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萬州區周家壩街道辦事處關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的報告
重慶市萬州區周家壩街道辦事處
關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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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將重慶市萬州區周家壩街道辦事處2025年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如下:
一、2025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聚焦科學決策,制度體系不斷健全。一是完善決策程序機制,完善黨工委議事規則和辦事處工作規則,明確重大行政決策需履行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程序,充分征求各方對轄區發展規劃、重點項目建設等事項意見,確保決策科學民主。二是強化法律顧問作用,聘請專業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建立“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補救”的法律風險防控體系,法律顧問全程參與重大決策制定、合同審查、糾紛化解等工作,有效防范決策法律風險。三是規范文件管理流程,建立規范性文件“立改廢釋”動態管理機制,定期開展文件清理,確保與法律法規銜接一致,嚴格執行文件備案審查制度,確保所有規范性文件按要求報備。
(二)聚焦職能法定,政府履職依法全面。一是優化營商環境法治賦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政務服務“一窗通辦、并聯審批”,在便民服務中心設立綜合窗口18個,80%以上政務服務事項實現“一窗受理”,線上辦理占比達75%,全年辦理各類政務服務事項2.5萬余件,群眾辦事平均時限縮短30%;開展“渝尚法?賦能強企”專項活動,組織司法人員、律師為30余家企業提供“法治體檢”,排查法律風險17項,提出整改建議28條,化解涉企矛盾糾紛102件,化解率達98.04%,企業法治營商環境滿意度達95%以上。二是重點工作法治護航,將法治思維貫穿街道公共服務、公共管理和公共安全等重點工作,依法履行綜合管理、統籌協調、應急處置和行政執法等職能職責,制定具體工作方案時同步開展合法性審查,各項重大決策、規范性文件均經過合法性審查,審查通過率100%,在項目建設中嚴格執行行政執法程序,未發生因程序不當引發的行政爭議。三是政務公開規范透明,健全政務公開目錄體系,主動公開政策文件、執法信息等政務信息480余條,依托基層智治平臺“數字化”賦能社情民意收集體系,健全“收集-交辦-督辦-反饋”全鏈條工作機制,回應群眾咨詢投訴794件(民呼我為),辦結率100%、滿意率達98.49%。
(三)聚焦規范執法,執法行為公正文明。一是推行說理式執法,街道綜合行政執法隊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全年開展執法活動60余次,規范辦理行政案件4件,全部做到執法流程規范、法律文書齊全;在市容管理、安全生產等執法領域推行“全程說理式執法”,通過“先釋法、后執法”,充分聽取當事人陳述申辯,化解執法矛盾,全年未發生行政復議撤銷、行政訴訟敗訴案件。二是加強執法隊伍建設,組織人員參加區級專題培訓,開展街道內部執法業務學習8場,覆蓋執法人員30余人次,提升執法人員法治素養和業務能力;規范執法證件管理,所有執法人員均著裝持證上崗,亮證執法率100%。三是強化執法監督制約,聘請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對執法行為進行全程監督,全年開展執法監督檢查6次,公開行政執法案件信息4條,同時接受社會監督,確保執法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四)聚焦權力制約,監督體系科學有效。一是強化內部監督,街道紀工委定期開展法治政府建設專項督導,重點檢查決策執行、執法規范、責任落實等情況,將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納入街道年度綜合考核,提升權重占比,以考核倒逼責任落實。二是拓寬外部監督渠道,依托政務服務“好差評”系統、群眾意見箱、12345政務服務熱線等平臺,廣泛收集群眾對政府工作的意見建議,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開展法治政府建設視察調研,聽取意見建議,全年收到有效意見建議86條,整改完成率100%。三是健全政務誠信體系,建立政府守信踐諾機制,梳理政府承諾事項,全部按期兌現,無失信違諾行為發生;開展政務誠信評價,將評價結果與績效考核掛鉤,推動政府部門誠信履職。
(五)聚焦糾紛化解,治理效能持續提升。一是構建多元化解體系,深化“黨建+法治+網格”融合模式,將轄區11個社區劃分為118個法治網格,組建法治志愿服務隊,配備55名“法律明白人”指導開展法治工作,全年化解各類矛盾糾紛2751件,化解率達100%。二是強化平臺陣地建設,在全區率先建成街道綜治中心,打造“一站式”矛盾糾紛調處平臺,整合信訪接待、人民調解、法律服務等功能,吸納律師、行業專家、退休干部等兼職調解員,全年接待群眾1098人次,調處重大復雜矛盾糾紛259件,成功化解210件,引導至部門、訴訟化解41件,化解率達96.91%;在天生城文旅景區打造“法治文旅”示范帶,在11個社區建立“網格法治文化角”,實現法治服務陣地全覆蓋。三是提升信訪化解質效,建立“一案一策、專班推進、法治護航”信訪積案化解機制,運用法治思維化解物業矛盾、征地拆遷等領域信訪積案,推動2件積案終結,全年未發生到渝集訪、進京非訪滋事事件;推行信訪事項“受理—交辦—督辦—反饋”閉環管理,群眾信訪事項一次性化解率達99.3%。
二、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
(一)高位統籌,壓實法治建設責任。街道黨工委書記、辦事處主任切實履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將法治政府建設納入街道黨工委、辦事處工作重點,與經濟社會發展同謀劃、同部署、同推進、同考核。成立由黨工委書記、辦事處主任任雙組長的法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全年召開領導小組會議4次,專題研究法治政府建設重點工作、難點問題,推動解決法治陣地建設、隊伍保障等突出事項8件,制定工作要點和任務分解表,明確責任分工、完成時限,形成“黨工委統攬、書記主任主抓、班子分工、全員參與”的工作格局。
(二)示范引領,強化法治素養提升。黨工委書記帶頭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將其納入黨工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計劃,開展專題學習6次,帶頭宣講習近平法治思想3場。辦事處主任主持召開會議學法4次,組織街道及社區干部開展法治專題培訓11場,覆蓋300余人次,推動黨員干部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黨政主要負責人帶頭依法決策、依法辦事,在重大項目建設、重點矛盾化解等工作中主動聽取法律顧問意見,確保決策合法合規。
(三)靠前指揮,推動重點工作落實。黨工委書記、辦事處主任親自督辦法治政府建設重點任務,針對法治營商環境優化、信訪積案化解等工作開展專題調研12次,現場解決問題6個。在街道綜治中心組建、文旅景區“紅色驛站”建設、未成年人法治保護等特色工作中,親自審定方案、協調資源,推動打造基層法治建設亮點品牌。帶頭接待群眾來訪48次,推動班子成員下訪537次,妥善處置涉群眾利益的重大矛盾糾紛,以實際行動踐行法治為民理念。
三、2025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思維融合不夠深入。部分干部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存在“重業務、輕法治”的傾向,將法治建設與中心工作割裂開來,在工作中運用法治思維破解難題的意識不強,依法辦事的主動性、自覺性有待提升。
(二)基層執法能力有待提升。街道綜合行政執法隊存在執法人員專業素養參差不齊、執法裝備相對薄弱等問題,部分執法人員對新興領域法律法規掌握不熟練,在復雜執法場景中應對能力不足。執法方式創新性不夠,“說理式執法”的深度和廣度有待拓展。
(三)精準普法成效不夠明顯。普法宣傳仍存在“大水漫灌”現象,針對老年人、未成年人、新業態新就業群體等重點群體的定制化普法產品供給不足,普法內容與群眾需求脫節。普法形式較為單一,多以發放傳單、講座為主,新媒體普法的互動性、趣味性不強,群眾參與度不高。
四、2026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安排
(一)深化法治思想引領,筑牢思想根基。一是持續深化習近平法治思想學習宣傳,將其納入黨工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干部教育培訓的核心內容,全年開展專題學習培訓不少于6次,基層宣講活動開展至少30場以上,推動法治思想入腦入心。二是加強干部法治能力建設,組織執法人員、機關干部開展法律知識考試、庭審旁聽等活動,全年開展法治培訓不少于12場,提升干部依法決策、依法辦事的能力。
(二)規范行政決策行為,提升決策質效。一是完善重大行政決策程序,細化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等環節操作流程,全年開展重大決策聽證會、專家論證會不少于3次,確保決策科學民主合法。二是強化法律顧問履職保障,建立法律顧問參與決策的常態化機制,擴大法律顧問參與范圍,提升決策法律風險防控水平。三是加強規范性文件管理,健全“立改廢釋”全流程機制,開展文件清理和備案審查“回頭看”,確保文件合法有效。
(三)提升行政執法水平,規范執法行為。一是深化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落實,推行執法全過程記錄標準化,完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機制,全年組織執法案卷評查不少于4次,提升執法規范化水平。二是開展執法人員能力提升專項行動,組織參加區級培訓和崗位練兵活動,邀請法律專家開展專題授課,提升執法人員專業素養。三是創新執法方式,推廣“柔性執法”“說理式執法”,在市容管理、市場監管等領域制定輕微違法行為依法不予處罰清單,優化執法環境。
(四)健全監督制約體系,強化權力管控。一是加強內部監督,開展法治政府建設專項督導檢查不少于4次,強化對決策執行、執法行為的全過程監督,及時發現并整改問題。二是拓寬外部監督渠道,健全政務公開目錄,主動公開政務信息,暢通群眾監督渠道,及時回應群眾關切。三是完善政務誠信建設,建立政府守信踐諾臺賬,開展政務誠信評價,對失信行為實行責任追究,提升政府公信力。
(五)深化矛盾化解機制,提升治理效能。一是升級“網格法治文化角”功能,新增法治服務項目,打造示范點,健全“群眾需要、網格受理、協同處置”閉環機制。二是加強人民調解員隊伍建設,進一步吸納律師、退休法官等專業人員加入調解員隊伍,定期開展調解員培訓,提升矛盾化解能力。三是推進矛盾化解數字化建設,依托街道綜治中心平臺,探索建立矛盾糾紛線上排查、線下調處機制,實現矛盾糾紛化解高效便捷。
(六)強化法治保障能力,夯實工作基礎。一是加強法治工作隊伍建設,組織法治骨干培訓不少于2次,提升基層法治工作能力。二是加大法治經費投入,保障法治陣地建設、法治活動開展、隊伍培訓等工作需要。三是完善考核評價機制,增加結果性指標權重,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充分發揮考核激勵約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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