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萬州區鐘鼓樓街道辦事處 關于印發《鐘鼓樓街道地質災害應對處置 操作預案》的通知
重慶市萬州區鐘鼓樓街道辦事處
關于印發《鐘鼓樓街道地質災害應對處置
操作預案》的通知
萬州鐘辦發〔2024〕1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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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區,街道有關辦、站、所、中心,駐轄區有關派出單位:
為切實做好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搶險處置工作,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減輕和避免災害損失,促進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經街道辦事處研究同意,現將《鐘鼓樓街道地質災害應對處置操作預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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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萬州區鐘鼓樓街道辦事處
? ? ? ? ? ? ? ? ? ? ? ? ? ? ? ? ?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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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開發布)
鐘鼓樓街道地質災害應對處置操作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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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總 則
1.1?編制目的:科學、有序、高效應對突發地質災害,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2?編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重慶市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相關預案和文件。
1.4?工作原則:堅持統一領導、部門聯動,屬地管理、分級響應,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1.5?災害分級:地質災害災(險)情劃分特大型(I級)、大型(II級)、中型(III級)、小型(IV級)。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街道地質災害防治救援指揮部:
職責:負責搶險救災工作的指揮、組織、協調工作。
指??揮??長:楊學忠 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副?指?揮?長:吳應成?黨工委委員、辦事處副主任
羅洪貴?辦事處副主任
成員:黨政辦、黨群辦、經發辦、財政辦、社事辦、平安辦、規環辦、應急辦、重點辦、綜合行政執法辦(執法大隊)、文化服務中心、退役軍人事務站、農業服務中心、社保所、社區事務服務中心、派出所、市場監管所、交巡警勤務大隊、城監大隊、司法所負責人。
各村(社區)設立村(社區)地質災害防治救援指揮部,負責本行政區域的地質災害先期處置。
3?預防、監測、預警
各村(社區)、街道有關辦、站、所、中心要建立隱患排查制度,建立風險隱患臺賬,落實防災責任。
3.2?監測及信息報送
(1)監測:街道應急辦負責災害性天氣監測預報,將結果提供給農業服務中心、規環辦等有關科室;各村(社區)做好群測群防監測預警工作、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專業監測預警工作以及險情報送工作,結果報送街道辦事處。
(2)地質災害災(險)情報送:各村(社區)、街道有關辦、站、所、中心應按照規定及時、準確、規范向街道辦事處報告地質災害災(險)情,20分鐘內電話報告,40分鐘內書面報告。街道及時將核實的地質災害情況向區地指辦報告。
3.3?預警分級: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分為I級(紅色)、II級(橙色)、III級(黃色)、IV級(藍色),分級信息見附件1。
各村(社區)、街道有關辦、站、所、中心根據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等級落實響應措施,詳見附件1。
4?應急響應
4.1先期處置
災(險)情發生后,事發地村(社區)主要負責人帶隊趕赴現場,收集了解災(險)情情況,及時報街道辦事處;組織劃定危險區域范圍,落實監測值守,撤離危險區域內群眾,開展搶險救援等工作。農業服務中心聯系區規劃自然資源局派專業技術人員開展現場調查和應急監測,為搶險救援提供技術支持;應急辦聯系區應急局指派人員趕赴現場組織指導搶險救援,做好隊伍和物資調度;街道啟動分級響應,組織開展搶險救援。
4.2 應急響應
分級響應內容見附件2。
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置
事發地村(社區)、應急辦對地質災害受災人員給予救助和救濟,做好災民安撫、轉移安置;事發地村(社區)、街道有關辦、站、所、中心負責災后后續監測及必要的防范等工作;社事辦負責災害區域環境消殺防疫工作;街道有關辦、站、所、中心負責組織修復城鄉供水、交通、電力、通信等基礎設施;災后恢復重建工作由事發地村(社區)組織,街道有關辦、站、所、中心按照職責幫助災區群眾開展生產自救,盡快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5.2?社會救助
突發地質災害發生后,社會、個人向受災人員捐贈資金和物資等,由應急辦、社事辦以及救災募捐公益基金會等單位接受,并按規定加強管理和監督。
5.3?保險理賠
突發地質災害發生后,現場指揮部及時協調有關保險公司提前介入,按有關規定作好保險理賠工作。
5.4?調查與評估
應急響應結束后,應急辦牽頭成立工作組,開展災害調查評估工作,并及時將調查評估結果報區應急局、辦事處。
6?應急保障
各村(社區)、應急辦、農業服務中心要完善汛期“三查”、值班值守、災情速報等制度,制訂和完善地質災害防治組織體系、應急救援組織指揮調度體系;應急辦組織地質災害搶險救援隊伍和社會力量參與地質災害搶險救援,做好應急搶險救援技術保障;各村(社區)、應急辦要做好搶險救援裝備物資儲備、調度;財政辦做好地質災害防治救援經費保障;經發辦做好電力保障;黨政辦做好通訊保障;應急辦做好交通運輸保障、救災物資保障;鐘鼓樓交巡警大隊做好交通管制;鐘鼓樓派出所做好治安保障。
7?宣傳、培訓、演練
(1)宣傳與培訓:各村(社區)、農業服務中心組織相關人員開展學習培訓。
(2)演練:各村(社區)每年組織開展地質災害應急處置演練。
8?附則
本預案由辦事處組織制訂并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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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鐘鼓樓街道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防御響應措施清單
2.?鐘鼓樓街道地質災害應急響應操作手冊
附件1
鐘鼓樓街道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防御響應措施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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級別 |
響應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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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色預警 (IV級,發生地質災害風險較小) |
1.實行24小時值班值守,值班員密切關注實際降水和實際發災情況,每12小時1次。 2.及時將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信息及工作要求傳達至本轄區“四重”網格員及村社基層組織。 3.及時核查處置告警信息,組織本轄區“四重”網格員、村社基層組織人員開展巡查排查。發現險情征兆或對情況不能準確研判要組織群眾緊急撤離(警報未解除前嚴禁返回)。 4.做好救援隊伍、物資保障等備勤準備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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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色預警 (III級,發生地質災害風險較大) |
1.實行24小時值班值守,值班員密切關注實際降水和實際發災情況,每6小時1次。抽查各村社值班、本轄區“四重”網格員在崗在位情況。 2.及時將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信息及工作要求傳達至本轄區“四重”網格員及村社基層組織,及時將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信息傳達至本轄區地質災害隱患點受威脅群眾。 3.及時核查處置告警信息,組織本轄區“四重”網格員、村社基層組織人員開展巡查排查,對黃色預警區內地質災害極高、高風險區和重要地質災害隱患點巡查每日不低于2次。發現險情征兆或對情況不能準確研判要組織群眾緊急撤離(警報未解除前嚴禁返回)。 4.做好救援隊伍、物資保障等備勤準備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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橙色預警(II級,發生地質災害風險大) |
1.強化24小時值班值守,值班員持續關注實際降水和實際發災情況,每3小時1次。加密抽查各村社值班、本轄區“四重”網格員在崗情況。 2.實時將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信息及工作要求傳達至本轄區“四重”網格員及村社基層組織,實時將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信息傳達至本轄區地質災害隱患點受威脅群眾。 3.做好本轄區重點防范區隱患點和風險區受威脅人員轉移避讓準備。 4.及時核查處置告警信息,組織本轄區“四重”網格員、村社基層組織人員加密開展巡查排查,對橙色預警區內地質災害極高、高風險區和重要地質災害隱患點巡查每日不低于4次。發現險情征兆或對情況不能準確研判要組織群眾緊急撤離(警報未解除前嚴禁返回)。 5.可以停止戶外施工作業。 6.對預警區內重點防范區域開展重點檢查,并做好救援隊伍、保障物資等響應準備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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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色預警(I級,發生地質災害風險很大) |
1.強化24小時值班值守,值班員實時關注實際降水和實際發災情況,每小時1次。加密抽查各村社值班、本轄區“四重”網格員在崗情況。 2.實時將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信息及工作要求傳達至本轄區“四重”網格員及村社基層組織,實時將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信息傳達至本轄區地質災害隱患點受威脅群眾。 3.做好本轄區重點防范區隱患點和風險區受威脅人員轉移避讓準備,必要時組織緊急避險撤離。 4.及時核查處置告警信息,組織本轄區“四重”網格員、村社基層組織人員加密開展巡查排查,對紅色預警區內地質災害極高、高風險區和重要地質災害隱患點實時巡查。發現險情征兆或對情況不能準確研判要組織群眾緊急撤離(警報未解除前嚴禁返回)。 5.停止戶外施工作業。 6.對預警區內重點防范區域開展重點檢查,并做好救援隊伍、保障物資等響應準備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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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鐘鼓樓街道地質災害Ⅳ級響應操作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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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動條件 |
1.發生一起地質災害災情,因災受傷人數3人以下;2.發生一起地質災害災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3.發生一起地質災害險情,需搬遷轉移人數100人以下;4.發生一起地質災害險情,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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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動程序 |
街道組織農業服務中心、規環辦、應急辦等相關科室會商后提出啟動應急響應建議,由辦事處分管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啟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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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人員 |
辦事處分管地質災害防治領導統一指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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響應措施 |
1.成立機構:視情況成立地質災害搶險救援現場指揮部(設在地質災害搶險救援現場),明確綜合協調組(黨政辦牽頭)、技術專家組(農業服務中心牽頭)、搶險救援組(應急辦牽頭)、治安防范組(鐘鼓樓派出所牽頭)、醫療衛生組(社事辦牽頭)、后勤保障組(黨政辦牽頭)、新聞發布組(黨政辦牽頭牽頭)、調查評估組(應急辦牽頭)等工作組組長及職責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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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應急準備:應急辦通知相關搶險救援隊伍備勤,準備好搶險救援物資裝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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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應急監測:農業服務中心組織駐守地質工程師開展災(險)情應急調查、動態監測,劃定危險區域范圍,提出疏散撤離、應急搶險救援措施建議;應急辦、農業服務中心做好氣象、水文監測,為現場指揮部組織搶險救援提供技術支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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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會商研判:辦事處分管地質災害防治領導組織現場指揮部各工作組、專家等對雨情、水情、墑情、災情、險情現狀、發展態勢以及次生災害風險開展會商研判,研究制定災(險)情搶險救援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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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搶險救援:辦事處分管地質災害防治領導根據制定的搶險救援方案,調度指揮相關救援力量開展搶險救援工作,調度搶險救援裝備和設施對地質災害災(險)情實施應急排危;農業服務中心、規環辦、應急辦等部門提供技術支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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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現場管制:鐘鼓樓派出所、事發地村(社區)等對災(險)情現場及影響范圍實施值守、警戒、封閉等措施,開展治安秩序維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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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疏散撤離:鐘鼓樓派出所協助事發地村(社區)組織危險區域內群眾、重要物資撤離至安全地帶;必要時可征用物資、交通工具和有關設施,甚至采取強制撤離等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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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信息報告:辦事處分管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審核上報文件,街道向區地指報告災(險)情情況、擬采取的措施、初判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搶險救援等情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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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醫療救護:社事辦聯系醫療救護單位負責對受傷人員進行現場急救和重傷人員轉運救治;開展受傷人員、受災群眾和救援人員心理疏導;做好災后衛生防疫工作,防范和控制傳染病爆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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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安置人員:村(社區)負責落實避險轉移人員臨時生活住所和基本生活物資供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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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后勤保障:應急辦、黨政辦、黨群辦、農業服務中心、規環辦、經發辦等部門分別負責搶險救援裝備物資、交通、通信、水、電、氣等方面的保障工作;事發地村(社區)負責做好傷亡人員家屬接待、撫恤、經濟補償等;社事辦聯系區民政局負責做好遇難者遺體處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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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宣傳報道:黨政辦收集整理搶險救援相關信息,指導各新聞媒體開展搶險救災宣傳報道,正確引導輿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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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結束 |
當地質災害災情(險情)已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后,由辦事處分管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宣布響應終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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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鼓樓街道地質災害Ⅲ級響應操作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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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動條件 |
1.發生一起地質災害災情,因災受傷人數3人(含)以上10人以下;2.發生一起地質災害災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含)以上500萬元以下;3.發生一起地質災害險情,需搬遷轉移人數100人(含)以上500人以下;4.發生一起地質災害險情,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500萬元(含)以上5000萬元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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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動程序 |
街道黨政辦聯系農業服務中心主任或應急辦主任組織農業服務中心、規環辦、應急辦等相關科室會商后提出啟動應急響應建議,由辦事處分管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啟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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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人員 |
辦事處分管地質災害防治領導統一指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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響應措施 |
1.成立機構:視情況成立地質災害搶險救援現場指揮部(設在地質災害搶險救援現場),明確綜合協調組(黨政辦牽頭)、技術專家組(農業服務中心牽頭)、搶險救援組(應急辦牽頭)、治安防范組(鐘鼓樓派出所牽頭)、醫療衛生組(社事辦牽頭)、后勤保障組(黨政辦牽頭)、新聞發布組(黨政辦牽頭牽頭)、調查評估組(應急辦牽頭)等工作組組長及職責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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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應急準備:應急辦通知相關搶險救援隊伍待命,搶險救援物資裝備待命;視情況前置隊伍、物資;視情況通知駐轄區部隊做好參與搶險救援準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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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應急監測:農業服務中心組織駐守地質工程師開展災(險)情應急調查、動態監測,劃定危險區域范圍,提出疏散撤離、應急搶險救援措施建議;應急辦、農業服務中心做好氣象、水文監測,為現場指揮部組織搶險救援提供技術支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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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會商研判:辦事處分管地質災害防治領導組織現場指揮部各工作組、專家等對雨情、水情、墑情、災情、險情現狀、發展態勢以及次生災害風險開展會商研判,研究制定災(險)情搶險救援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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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搶險救援:辦事處分管地質災害防治領導根據制定的搶險救援方案,調度指揮相關救援力量開展搶險救援工作,調度搶險救援裝備和設施對地質災害災(險)情實施應急排危;農業服務中心、規環辦、應急辦等科室提供技術支撐;現場指揮部根據搶險救援需要,隨時調集相關單位人員、救援隊伍、救援裝備、物資趕赴現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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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現場管制:鐘鼓樓派出所、事發地村(社區)等對災(險)情現場及影響范圍實施值守、警戒、封閉等措施,開展治安秩序維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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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疏散撤離:鐘鼓樓派出所協助事發地村(社區)組織危險區域內群眾、重要物資撤離至安全地帶;必要時可征用物資、交通工具和有關設施,甚至采取強制撤離等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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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信息報告:辦事處分管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審核上報文件,街道向區地指報告災(險)情情況、擬采取的措施、初判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搶險救援等情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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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醫療救護:社事辦聯系醫療救護單位負責對受傷人員進行現場急救和重傷人員轉運救治;開展受傷人員、受災群眾和救援人員心理疏導;做好災后衛生防疫工作,防范和控制傳染病爆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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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安置人員:村(社區)負責落實避險轉移人員臨時生活住所和基本生活物資供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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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后勤保障:應急辦、黨政辦、黨群辦、農業服務中心、規環辦、經發辦等部門分別負責搶險救援裝備物資、交通、通信、水、電、氣等方面的保障工作;事發地村(社區)負責做好傷亡人員家屬接待、撫恤、經濟補償等;社事辦聯系區民政局負責做好遇難者遺體處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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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宣傳報道:黨政辦收集整理搶險救援相關信息,指導各新聞媒體開展搶險救災宣傳報道,正確引導輿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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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結束 |
當地質災害災情(險情)已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后,由辦事處分管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宣布響應終止。 |
鐘鼓樓街道地質災害Ⅱ級響應操作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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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動條件 |
1.發生一起地質災害災情,因災死亡人數1人(含)以上3人以下或者因災受傷人數10人(含)以上30人以下;2.發生一起地質災害災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含)以上1000萬元以下;3.發生一起地質災害險情,需搬遷轉移人數500人(含)以上1000人以下;4.發生一起地質災害險情,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5000萬元(含)以上10000萬元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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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動程序 |
辦事處分管地質災害防治領導組織農業服務中心、規環辦、應急辦等科室會商,由辦事處提出啟動應急響應建議,經報請區地指批準同意后,由辦事處主任決定啟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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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人員 |
辦事處主任統一指揮。若區級層面統一指揮,則移交指揮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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響應措施 |
1.成立機構:成立地質災害搶險救援現場指揮部(設在地質災害搶險救援現場),明確綜合協調組(黨政辦牽頭)、技術專家組(農業服務中心牽頭)、搶險救援組(應急辦牽頭)、治安防范組(鐘鼓樓派出所牽頭)、醫療衛生組(社事辦牽頭)、后勤保障組(黨政辦牽頭)、新聞發布組(黨政辦牽頭牽頭)、調查評估組(應急辦牽頭)等工作組組長及職責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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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應急準備:應急辦通知各級各類搶險救援隊伍、駐轄區部隊待令,搶險救援物資裝備上車待令,救援隊伍、物資前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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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應急監測:農業服務中心組織駐守地質工程師開展災(險)情應急調查、動態監測,劃定危險區域范圍,提出疏散撤離、應急搶險救援措施建議;應急辦、農業服務中心做好氣象、水文監測,為現場指揮部組織搶險救援提供技術支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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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會商研判:辦事處主任組織現場指揮部各工作組、專家等對雨情、水情、墑情、災情、險情現狀、發展態勢以及次生災害風險開展會商研判,研究制定災(險)情搶險救援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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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搶險救援:辦事處主任根據制定的搶險救援方案,調度指揮相關救援力量開展搶險救援工作,調度搶險救援裝備和設施對地質災害災(險)情實施應急排危;農業服務中心、規環辦、應急辦等科室提供技術支撐;現場指揮部根據災情、險情的發展和救災需要,不斷增派地質災害防治救援專家和搶險救援隊伍趕赴現場;應急辦視情況請求區級應急搶險救援隊伍支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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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現場管制:鐘鼓樓派出所、事發地村(社區)等對災(險)情現場及影響范圍實施值守、警戒、封閉等措施,開展治安秩序維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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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疏散撤離:鐘鼓樓派出所協助事發地村(社區)組織危險區域內群眾、重要物資撤離至安全地帶;必要時可征用物資、交通工具和有關設施,甚至采取強制撤離等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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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信息報告:辦事處主任審核上報文件,黨政辦負責向區政府報告災(險)情情況、擬采取的措施、初判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搶險救援等情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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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醫療救護:社事辦聯系區衛生健康委負責對受傷人員進行現場急救和重傷人員轉運救治;開展受傷人員、受災群眾和救援人員心理疏導;做好災后衛生防疫工作,防范和控制傳染病爆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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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安置人員:村(社區)負責落實避險轉移人員臨時生活住所和基本生活物資供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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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后勤保障:應急辦、黨政辦、黨群辦、農業服務中心、規環辦、經發辦等部門分別負責搶險救援裝備物資、交通、通信、水、電、氣等方面的保障工作;事發地村(社區)負責做好傷亡人員家屬接待、撫恤、經濟補償等;社事辦聯系區民政局負責做好遇難者遺體處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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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宣傳報道:黨政辦收集整理搶險救援相關信息,指導各新聞媒體開展搶險救災宣傳報道,正確引導輿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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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結束 |
當地質災害災情(險情)已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后,街道報請區地指批準同意后,由辦事處主任宣布響應終止。 |
鐘鼓樓街道地質災害Ⅰ級響應操作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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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動條件 |
1.發生一起地質災害災情,因災死亡人數3人(含)以上或者因災受傷人數30人(含)以上;2.發生一起地質災害災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含)以上;3.發生一起地質災害險情,需搬遷轉移人數1000人(含)以上;4.發生一起地質災害險情,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10000萬元(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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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動程序 |
辦事處主任組織農業服務中心、規環辦、應急辦等科室會商,由辦事處書面提出啟動應急響應建議,經報請區地指批準同意后,由辦事處主任啟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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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人員 |
辦事處主任統一指揮。若區級層面統一指揮,則移交指揮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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響應措施 |
1.成立機構:成立地質災害搶險救援現場指揮部(設在地質災害搶險救援現場),明確綜合協調組(黨政辦牽頭)、技術專家組(農業服務中心牽頭)、搶險救援組(應急辦牽頭)、治安防范組(鐘鼓樓派出所牽頭)、醫療衛生組(社事辦牽頭)、后勤保障組(黨政辦牽頭)、新聞發布組(黨政辦牽頭牽頭)、調查評估組(應急辦牽頭)等工作組組長及職責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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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應急準備:應急辦通知各級各類搶險救援隊伍、駐轄區部隊待令,搶險救援物資裝備上車待令,救援隊伍、物資前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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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應急監測:農業服務中心組織駐守地質工程師開展災(險)情應急調查、動態監測,劃定危險區域范圍,提出疏散撤離、應急搶險救援措施建議;應急辦、農業服務中心做好氣象、水文監測,為現場指揮部組織搶險救援提供技術支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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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會商研判:辦事處主任組織現場指揮部各工作組、專家等對雨情、水情、墑情、災情、險情現狀、發展態勢以及次生災害風險開展會商研判,研究制定災(險)情搶險救援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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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搶險救援:辦事處主任根據制定的搶險救援方案,調度指揮相關救援力量開展搶險救援工作,調度搶險救援裝備和設施對地質災害災(險)情實施應急排危;農業服務中心、規環辦、應急辦等科室提供技術支撐;現場指揮部根據災情、險情的發展和救災需要,不斷增派地質災害防治救援專家和搶險救援隊伍趕赴現場;應急辦視情況請求區級應急搶險救援隊伍支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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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現場管制:鐘鼓樓派出所、事發地村(社區)等對災(險)情現場及影響范圍實施值守、警戒、封閉等措施,開展治安秩序維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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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疏散撤離:鐘鼓樓派出所協助事發地村(社區)組織危險區域內群眾、重要物資撤離至安全地帶;必要時可征用物資、交通工具和有關設施,甚至采取強制撤離等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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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信息報告:辦事處主任審核上報文件,黨政辦負責向區政府報告災(險)情情況、擬采取的措施、初判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搶險救援等情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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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醫療救護:社事辦聯系區衛生健康委負責對受傷人員進行現場急救和重傷人員轉運救治;開展受傷人員、受災群眾和救援人員心理疏導;做好災后衛生防疫工作,防范和控制傳染病爆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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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安置人員:事發地村(社區)負責避險轉移人員臨時生活住所和基本生活物資供給。必要時,由應急辦請求區應急局予以支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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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后勤保障:應急辦、黨政辦、黨群辦、農業服務中心、規環辦、經發辦等部門分別負責搶險救援裝備物資、交通、通信、水、電、氣等方面的保障工作;事發地村(社區)負責做好傷亡人員家屬接待、撫恤、經濟補償等;社事辦聯系區民政局負責做好遇難者遺體處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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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宣傳報道:黨政辦收集整理搶險救援相關信息,指導各新聞媒體開展搶險救災宣傳報道,正確引導輿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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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結束 |
當地質災害災情(險情)已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后,街道報請區地指批準同意后,由辦事處主任宣布響應終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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