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萬州區天城街道辦事處關于印發《天城街道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通知
重慶市萬州區天城街道辦事處
關于印發《天城街道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通知
天城辦發〔2022〕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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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區,各辦、所、中心、大隊,各有關單位:
為加強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降低事故危害和損失,現將《天城街道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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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萬州區天城街道辦事處
2022年1月12日? ? ? ?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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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城街道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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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應對食品安全事故運行機制,有效預防、積極應對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組織應急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眾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經濟社會秩序。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重慶市萬州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修訂)》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天城街道行政區域內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四)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減少危害、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科學評估、依法處置、居安思危、預防為主的工作原則。
(五)食品安全事故的定義和分級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并對人體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食品安全事故根據其性質、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圍,分為特別食品安全事故(Ⅰ級)、食品安全事故(Ⅱ級)、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級)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級)四級。事故等級由衛生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依照有關規定進行評估核定。
1. 特別食品安全事故(Ⅰ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食品安全事故:
(1)受污染食品流入2個以上省份或國(境)外地區,造成特別嚴重健康損害后果的;或經評估認為事故損害特別嚴重的;
(2)國務院認定的其他Ⅰ級食品安全事故。
2. 食品安全事故(Ⅱ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食品安全事故:
(1)受污染食品流入市內2個以上區縣級行政區域,造成或經評估認為可能造成對社會公眾健康產生嚴重損害的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
(2)發現在我國首次出現的新的污染物引起的食源性疾病,造成嚴重健康損害后果,并有擴散趨勢的;
(3)1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數在100人以上并出現死亡病例,或出現10人以上死亡的;
(4)市政府認定的其他Ⅱ級食品安全事故。
3. 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食品安全事故:
(1)受污染食品僅限于本區行政區域,已造成嚴重健康損害后果的;
(2)1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數在100人以上,或出現死亡病例的;
(3)市政府或區政府認定的其他Ⅲ級食品安全事故。
4.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1)存在損害健康的污染食品,已造成嚴重健康損害后果的;
(2)1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數在100人以下且未出現死亡病例的;
(3)區政府認定的其他Ⅳ級食品安全事故。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成立街道食品安全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 ?街道辦事處主任
副組長:??街道辦事處副主任(分管應急管理)
街道辦事處副主任(分管農業農村)
成 ?員: ?黨政辦主任、應急辦主任、經發辦主任、財政辦主任、民政和社事辦主任、平安建設辦主任、規建環保辦主任、農業服務中心主任、綜合執法大隊長,天城市場監督管理所所長、天城派出所所長、天城司法所所長、天城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主任,各村居書記。
領導小組總體負責全街道食品安全應急處理工作,下設辦公室在應急辦,由應急辦主任兼護街道食品安全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街道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要職責:
1. 研究確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方針、政策;
2. 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報告系統、應急處理系統和保障體系;
3. 由組長或委托副組長宣布應急預案的啟動命令;
4. 協調解決應急處理中的問題;
5. 審議批準應急處理工作報告、信息上報等。
6. 負責全街道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組織對食品安全事故的評估,提出應急處理建議和應急處理措施;
7. 組織建立和管理街道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人員;
8. 貫徹街道食品安全領導小組的指令,組織應急預案的實施;
9. 協調解決應急處理工作中的具體問題;
10. 組織編制和修訂街道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11. 匯總事故情況,向街道辦事處和區食安委、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區有關部門報告、通報事故應急處理工作情況;
12. 完成街道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工作職責
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指揮、協調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事故調查處理組、人員救治組、應急保障組、警戒保衛組和善后處理組,主要職責是:
1. 事故調查處理組:由街道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負責,組織有關單位和人員參加。主要職責是調查事故發生原因,做出調查結論,為事故處理提供依據,提出處理意見;組織協調實施救援工作,監督救援措施的落實;評估事故影響,提出事故防范措施及整改意見。
2. 人員救治組:由天城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牽頭負責,有關單位配合。主要職責是組織、指導醫療搶救工作,盡快查明食物中毒原因,提出和采取控制食物中毒的措施。
3. 應急保障組:由黨政辦牽頭負責,有關單位配合。主要職責是協調、組織安排應急物資統籌調度,保證應急物資的供應。
4. 警戒保衛組:天城派出所牽頭負責,有關單位配合。主要職責是負責事故發生地的社會安定,協助事故調查組、人員救治組、善后處理組開展工作,保障工作人員的生活及有關協調工作的開展。
5. 善后處理組:由應急辦、平安辦牽頭配合相關單位,做好事故傷亡人員善后處理及其家屬的安撫工作,并及時向街道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區政府值班室、區食品安全監督委員會等有關部門報告善后處理情況和動態。
職能單位職責:
1. 黨政辦負責協調、組織安排應急物資統籌調度,保證應急物資的供應。
2. 財政辦負責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資金保障及管理。
3. 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負責組織醫療救治,對造成食物中毒或者有證據證明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發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單位進行初步調查處理;負責餐飲業和學校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事故的有關調查和處理工作。
????4. 應急辦和經發辦負責配合對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
5. 天城派出所負責食品安全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偵查、鑒定及公共安全等工作,配合對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
6. 天城市場監管所負責配合對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
7. 民政和社會事務辦負責協助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等部門對學校食堂、學生在校集體用餐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調查以及組織應急處置工作;
8. 農業服務中心負責組織對農產品、動物和水產品等質量安全事故調查,配合上級部門,依法開展對農產品、動物引起的食品質量安全等事故的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工作。
9. 村(社區)委員會負責了解掌握本轄區食品安全工作的信息和動態,發現食品安全事故及時報告,并會同相關職能部門開展調查處理工作。各村、居委會要加大對農村50人以上家庭宴席的檢查力度,落實好備案、登記、上報制度;加強對農副產品的安全監管和農村副食商店的監管。要選定一名專兼職人員和村(社區)衛生室負責人負責轄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三、事故的報告和評估
(一)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向街道辦事處報告。街道辦事處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后1小時內向區政府值班室、區食安委報告。
(二)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當及時對街道有關單位以及各村、居委會報告的信息進行分析,及時了解事故有關進展情況并向街道辦事處報告。必要時由街道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召開會議,聽取有關專家意見,商討是否啟動應急預案。
(三)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當健全日常的食品安全信息報告系統,確保信息24小時暢通。
四、預案的啟動
(一)發生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應當決定啟動應急預案,根據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質、危害范圍等因素,開展應急處理工作。
(二)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后,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當根據事故性質、危害范圍等,相應地派出事故調查處理組、人員救治組、應急保障組和警戒保衛組開展應急處理工作。
(三)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后,可向區衛生局、區食安委、區疾控中心請求派員或組織相關部門人員、專家參加相應的應急處理工作。
(四)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后,各村、居委會及相關單位,應當服從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的統一指揮,按要求履行職責,及時組織實施相關應急處理措施并隨時將應急處理情況報告給街道辦事處。鎮政府應當將有關事故以及處理情況及時報告區政府值班室、區食安委。
(五)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信息,由區政府統一向社會發布。
(六)街道辦事處組織好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所需設施、設備和物資,建立應急物資儲備制度。
五、預案的終止
(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結束后,應急處理工作程序自行終止。
(二)食品安全事故調查組工作結束后,街道辦事處將有關情況報告區政府值班室、區食安委。
本預案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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