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萬州區長坪鄉綜合行政執法大隊2025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重慶市萬州區長坪鄉綜合行政執法大隊2025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根據法律法規和市政府賦權,承擔本行政區域內的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對《重慶市村鎮供水條例》第四十八條至第五十二條所列情形的處罰(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對《重慶市水資源管理條例》第十八條所列情形的處罰;對違反《重慶市長江防護林體系管理條例》規定,在規定期限內到林區砍柴、放牧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毀壞的處罰,損壞防護標志和護林碑牌的處罰;對損壞村莊和集鎮的房屋、公共設施和破壞村容鎮貌、環境衛生行為的處罰;對涉及在村道違反《重慶市公路管理條例》規定的處罰,對造成村道、村道附屬設施損壞、拒不接受現場調查處理的予以強制扣留車輛、工具及按規定拍賣;對單位和個人損壞或擅自移動有釘螺地帶警示標志的處罰;強制拆除、砍伐或清除在電力設施保護區內修建的建筑物、構筑物或種植植物、堆放物品;制止、鏟除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按照市政府賦權,依法行使動物防疫、農業機械安全監管、水土保持、水利工程管理、森林防火、林地保護管理、水污染防治、大氣污染防治、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基本農田保護、建設施工揚塵污染防治、物業管理、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停車場管理、鄉道公路管理養護、殯葬管理、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經營活動監管、娛樂場所經營活動監管、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監管、消防安全監管、食品生產經營者反食品浪費情況監督、天然氣管理等方面的有關行政處罰權,以及與其行政處罰權相關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措施。
(二)單位構成
本單位系重慶市萬州區長坪鄉人民政府管理的公益一類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為正科級。
二、單位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5年年初預算數106.99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06.99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收入較2024年增加22.55萬元,主要是2024年機構改革人員變動調整。
(二)支出預算:2025年年初預算數106.99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預算81.69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預算15.32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預算4.95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預算5.03萬元。支出預算較2024年增加22.55萬元,主要是2024年機構改革人員變動調整。
三、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06.99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06.99萬元,比2024年增加22.55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06.99萬元,比2024年增加22.55萬元,主要原因是本年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及住房保障支出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離休人員離休費、退休人員補助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無項目支出。
2025年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5年本單位無“三公”經費預算。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本單位不在機關運行經費統計范圍之內。
(二)政府采購情況。2025年采購貨物預算0.35萬元。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本單位2025年無項目支出。
(四)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止2024年12月,本單位沒有車輛。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未安排購置車輛。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單位預算公開聯系人:張成??聯系方式:023-5859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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