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萬州區鐘鼓樓街道辦事處關于印發《鐘鼓樓街道2021年春季動物疫病綜合防控行動方案》的通知
重慶市萬州區鐘鼓樓街道辦事處
關于印發《鐘鼓樓街道2021年春季動物疫病綜合防控行動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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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區),街道各辦、站、所(中心):
為有效應對當前復雜嚴峻的非洲豬瘟等動物疫情防控形勢,根據萬州區農業農村委員會關于《開展春季動物疫病綜合防控行動的通知》(萬州農委函〔2021〕24號)精神,結合轄區實情,經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研究,特制定《鐘鼓樓街道2021年春季動物疫病綜合防控行動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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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萬州區鐘鼓樓街道辦事處
???????????????????????????????2021年3月15日
鐘鼓樓街道2021年春季動物疫病
綜合防控行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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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萬州區農業農村委員會關于《開展春季動物疫病綜合防控行動的通知》(萬州農委函〔2021〕24號)精神,結合本街道實際情況,特制定鐘鼓樓街道2021年春季動物疫病綜合防控行動方案。
一、指導思想
根據《動物防疫法》《重慶市動物防疫條例》規定,為有效應對當前復雜嚴峻的非洲豬瘟等動物疫情防控形勢,切實做好2021年春季動物疫病綜合防控工作,助推“雙百億”工程順利實施目標任務,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以深入推進獸醫工作“三項制度”為重要抓手,以非洲豬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動物疫病為防控重點,全面落實動物疫病綜合防控措施,有效防范動物疫病發生、傳播、流行,努力保障。
二、行動目標
(一)強制免疫目標
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芻獸疫等強制免疫病種的應免密度達到100%,免疫抗體合格率達到70%以上。農村及城區犬只狂犬病應免密度達到100%。牲畜免疫標識佩戴率、畜禽免疫檔案建檔率和散養畜禽免疫證明填發率達100%。
(二)疫情普查目標
畜禽養殖場(戶)動物疫病的普查面達到100%;對普查發現的動物疫病規范處置率達到100%。
(三)消毒驅蟲目標
農村散養畜禽圈舍統一消毒面達到100%,畜禽驅蟲指導面達到100%。
(四)防疫監管目標
畜禽養殖場戶監督檢查面達到100%。
(五)動物疫病監測目標
按照區農業農村委《關于印發2021年動物疫病監測計劃的通知》(萬州農委函〔2021〕22號)要求,按時、按量、保質開展動物疫病監測工作。養殖場應在監(檢)測報告有效期前1-2月提前采樣送樣,以確保養殖場持有監(檢)測報告無空檔期。
三、時間安排
春防行動時間定為3月5日至4月20日
四、行動內容
(一)深入開展大宣傳大排查行動。為了提高全區動物防疫工作者、基層獸醫、農業執法人員的業務素質和能力,要利用短信、微信、廣播、電視、流動宣傳車、宣傳資料、宣傳標語等多種形式,開展畜牧獸醫相關法律法規宣傳培訓,特別是要密切關注和加強新《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普法宣傳工作。要進村入社、逐場逐戶宣傳非洲豬瘟等動物疫病及高致病性禽流感、牛羊“兩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知識教育培訓,不斷增強養殖場戶防疫主體責任意識,確保各項防控措施落實到位。要充分發揮非洲豬瘟防控工作“專班專人”作用,采取走訪問詢、查看照片或視頻等非進場入戶方式,集中開展動物疫情大排查。要及時動態更新畜禽養殖檔案、生豬戶口,準確掌握畜禽養殖情況。排查時發現重大動物疫病的,要依法依規進行處置和上報。
(二)分類實施強制免疫。根據農業農村部《2020年國家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計劃》規定,將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芻獸疫納入了國家強制免疫病種財政補貼范圍;按照《重慶市養犬管理辦法》規定,將犬只狂犬病納入了市級免疫病種財政補貼范圍。強制免疫實行分類管理,對大型畜禽養殖場(含“先打后補”養殖場)開展“督促免疫”;對中小型畜禽養殖場開展“指導免疫”;對畜禽散養戶,鼓勵其在防疫人員的指導下(發放免疫告知書和防疫物資)自行開展免疫(但在解除新冠肺炎疫情封鎖后,應立即組織動物防疫人員集中補免一次),確實無法自行免疫的實施“代行免疫”做到應免盡免、不留空檔。同時,要做好畜禽標識佩戴、農村及城區散養戶《動物免疫證明》填發和街道《防疫檔案》建立等工作。
(三)切實加強防疫監管。對所有養殖場戶集中開展一輪全面監督檢查。對散養戶,由轄區獸醫指導或帶領包片防疫員嚴格落實責任片區監管巡查。對畜禽養殖場,由掛牌獸醫按照“衛生評估、風險分級、量化監督、痕跡管理”要求,實施精細化監管巡查。督促養殖業主落實強制免疫、養殖檔案建立、定期消毒、動物調運備案、調入動物落地隔離觀察、調出動物申報檢疫、疫情報告、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等法定義務和主體責任。要加強規模化畜禽場和種畜禽場(“兩場”)監管,監督健全生物安全體系,嚴格落實引入畜禽隔離觀察和監測制度,嚴格進出車輛、人員、物品管控和消毒,強化滅蚊滅蠅滅鼠、禁止使用餐廚剩余物喂豬,病死畜禽規范無害化處理等生物安全措施,嚴密防范疫病傳入傳播。嚴肅查處非法調運、不報告疫情、不建立防疫制度、不落實防疫措施、不接受防疫監督、不如實提供防疫檔案資料等違法違規行為。
(四)認真開展疫病排查監測。農業服務中心及相關科室充分發動村社干部和廣大村民,采取走訪問詢、查看照片或視頻等非進場入戶方式,集中開展非洲豬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動物疫情大排查,動態更新生豬戶口,建立牛羊“兩病”普查檔案,準確掌握疫情情況。排查發現重大動物疫病的,依法依規進行處置和上報。對種畜場、畜禽規模養殖場等重點場所要加大抽樣比例和監測頻次。對檢測出免疫抗體不合格的養殖場(戶),要及時發布預警并督促養殖業主進行補免,再進行抽樣監測,確保免疫效果。
(五)認真做好大清洗大消毒。春防期間,集中開展一次“大清洗、大消毒”專項行動。按照消毒技術規范要求,重點抓好畜禽養殖場(戶)、交易市場、定點屠宰場(點)、病死動物無害化收儲點和掩埋點等地的集中消毒滅源工作;嚴格落實強制免疫操作各環節的消毒措施以及加強防疫人員自身防護,防止出現帶毒傳播和人員感染。
(六)抓好產地檢疫工作。嚴格執行基于監(檢)測或風險評估的產地檢疫制度,嚴格查驗免疫抗體監(檢)測或風險評估報告、養殖(免疫)檔案,對未經免疫、免疫超過有效期、免疫抗體水平不達標或風險評估不合格的,嚴禁出具檢疫證明,實現免疫密度和免疫質量“雙倒逼”。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落實防疫責任。高度重視動物疫病綜合防控工作,把春防工作納入重要的工作日程。與各村(社區)簽訂《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責任書》,將任務和責任落實到人。農業服務中心及相關科室帶領或指導村級防疫人員、村社干部組成防控隊伍,分片、逐村、逐社、逐戶開展動物疫病防控,確保免疫、消毒、疫情普查、防疫監管和法律法規宣傳等不留死角,完成春防任務,有效防控動物疫病。
(二)強化生物安全,嚴防疫情疊加。各村(社區)必須把生物安全放在第一位,嚴格遵循能不進則不進、能不接觸則不接觸的原則,嚴格按規范做好防護,嚴密防范因操作不當造成動物疫病傳播甚至感染人,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傳播擴散。獸醫(防疫)人員在開展走訪問詢、監督巡查、宣傳指導等工作時,必須全程戴口罩,避免與養殖業主及其他人員近距離接觸、交談;在開展入戶免疫時,必須全程戴口罩、穿防護服和雨靴,進出嚴格消毒。
(三)強化行為規范。加強疫苗使用管理,規范疫苗運輸、儲存和使用,建立發放、領用記錄,避免出現因疫苗保管不當而影響免疫效果。規范免疫行為,做到真苗、真打、真有效,防止不打針、打假針、減量注射造成免疫失敗。規范消毒,防止消毒不徹底,造成疫病傳播。
(四)強化督促檢查。加強防疫自查,不定期深入村社、農戶督查春防工作進展情況和防控質量,及時發現和糾正存在的突出問題。農業服務中心加強督促檢查,隨時跟蹤免疫進度及信息填報的相關情況,對工作推進遲緩、弄虛作假和工作不到位的,立即督促整改,對有關責任單位和人員進行依法依規。
(五)強化信息管理,及時填報數據。農業服務中心要及時建立《畜禽養殖場(散養戶)動物防疫檔案》。落實專人收集、統計、報送信息,防疫信息均統一通過重慶動物衛生監督指揮調度平臺“動物防疫監管系統”報送,要求每天實時報送,嚴禁在春防工作結束后集中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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