子)、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產業發展服務中心、新時代文明實踐服務中心和村鎮建設服務中心。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5年年初預算數 1923.67 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 1920.17 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 3.5 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 0 萬元,事業收入 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 0萬元,其他收入0 萬元;收入較去年減少15.09萬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預算撥款經費撥款減少14.79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減少0.3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5年年初預算數 1923.67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847.11萬元,國防支出3萬元,公共安全支出14.4萬元,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18.49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 404.46 萬元,衛生健康支出74.18 萬元,城鄉社區支出54.27萬元,農林水支出426.23萬元,住房保障支出81.54萬元;支出較去年減少15.09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經費撥款增加64.92萬元,項目經費撥款減少80.01萬元。
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920.17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920.17萬元,比2024年減少14.79 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458.31萬元,比2024年增加64.92 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增加、臨聘人員支出和伙食團支出納入了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門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退休人員補助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 461.86 萬元,比2024年減少79.71 萬元,主要原因是取消了對企業的補助等,主要用于村干部補助、國防、公共安全、維穩等重點工作。
2025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3.5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3.5萬元,比2024年減少0.3萬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年底場鎮污水處理費降低了 ,主要用于場鎮污水整治。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5年“三公”經費預算 12.56萬元,比2024年減少0.14 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 0萬元;公務接待費 4.76萬元,比2024年減少0.04 萬元,主要原因是壓縮公務接待次數;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7.8 萬元,比2024年減少 0.1 萬元,主要原因是壓縮出車次數;公務用車購置費 0 萬元。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運行經費 112.08 萬元,比上年增加32.19萬元,原因是臨聘人員支出和伙食團支出納入了基本支出的公用經費,主要用于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水電費、物管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二)政府采購情況。本部門政府采購預算2.55萬元,主要用于電腦、紙張等辦公用品采購。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5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 461.86萬元,基金預算撥款3.5萬元。
(四)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至2024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4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4輛。2025年無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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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預算公開聯系人:李老師;聯系方式:023-58858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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