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萬州區鐘鼓樓街道辦事處關于轉發《關于印發萬州區貫徹落實重慶市2023年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活力重點任務清單實施細則的通知》的通知
重慶市萬州區鐘鼓樓街道辦事處
關于轉發《關于印發萬州區貫徹落實重慶市2023年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活力重點任務清單實施細則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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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
現將《關于印發萬州區貫徹落實重慶市2023年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活力重點任務清單實施細則的通知》萬州府辦發〔2023〕33號)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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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萬州區鐘鼓樓街道辦事處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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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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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萬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萬州區貫徹落實重慶市2023年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活力重點任務清單
實施細則的通知
萬州府辦發〔2023〕3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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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鄉(民族鄉)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萬州區貫徹落實〈重慶市2023年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活力重點任務清單〉實施細則》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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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萬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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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開發布)
萬州區貫徹落實《重慶市2023年
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活力重點任務清單》
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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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全會等精神,認真落實市委六屆三次全會等工作要求及區委六屆二次全會等工作安排,持續助推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城市建設,破解制約市場主體設立、經營、發展的困難問題,進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好激發市場活力,增強發展內生動力,按照《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2023年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活力重點任務清單的通知》(渝府辦發〔2023〕41號)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工作目標
以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為引領,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市場主體需求為導向,以制度創新為核心,以更高目標、更高標準持續推動營商環境改善,加快建設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全力打造“全市一流、渝東北最佳”營商環境。圍繞降低市場準入門檻和企業辦事高效化、企業投資便利化,提升政務環境、法治環境、市場環境、創新環境、要素保障環境,形成更多具有萬州辨識度的標志性成果,增強企業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認同感。
二、主要任務
(一)市場準入。(區市場監管局牽頭)
1.全面落實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健全違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案例排查歸集制度,持續清理市場準入隱性壁壘。
2.優化開辦企業服務,應用“E企辦”升級版功能,實現營業執照、稅務、社保等事項“一次辦結”,全流程辦理時限壓減至3小時。按照全市統一部署積極落實外籍投資者身份在線認證工作,對符合條件的外資企業全程在線辦理注冊登記。
3.深化住所(經營場所)申報承諾制改革,全面應用全市標準地址信息庫,推廣“集群注冊”模式。
4.實現“企業名稱行業庫”和“經營范圍規范化系統”關聯互通,按照全市統一部署,推出“名稱行業+主營經營范圍”條線化、索引式填報服務,提升申報審核效率。
5.提升電子營業執照下載使用率。按照全市統一部署,宣傳推廣電子營業執照、電子印章在高頻涉企事項中的應用,實現更多涉企辦事場景“無紙化”。
6.推動“證照分離”改革擴面提質,在全區范圍實行告知承諾事項增加50%,“多證合一”事項應納盡納。
7.深化簡易注銷改革,優化企業注銷“一件事一次辦”工作機制,推動食品經營許可等高頻涉企經營許可事項與營業執照同步注銷。
(二)辦理建筑許可。(區住房城鄉建委牽頭)
8.將一般社會投資項目建筑許可全流程辦理時限由50個工作日壓減至45個工作日。
9.對一般社會投資項目建設資金證明、工傷保險投保等施工許可前置要件實行告知承諾制辦理。
10.社會投資小型低風險項目工程規劃許可證實行告知承諾辦理,全流程辦理時限由16個工作日壓減至13個工作日。
11.推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許可分段辦理,將整體工程分為土石方工程、基礎工程等不同階段,建設單位可分段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
12.用好市級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系統與用地、環評、人防、市政公用設施報裝等系統平臺互聯互通進展成果,精簡企業申報材料,提升線上辦理便利度。
13.在工程建設領域推廣應用建筑工程施工許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等電子證照,全面實現互認共享。
14.推動全區新建建筑符合綠色建筑標準,2023年全區達標率在60%以上。
15.完善工程質量安全分級分類管理政策措施,健全工程建設領域風險監管體系,根據項目類型、結構安全、質量缺陷可能性等,對項目進行風險等級劃分,實施差異化、精準化管理。
(三)登記財產。(區規劃自然資源局牽頭)
16.推動土地出讓合同、勘測定界及地籍調查成果、土地出讓稅費繳納憑證等材料實時共享,提升企業拿地辦證便利度。
17.優化不動產登記信息網上公開查詢功能,公開不動產登記訴訟案件統計數據。適時拓展“以圖查房”服務,實現不動產產權定位精準、信息全面、查詢便捷。
18.深化工業項目標準地出讓改革,實現全區范圍內工業園區新增工業項目按標準地出讓比例在50%以上。
19.推動帶方案出讓用地的工業(倉儲)項目實行用地規劃許可證、工程規劃許可證、基坑土石方施工許可證和不動產權證合并辦理,在完成土地交付時一并交證,實現“拿地即開工”。
20.新出讓土地建設項目免于申請用地規劃許可,簽訂土地出讓合同時同步領取用地規劃許可證,實現“免審即領”。
(四)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報裝。(區經濟信息委、區城市管理局、區大數據發展局牽頭)
21.加快建設水電氣訊等聯合報裝“一站式”服務平臺,實現申報、審批、維修、過戶、查詢、繳費、開具發票、評價等業務“一站辦結”。
22.用水報裝全流程辦理時限不超過7個工作日(不含外線工程施工時間),用氣報裝全流程辦理時限不超過5個工作日(不含外線工程施工時間)。
23.嚴格按照國家要求執行建筑區劃紅線外水電氣接入工程用戶“零投資”政策。持續鞏固互聯網精準降費成果。
24.完善市政公用基礎設施接入工程監管制度,明確各方檢查責任,加強施工企業和專業人員資質管理,提升連接安全性。
25.加強城市綜合管廊建設,健全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外線協同設計、協同施工等機制,完善城市管線綜合管理信息系統功能,提升外線工程施工效率。
26.提升服務透明度,定期公布市政公用基礎設施服務質量、可靠性等關鍵指標數據,提前公示水電氣費率調整計劃。
27.提升服務可靠性,對市政公用服務中斷、供給不足等建立健全補償或財務懲罰機制。建立市政公用服務獨立投訴機制,提高用戶問題解決時效。
28.提升水電氣利用效率,設立能效標準和節能目標,嚴格執行節能措施。
(五)勞動用工。(區人力社保局牽頭)
29.加強“智慧人社”推廣應用,推動人力社保領域公共服務事項90%以上實現“一網通辦”。依托社保卡全面實現人力社保領域公共服務“一卡通辦”。
30.推動公共就業服務數字化改革,完善智能就業服務功能,強化公共就業崗位信息歸集發布,實現一次性創業補助等就業政策“免申即享”“直補快辦”。
31.優化就業服務,“失業服務”辦理時限壓減至1個工作日,“求職幫助”辦理時限壓減至1.5個工作日,“社保補貼”辦理時限壓減至20個工作日。
32.深入實施社保擴面提質專項行動,健全靈活就業人員等重點群體參保政策,推動實現社保應保盡保。
33.加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護,深化新就業形態就業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試點,持續擴大工傷保險政策覆蓋面。
34.完善勞動舉報投訴處理工作機制,加大勞動監察執法力度,推廣應用“渝薪無憂”平臺,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完善勞動爭議解決工作機制,全面推廣“易簡裁”系統,提升勞動糾紛化解效率。
(六)獲取金融服務。(區金融辦牽頭)
35.加強地方金融法治建設,貫徹落實《重慶市地方金融條例》。
36.按照全市統一部署加強大數據普惠金融應用,發揮稅務、人力社保、金融服務等領域信息共享作用。
37.支持多類征信機構發展,推動征信機構提供信用評分、跨境信息查詢、風險報告提示等增值服務。
38.完善綠色金融監管制度,制定綠色小微企業評價規范,推動金融機構完善綠色貸款評級方法和項目篩選方式,開展綠色融資項目環境效益第三方評價。
39.指導銀行機構開展不法貸款中介專項治理,持續推動銀行賬戶服務、人民幣結算、電子支付、擔保登記等領域減費讓利。
40.引導金融機構推廣線上貸款、無還本續貸等產品,優化貸款審批流程,提高貸款審批時效。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模式,持續擴大信用貸款規模。
(七)國際貿易。(區物流辦牽頭)
41.配合市政府口岸物流辦、重慶海關等,整合通關業務辦理窗口,對需現場辦理的通關業務實行“一站式”辦理。深化高新技術貨物布控查驗模式試點。加大AEO(經認證的經營者)企業培育和服務力度,讓更多優質外貿企業享受通關便利措施。
42.推廣應用“單一窗口”智能通關功能,提升各類通關物流單證應用率。提供通關動態查詢、貿易政策精準推送、原產地證書申領智能提示、商品智能歸類等便利化服務。配合市政府口岸物流辦,持續優化“單一窗口”西部陸海新通道平臺,深化“單一窗口”跨區域合作。
43.引導企業開展跨境電商業務,培育跨境電商市場主體。探索應用重慶市公共海外倉信息管理系統。
44.應用全市制定的RCEP(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國家重點進口、出口產品清單,用好RCEP綜合服務平臺,實現原產地證書“秒批”。
45.強化口岸收費監管,嚴格落實口岸收費目錄清單公示制度,開展口岸收費聯合督導,規范收費項目,嚴控收費標準。
46.對重點外貿企業實行“一企一策”精準幫扶,建立快速提貨協調、直客對接服務等機制,做好紓困解難和幫辦服務。
(八)納稅。(萬州區稅務局、區財政局牽頭)
47.精簡印花稅申報流程,對銀行、保險、煙草行業相同稅目的應稅合同實行合并申報。推行社會保險辦理和繳費業務“一網通辦”。
48.在全區范圍內推廣運用數字化電子發票,逐步提升數字化電子發票使用占比。
49.支持納稅人在境外通過網上申報等方式,直接使用人民幣跨境繳納稅款。
50.聚焦納稅人繳費人需求,多渠道推送稅費優惠政策。拓展納稅輔導方式,為納稅人提供可視化咨詢服務。
51.設立涉稅費爭議調解室、組建專業調解團隊,推進稅費爭議妥善化解,保護納稅人繳費人合法權益。
52.嚴格執行《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重慶市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及配套制度體系,按照市級要求實施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名錄管理,發放碳排放交易配額,逐步擴大我區碳市場規模、提高企業碳排放履約能力。
(九)解決商業糾紛。(區法院牽頭)
53.加強“全渝數智法院”建設,實現起訴、立案、審理、裁判、送達、執行、監督管理等全程網辦。
54.加強電子送達制度建設,明確法律效力,完善程序規定,健全法院與市場監管等部門之間數據共享機制。推廣應用全市統一的行政機關、檢察機關、律師和法律工作者電子送達地址庫。
55.優化仲裁機制,完善快速程序、合并訴訟程序等制度,明確各環節時限。依法支持仲裁庭管轄權。配合做好《重慶市促進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條例》出臺工作并抓好落實。
56.依法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妥善處理企業與國家機關之間的各類糾紛,提高涉企案件辦理質量效率。推廣宣傳民營經濟司法保護白皮書、民營經濟司法保護典型案例、民營企業法律風險防控提示書。
57.全面準確落實司法責任制,構建公平高效的審判責任認定和追究機制,推進案件評查與審判責任追究、法官懲戒的銜接機制。
58.開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專項行動,對無分歧的欠款原則上發現一起清償一起,對有分歧的欠款加快協商解決或運用法律手段解決。建立政務誠信訴訟執行協調機制,推動政務誠信履約。
(十)辦理破產。(區法院牽頭)
59.按照上級法院部署推廣運用預重整制度,推動庭內重整和庭外重組的有效銜接,提升債權人在破產管理人指定程序中的參與度和決策權比重。高標準建設破產團隊,強化破產團隊專業培訓,提升破產審判人員專業能力。
60.按照上級法院部署制定和完善破產管理人制度、管理人名冊管理辦法、管理人評估辦法、管理人指定辦法、管理人報酬確定辦法和支付辦法等制度。
61.配合全市優化重慶法院破產協同易審平臺,借助互聯網信息技術,推廣網絡債權人會議、網絡債權申報等應用,實現對破產程序全流程動態監管。
62.完善府院聯動制度建設。提高破產程序中府院聯動水平,制度化、常態化開展府院聯動,積極配合完善破產程序中民生保障、金融安全、社會穩定、企業信用修復等工作的開展和制度。
63.配合做好破產制度建設及法律宣傳,強化破產法律知識普及,加強對破產管理人的法律指導及破產程序監督。規范破產管理人在破產程序中的行為。
(十一)反壟斷競爭。(區市場監管局牽頭)
64.貫徹全市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辦法,細化審查標準、明確審查范圍、健全審查機制,推進公平競爭審查規范化、制度化。建立健全存量政策清理長效機制,定期評估并動態清理排除、限制競爭行為。
65.按照全市統一部署適時推廣公平競爭審查系統,實現公平競爭審查全過程監督。
66.開展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監管執法,貫徹執行民生等重點領域專項執法行動方案,做好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和限制競爭行為、壟斷協議的線索排查工作。
67.開展商業秘密保護創新試點,加快推進商業秘密保護示范單位建設,規范企業商業秘密管理,增強企業自我保護能力。??
(十二)優化科技創新環境。(區科技局牽頭)
68.實施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企業“雙倍增”行動計劃,加快培育更多創新型、高質量市場主體。2023年年底前,全區高新技術企業達115家、科技型企業達900家。
69.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支持企業牽頭承擔重大(重點)研發項目,發揮科技型骨干企業在創新需求、資金投入、研發組織、成果轉化方面的主導作用。
70.加大對科技型企業信貸支持力度,2023年推動科技型企業獲得知識價值信用貸款累計達4.4億元。
71.優化全區孵化載體空間布局,完善“眾創空間(星創天地)+孵化器+加速器”全鏈條孵化體系,打造規模化、專業化、高質量孵化載體。聚焦區域主導產業和優勢領域,重點打造環重慶三峽學院創新生態圈、大型孵化載體、特色孵化載體。新培育市級以上創新基地2家以上。
72.實施高水平科技人才集聚行動,加大人才政策宣傳力度,依托科技型企業、新型研發機構,加快引育一流科技人才和創新團隊,提升人才服務質量。
(十三)知識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區市場監管局牽頭)
73.配合市級完善知識產權地方性法規,配合做好《重慶市專利促進與保護條例》修訂和《重慶市知識產權保護條例》立法工作,并抓好貫徹落實。
74.應用重慶知識產權運營中心服務功能,加速專利等科技成果轉化運用,拓寬企業知識產權價值實現渠道,提高知識產權轉化運用效率。
75.實施知識產權“百億融資”行動,推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增量擴面。
76.建立重點企業知識產權輔導機制,加大對“專精特新”等企業的培育力度,培育更多具有知識產權優勢的企業。
77.健全知識產權快速協同保護機制、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和維權援助機制,暢通企業維權渠道。
(十四)政府采購。(區財政局牽頭)
78.貫徹落實市級政府采購交易電子化管理辦法,完善在線交易系統,實現采購、合同簽署、支付等環節全流程電子化。推動電子證照、信用信息在采購項目全生命周期中的共享運用。
79.加強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管理,壓實評審專家履職責任,完善監督評價機制,推進評審專家、代理機構互評,強化評價結果共享運用。
80.全面推廣以電子保函等非現金形式繳納各類保證金,推行以保函信用替代各類保證金,提倡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免收或降低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
81.完善履約驗收、信用評價等全流程閉環管理機制,全面實現政府采購交易管理系統與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互聯互通。
82.開展政府采購領域逾期簽訂合同、拖欠支付款項、設定不合理條件限制供應商等專項整治。落實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扶持政策,提高中小企業參與度,促進各類企業公平參與政府采購。
(十五)招標投標。(區發展改革委牽頭)
83.按照全市統一部署加快智慧監管平臺建設,升級改造招標投標電子交易系統、公共服務系統和監督系統。落實遠程異地評標工作機制,推動川渝地區優質評標專家資源共享。
84.執行市級出臺的施工、總承包、勘察設計等12類標準招標文件,建成品類齊全、覆蓋主要行業和類別、全市統一的標準招標文件體系。
85.執行市級出臺的招標投標交易擔保制度,鼓勵對重慶市工程建設領域招標投標“紅名單”企業減免投標保證金。清理歷史沉淀投標保證金,實現應退盡退。
86.完善招標投標領域投訴舉報接收、轉辦、反饋工作機制,提高投訴處理質量和效率。
87.開展招標投標領域優化營商環境專項整治,消除招標投標過程中對不同地域、不同所有制企業設置的各類不合理限制和壁壘。
(十六)市場監管。(區市場監管局牽頭)
88.按照全市統一部署,除特殊行業、重點領域外,逐步將所有行政檢查事項全部納入隨機抽查清單管理,實現“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全覆蓋。
89.按照全市統一部署,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與信用風險分類管理深度融合,將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結果推送至“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平臺,實現對檢查對象的精準識別和差異化抽查。
90.對照市級制定的行政檢查單制度,制定全區行政檢查單制度,明確檢查內容、方式和標準等,嚴格按規則實施現場檢查。
91.按照市級要求完善公共信用綜合評價標準,對企業法人等市場主體開展全覆蓋、標準化、公益性的公共信用綜合評價,為各行業領域開展分級分類監管提供支撐依據。
92.全面落實重慶市失信懲戒措施清單,嚴格按清單內措施依法依規實施懲戒。建立市場主體信用修復提醒機制,引導失信主體及時糾正失信行為。
(十七)政務服務。(區政務服務辦牽頭)
93.跟蹤“渝快辦”平臺整體架構升級以及市級業務系統與“渝快辦”平臺全事項全用戶對接融合進程并做好配合工作,用好政務服務“總入口”。
94.深化公共數據共享,配合市級部門搭建一體化智能化公共數據平臺,建立健全公共數據與政務服務深度融合的數據管理機制,以場景化應用需求為牽引,全量編制公共數據目錄,建立“一人一檔”“一企一檔”,推動公共數據屬地返還、按需回流。
95.利用全市統一電子化簽名、印章及存證服務,用好“身份認證+電子簽名”功能,推進政務服務高頻事項辦事材料電子化。
96.推進從企業開辦到退出、新生兒出生到公民身后等50項以上“一件事”網上辦理。
97.推進“川渝通辦”同城化便民服務改革,推動高頻電子證照亮證互認。
98.深化政務服務“一網通辦”,進一步推進政務服務運行標準化、服務供給規范化、企業群眾辦事便利化。
(十八)包容普惠。(區發展改革委牽頭)
99.優化外商投資發展環境,發揮重點外資項目服務專班、外商投資行政服務管家等作用,持續開展“三送一訪”服務活動。
100.推動建設一批公共文化場館,2023年新建、改擴建一批“城鄉書房”“演藝劇場”“文化驛站”“文化禮堂”等新型文化空間。
101.持續構建現代化職業教育體系,推動實施職業學校辦學條件達標工程,不斷改善職業院校辦學條件。
102.推動完善醫療資源均衡布局,加快1個市級區域醫療中心項目建設,推進一批醫院改擴建。
103.按照全市統一部署,2023年完成特殊困難家庭適老化改造512戶。
104.加強河流水質目標管理,做實“一河一長”“一河一策”“一河一檔”,加快實施“清水綠岸”治理提升工程。
105.持續優化運輸服務,積極開行城際、同城、小巷和接駁公交,深化公共交通適老化應用,提升網約車、出租車服務質量。
三、組織保障
(一)加強統籌協調。堅持區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專項小組分工牽頭、區級各部門和各鄉鎮(街道)協同推進的工作機制。各鄉鎮(街道)、區級有關部門要壓實工作責任,強化工作調度,配齊配強工作力量,高標準推動優化營商環境各項改革任務落地落實。對不符合優化營商環境要求的行政規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各區級有關部門應及時清理,或提出修改意見,按程序報請修訂或廢止。
(二)強化工作閉環。各專項小組、區級有關部門要對照本實施細則和市級專項優化方案,制定具體工作任務清單,細化量化改革任務,明確責任部門和完成時限,事項化、清單化打表推進,做到同頻共振、同向發力、同步推進。區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跟蹤問效,圍繞各項改革任務開展日常督查和專項督查,將工作落實情況納入營商環境考核。
(三)注重解決問題。堅持問題導向,持續對標國際通行規則、國內先進水平和市內一流水平,滾動更新問題清單,進一步查漏補缺,迭代升級改革舉措,推出更多利企便民政策措施。落實常態化“三服務”機制,從市場主體感知檢驗政策有效性,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提高企業群眾獲得感和滿意度。
(四)做好宣傳推介。依托“渝快辦”平臺和政府門戶網站,持續推介優化營商環境相關政策文件,加大政策解讀力度。健全“常態化宣傳+重要節點專題宣傳”機制,通過微信、微博、短視頻、進園區、進企業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成效、經驗做法和典型案例,營造全社會關注、支持、參與營商環境優化提升工作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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