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萬州區周家壩街道辦事處關于做好2022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籌資工作的通知
重慶市萬州區周家壩街道辦事處
關于做好2022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籌資工作的通知
萬州周辦發〔2022〕1號
各社區居委會:
為深入實施全民參保計劃,進一步優化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服務,提升參保信息質量。根據萬州區醫保局、萬州區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萬州區稅務局《關于做好2022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籌資工作的通知》(萬州醫保發〔2021〕81號)精神,結合街道實際,現就做好2022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籌資工作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目標任務
根據萬州區居民醫保參保目標任務和區考核辦的相關要求,并結合街道戶籍人口數、常住人口數以及近年來的參保人數等情況,將2022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目標任務分解到各社區(具體詳見附件1)。
各社區應按照街道目標考核要求,認真開展居民醫保的參保征繳工作,確保轄區居民應保盡保,年度考核任務達標。其中特困人員、低保對象、返貧致貧人口、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突發嚴重困難戶、低保邊緣戶等低收入人口及穩定脫貧人口等困難群眾的醫保參保繳費率要達到100%。
二、參保政策
(一)明確參保對象與范圍。具有萬州區城鄉戶籍的居民,凡未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應在戶口所在地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重慶市其它區縣居民,在萬州區居住的,可在居住鎮鄉(民族鄉)、街道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在重慶市取得《居住證》的市外戶籍人員,在重慶市取得《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外國籍人員,重慶市引進的各類人才及專家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及父母,在萬高校就讀的臺、港、澳大學生,可在居住鎮鄉(民族鄉)、街道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已經參加職工醫保和大學生醫保的人員不再重復參保。
(二)明確籌資標準與時間。穩步提高個人繳費標準,確定2021年12月起,收取2022年我市城鄉居民參加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為一檔320元/人·年、二檔695元/人·年。為防控疫情風險,集中參保期延長至2022年2月28日,集中參保期內參保并完成繳費的,從2022年1月1日起享受待遇。在渝高校大學生參加2021年9月至2022年8月學年度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為一檔280元/人·年、二檔655元/人·年。
(三)明確繳費方式與流程。原則上采取由鎮鄉(民族鄉)、街道、村(社區)及轄區各高校等代辦單位,通過現場指導、代辦等方式幫助參保人繳費。對已參保登記的人員,可通過重慶電子稅務局、支付寶、微信、云閃付、渝快辦、重慶農商行APP繳費,也可到村(社區)便民服務中心刷POS機繳費。對沒有參保登記的人員,憑身份證、戶口簿或居住證到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鎮鄉(民族鄉)、街道社保所辦理參保登記手續后再繳費。
(四)明確人員底數與標識。各社區要進一步落實參保動員主體責任,認真開展調查摸底與分類資助參保工作。通過比對往年參保人員、新冠疫苗接種人員、新生兒等數據,綜合轄區公安戶籍信息,摸清人員底數,建立數據臺賬,精準鎖定參保人群與參保資助對象,打牢工作基礎。對困難群眾未參保登記的,由所在社區負責通知本人在戶口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相關登記手續。強化信息共享,加強動態管理,在集中參保期前,切實做好2022年度各類困難群眾的資助標識工作,確保困難人群在集中參保期內完成參保,做到應保盡保。
三、參保資助
(一)資助對象。為鞏固拓展醫保脫貧攻堅成果有效銜接鄉村振興戰略,實現由集中資源支持脫貧攻堅向統籌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重制度常態化保障平穩過渡,按照渝醫保發〔2021〕66號文件規定,對特困人員、低保對象、返貧致貧人口、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突發嚴重困難戶、低保邊緣戶等7類低收入人口,以及未納入低收入人口監測范圍的穩定脫貧人口參加居民醫保的個人繳費部分給予資助。對在鄉重點優撫對象(不含1-6級殘疾軍人)、城鄉重度(一、二級)殘疾人員等其他各類城鄉醫療救助對象的參保資助政策保持不變。
(二)資助標準。過渡期內(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參加居民醫保一檔的,對特困人員,按照一檔個人繳費標準的 100%給予全額資助;對低保對象,按照 90%給予定額資助;對返貧致貧人口、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突發嚴重困難戶、低保邊緣戶,按照 70%給予定額資助。上述人員參加居民醫保二檔的,統一按照參加居民醫保一檔個人繳費標準的 100%給予資助。超過資助標準的個人應繳納參保費用由參保對象自行負擔。
按照渝衛發〔2017〕123號文件規定,對衛生健康部門認定的計生殘撫(特扶)對象及其子女、計劃生育并發癥對象統一按一檔標準給以資助;計生優撫(獎扶)對象本人統一按一檔標準80%給以資助。
上述人員享受資助參保時有多重身份,按參保繳費時就高身份確定,享受資助參保后人員身份發生變化的,不再進行差額資助。同時,對穩定脫貧人口,執行資助參保漸退政策,對其參加 2022 年、2023 年城鄉居民醫保的,分別按照 100 元、50 元標準給予定額資助,2024 年按規定退出,不再享受資助參保政策(具體詳見附件2)。
四、參保待遇
嚴格落實醫療保障待遇清單制度,堅決樹立清單意識和科學決策意識,嚴格執行基本醫療保障支付范圍和標準。進一步鞏固住院待遇保障水平,政策范圍內基金支付比例達到70%左右。進一步鞏固大病保險保障水平,落實國家要求,將起付線統一至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半,從2022年1月1日起,將大病保險起付線調整為15412元/人·年。進一步完善門診慢性病、特殊疾病待遇保障政策,做好與普通門診統籌待遇銜接。單病種報銷比例仍按原政策執行。
持續做好居民醫保門診統籌,2022年度一檔參保人支付限額300元,二檔參保人為500元。抓好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政策落實,開展示范城市活動。完善心腦血管等慢性病慢病保障政策,發揮醫保促進慢病早診早治作用,提升健康管理水平。加快健全重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大病保險繼續實施對特困人員、低保對象和返貧致貧人口傾斜支付政策(起付線降低50%,報銷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不設封頂線)。健全統一規范的醫療救助制度,根據實際合理確定救助待遇標準,夯實醫療救助托底保障功能。
規范待遇享受等待期(以下簡稱“等待期”)設置,居民醫保待遇狀態正常的人員年度內轉為參加職工醫保,在其等待期內處于預參保狀態享受居民醫保待遇。對居民醫保在集中參保期內參保的、在職工醫保中斷繳費3個月內參加居民醫保的,以及新生兒(出生后90天內)、農村低收入人口等特殊群體,不設等待期。在渝高校大學生畢業當年9月1日后3個月內參加居民醫保并補繳當年費用的,其待遇享受時間從當年9月1日起計算。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廣泛宣傳。居民醫保參保繳費工作事關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任務重,責任大,涉及面廣。街道已將此項工作已納入年度目標考核,各社區要高度重視,積極建立和落實工作聯動機制和協調機制,明確責任、細化任務、狠抓落實,加強溝通協作,確保參保繳費征收任務順利完成。各社區要創新宣傳方式、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參保人對居民醫保的征繳渠道、政策標準的知曉率,充分運用轄區公告欄、廣播、視頻、設立宣傳點發放資料、推送宣傳短信等形式進行多渠道全覆蓋宣傳。同時引導參保人選擇線上渠道自助繳費,緩解征收壓力。充分調動廣大居民參保積極性和主動性,提高參保征繳率。要持續推廣醫保電子憑證,幫助參保群眾激活使用醫保電子憑證(激活方法詳見附件3),將醫保電子憑證的方便快捷、應用豐富、全國通用、安全可靠等特點宣傳到位,并做好參保群眾前來咨詢“渝快保”的相關解釋工作。
(二)強化培訓,高效服務。各社區要進一步加大工作人員的政策和業務培訓力度,不斷提高業務熟悉程度和系統操作水平,確保具體經辦人員全面熟練掌握社保費代收客戶端、專用POS機、微信、支付寶、云閃付、渝快辦等辦理渠道的操作流程,為參保人員提供高效、快捷、透明的服務。
(三)摸清底數、應保盡保。各社區要嚴把參保對象關,認真核實轄區內參保人員基本信息、人口變化情況,加強部門數據對比和動態維護,防止應參保人員出現“漏保”、“斷保”,確保特困人員、低保對象、脫貧人口和殘疾人等困難群體全員參保,實現轄區群眾應保盡保。
(四)嚴控輿情、化解矛盾。由于集中征收期業務量大增、部分困難群體的資助標準有所調整,各社區一定要切實增強風險防范意識,制定好應急預案,健全快速響應機制,做好應急保障的各項準備工作,對參保人反映的問題,及時解決,耐心回復。征收過程中,要密切關注征收狀況和網絡輿情,及時準確應對,最大程度防范和化解負面輿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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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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