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萬州區天城街道辦事處關于印發《天城街道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的通知
重慶市萬州區天城街道辦事處
關于印發《天城街道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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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城辦發〔2024〕1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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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辦、站、所、中心、大隊、駐轄區單位:
《天城街道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已經天城街道辦事處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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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慶市萬州區天城街道辦事處
? ? ?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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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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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城街道森林火災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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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總則
1.1??目的依據
為健全體制機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應對我街道行政區域內發生的森林火災早期處置,保護森林資源,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依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重慶市森林防火條例》《重慶市森林火災應急預案》《萬州區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森林火災早期處置應對工作堅持屬地為主、協同聯動,常備不懈、快速反應,以人為本、科學處置的原則。森林火災發生后,辦事處和有關部門立即按照職責分工和本辦法開展處置工作。
2??組織指揮體系
2.1??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
天城街道森林防滅火指揮部(以下簡稱街道森防指)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全街道森林防滅火工作;辦公室設在應急辦,承擔指揮部日常工作。街道森防指人員組成如下:
指揮長:牟維剛(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副指揮長:馮守武(武裝部部長、辦事處副主任)
王??成(統戰委員、辦事處副主任)
孟怡然?(宣傳委員、副主任)
??????????吳弘揚?(副主任)
盧穎渝 (副主任)
成員單位:黨(政)辦、應急辦、經發辦、武裝部、社事辦、規環所、財政辦、農業服務中心、衛生院、派出所、天城公巡大隊、熊家國土所、三峽中(小)學、村、居委會。
2.2??撲救指揮
發生森林火情后,根據需要,成立火情早期處置現場指揮部(以下簡稱現場指揮部)負責現場指揮救援工作。現場指揮部設置如下:
總指揮:牟維剛(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副總指揮:馮守武(武裝部部長、辦事處副主任)
調度長:崔小勇(應急辦主任)
成員:街道森防指相關成員單位和參戰力量負責同志。
現場指揮部下設綜合協調組、搶險救援組、醫療救治組、治安交通組、災情調查組、后勤保障組等若干個組。
區森防指啟動預案,人員到達現場后,街道現場指揮部移交指揮權,配合協調做好救援相關工作。
3??處置力量
3.1??力量編成
撲救森林火災以街道民兵和林區經營主體隊伍為輔,必要時可動員當地林區企事業單位職工、機關干部及群眾等力量協助撲救工作。
3.2??力量調動
根據森林火災應對需要,村(社區)應首先調動當地撲火力量,臨近村(社區)撲火力量作為增援力量。根據需要請求區森防指增援。
4??監測預警和信息報告
4.1??火情監測
全街道各村(社區)及應急、林業等部門要充分利用無人機巡護、視頻監控等現代科技手段,結合護林員高山瞭望、地面巡護和群眾報警等手段,及時發現、掌握本轄區野外用火情況。涉及森林火情的信息,要按照《重慶市涉林火情“135”早期處理工作機制》(渝森防辦〔2024〕6號)的要求,能“通過林火視頻監控系統核實的報警,應在3分鐘內完成”;其他火情,要立即通知十戶聯防體或者護林員等就近人員現場核實,及時反饋核實情況。
4.2??預警響應
街道森防指及其有關部門密切關注天氣情況和區森防指發布的森林火險預警變化,做好預警信息的傳播和組織響應,加強森林防火宣傳工作。當森林火險預警等級達到黃色以上時,加強值班備勤,林區主要路口增設檢查卡點實行人員掃碼進山入林,各類護林員加大巡護密度,加強火源管理,落實防滅火裝備、物資等各項撲火準備,街道組織的撲火隊伍集中駐防,進入待命狀態。發布橙色、紅色預警信息后,街道應加大預警信息播報頻次,在林區嚴禁一切野外用火;同時,在林區路口增設檢查卡點,開展森林防火巡查檢查,進一步加大火源管控力度;組織力量部署,在林區開展帶裝巡護,及時發現處置野外火情。
4.3??信息報告
全街道森林防火視頻監控點、人工瞭望塔、防火巡護人員以及社會大眾一旦發現火情,應立即向街道森防指辦公室(58412115)報告,或撥打森林火災報警電話12350、119報警。接到火情報告后,街道第一時間派出以農服中心(林業)相關人員為主的指導組趕赴現場核實火情和指導早期處置。
按照“有火必報、歸口上報”的原則,街道接到有關火情信息報告后,要第一時間向區森防指辦公室和區林業局報告森林火災信息,做到“報”“撲”同步。
5??應急處置
5.1??應急響應
早期火情處理是地方各級政府、林業部門、森林經營單位的共同責任。森林火情發生后,街道、國有林場、林區經營主體及相關單位應立即采取積極措施組織早期處置,力爭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5.2??響應措施
5.2.1 ?指導村社早期處理
及時通知事發村社,落實叫應機制,迅速轉移疏散受威脅人員,控制火災現場,在確保自身安全前提下,力所能及地組織村撲火隊實施早期撲救等。
5.2.2??撲救火災
街道負責人和相關部門負責人,街道撲火隊等力量趕赴現場撲救。科學研判地形、氣象、植被、水源等情況以及是否威脅人員密集居住地和重要危險設施,在確保撲火人員安全的情況下,運用各種手段撲打明火、開挖防火隔離帶、清理火線,阻止火勢蔓延,嚴防次生災害發生。
5.2.3??轉移安置人員
及時組織轉移、疏散受威脅群眾至安全地域或緊急避難場所,并妥善安置和開展必要的醫療救治。在受威脅情況沒有得到解除前,嚴防被轉移群眾私自返回。
5.2.4. ?維護現場秩序
加強火災發生地區及周邊社會治安、道路交通等管治,維護火災發生地區及周邊社會秩序穩定。
5.2.5??保護重要目標
當軍事設施、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設備、油氣管道等重要目標物受到火災威脅時,結合自身能力和火情發展,在確保撲火人員安全的前提下,力所能及地消除威脅,組織搶救、轉移物資,保護重要目標安全。
5.2.6??清理看守火場
森林火災明火撲滅后,繼續組織撲火人員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劃分責任區域,留足人員看守火場,落實看守責任。經檢查驗收,達到無火、無煙、無汽后,看守人員方可撤離。
5.3??應急結束
在森林火災全部撲滅、火場清理驗收合格經區森防指宣布終止應急響應后,街道森防指方可終止應急響應措施。
6??綜合保障
6.1??輸送保障
增援撲火兵力及攜行裝備的運輸以公路輸送方式為主。跨鄉鎮(街道)調動撲火力量由區森防指組織實施。
6.2??物資保障
根據本地森林防滅火工作需要,建立本級或分片區森林防滅火物資儲備庫,儲備所需的撲火機具、裝備和物資,實行分類存放和動態管理,確保一有火情拿得出、用得上。
6.3??資金保障
街道將森林防滅火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保障森林防滅火所需支出。
7??后期處置
7.1??評估總結
配合區政府對森林火災發生原因、肇事者及受害森林面積和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等情況進行調查和評估。及時復盤總結、分析火災發生的原因和應吸取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
7.2??責任追究
對森林火災預防和撲救工作中責任不落實、發現隱患不作為、發生事故隱瞞不報、處置不力等失職瀆職行為,依法依規追究經營主體責任、火源管理責任、護林員巡山守卡責任等。
7.3??表彰獎勵
對在撲火工作中貢獻突出的單位、個人,根據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對撲火工作中犧牲人員符合評定烈士條件的,按有關規定辦理。
8??附則
8.1??培訓演練
街道各類應急救援隊伍每年需開展森林防滅火業務知識、體能和滅火裝備實操訓練。街道每年開展不少于一次森林火災應急處置辦法培訓和演練。
8.2??辦法管理與更新
辦法發布實施后,街道組織辦法宣傳,并根據實際情況,適時組織評估和修訂。各村(社區)結合當地實際編制森林火災處置方案,并報街道森防指辦公室備案。
8.3 ?發布實施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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