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萬州區周家壩街道辦事處關于印發《周家壩高層建筑可燃雨棚和突出外墻防護網整治攻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慶市萬州區周家壩街道辦事處
關于印發《周家壩高層建筑可燃雨棚和
突出外墻防護網整治攻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
萬州周辦發〔2021〕49號
各社區居委會:
《周家壩高層建筑可燃雨棚和突出外墻防護網整治攻堅行動工作方案》經街道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重慶市萬州區周家壩街道辦事處
2021年5月28日
周家壩高層建筑可燃雨棚和突出外墻防護網
整治攻堅行動工作方案
按照《全區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工作會議紀要》(萬州府紀〔2021〕12號)《高層建筑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推進會議紀要》(萬州府紀〔2021〕34號)《關于印發萬州區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突出問題攻堅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萬州安委會﹝2021﹞2號)要求,為確保轄區高層建筑可燃雨棚和防護網整治工作如期完成,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整治內容
(一)可燃雨棚。對高層建筑設置的可燃雨棚進行拆除或者更換為不燃、難燃材料。
(二)防護網。對突出外墻的防護網進行拆除、更換或按要求開設應急疏散逃生口(洞口尺寸不宜小于1米×0.6米)。清理防護網內堆放的雜物。
二、整治任務
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街道高層建筑可燃雨棚和突出外墻防護網消防安全隱患整治工作。
原定數:上報區住建委高層建筑可燃雨棚原定樓棟81棟,戶數242戶,可燃雨棚1349.5米;突出外墻防護網原定樓棟126棟,戶數1562戶,突出外墻防護網1562個。
總任務:高層建筑可燃雨棚93棟,590戶,3540.2米;突出外墻防護網109棟1679戶,1679 個。
三、整治措施及時限
(一)領導包片
張勁松(街道黨工委書記)、袁斌(黨工委委員、政法書記)、董成勇(規環辦負責人)包片社區:救兵城社區,涉及可燃雨棚14棟,184戶,1105米,突出外墻防護網21棟,165戶,165個。
吳明忠(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冉燕(黨工委委員、紀工委書記)、楊軍(規環辦工作人員)包片社區:長生河社區,涉及可燃雨棚8棟,31戶,231米;突出外墻防護網8棟,189戶,189個。
劉仕琳(黨工委委員、人大工委主任)、金卉(黨工委副書記)、宋光艷(規環辦工作人員)包片社區:雙堰塘社區,涉及可燃雨棚7棟,45戶,358米;突出外墻防護網16棟,344戶,344個。
吳聯云(黨工委委員、辦事處副主任)、羅運康(黨工委委員、宣傳委員)、伍云萍(規環辦工作人員)包片社區:天生城社區,涉及可燃雨棚4棟,14戶,210米;無整治突出外墻防護網。
張海榮(黨工委委員、武裝部長、辦事處副主任)、譚豐清(規環辦工作人員)包片社區:周家壩社區,涉及可燃雨棚20棟,9戶,41米;突出外墻防護網20棟,86戶,86個。
魏伯壽(黨工委委員、統戰委員)、楊軍(規環辦工作人員)包片社區:映水坪社區,涉及可燃雨棚14棟,155戶,266.5米;突出外墻防護網14棟223戶,223個。
何進(黨工委委員、組織委員)、伍云萍(規環辦工作人員)包片社區:天子湖社區,涉及可燃雨棚14棟,155戶,1105.7米;突出外墻防護網14棟,195戶,195個。
楊鴻(辦事處副主任)宋光艷(規環辦工作人員)包片社區:集中社區,涉及可燃雨棚1棟,5戶40米;突出外墻防護網1棟,6戶,6個。
丁后全(辦事處副主任)、譚豐清(規環工作人員)包片社區:天子路社區,涉及可燃雨棚10棟,99戶,247米;突出外墻防護網15棟,375戶,375個。
(二)宣傳發動(4月30日前完成)
4月15日前,各社區對轄區內存在可燃雨棚、突出外墻防護網消防安全隱患的高層建筑逐戶排查到位,鎖定整改目標;4月30日前,將整治內容、時間要求、補貼政策等逐戶宣講到位,發動居民及時開展自行整改。
(三)拆除整改(9月30日前完成)
居民愿意整改的,由社區委托具有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的施工單位實施整改,于9月30日前完成。
對個別極不配合整治工作的住戶,由街道組織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的施工單位集中組織實施定點拆除。
拆除整改經驗收合格后,按“可燃雨棚拆除60元/米、防護網開設應急疏散逃生口100元/個”標準對社區給予補助。
(四)檢查驗收(6月1日-10月31日)
街道會同區消防救援支隊對完成整改的樓棟進行檢查驗收。驗收合格后,由街道向區財政局申請補助資金。
四、工作職責
(一)各社區:具體承擔可燃雨棚、突出外墻防護網整治整改、拆除工作任務。按照街道班子成員分片、分棟、包干,建立工作進度“周報告”制度,每周五10點前,將當周整治情況傳街道規環辦。
(二)規環辦:負責對各社區整治數據匯總,每周五12點前上報區住建委。建立督查機制,對工作不到位、責任不落實、工作推動慢的社區,予以通報。
(三)周家壩派出所:負責對阻攔整治工作的居民依法進行處置。(四)財政辦:負責落實整治補助資金。
(五)社區事務服務中心:負責針對影響消防安全且不愿自行整改,并不配合社區整改的住戶進行綜合執法拆除工作。
(六)平安辦:負責該項整治工作中的出現的信訪穩定工作。
五、工作要求
各社區要高度重視高層建筑可燃雨棚和防護網整治工作,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各項責任,確保如期完成整改。對工作推進不力的社區一律報街道紀委約談、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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