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萬州區新鄉鎮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新鄉鎮2021年度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工作計劃》的通知
重慶市萬州區新鄉鎮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新鄉鎮2021年度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工作計劃》的通知
新鄉府發〔2021〕32號
各村(居),各辦、站、所、中心、執法大隊,鎮轄(屬)各單位:
《新鄉鎮2021年度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工作計劃》經新鄉鎮黨委、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重慶市萬州區新鄉鎮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0日
新鄉鎮2021年度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工作計劃
為切實做好我鎮2021年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工作,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職責,規范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工作,嚴格依法行政,增強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工作的計劃性、針對性、時效性,不斷提高執法效能,預防和杜絕各類事故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我鎮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重慶市安全生產條例》、《重慶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安全生產年度監督檢查計劃編制實施細則》(渝安委〔2018〕3號)和區應急局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安全監管工作實際,特制定新鄉鎮2021年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工作計劃。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圍繞習近平總書記對重慶提出的“兩點”定位、“兩地”“兩高”目標和營造良好政治生態、做到“四個扎實”的重要指示要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以控大事故、防大災害為核心目標,以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為工作主線,理順體制機制,壓實主體責任,嚴格監管執法,深化共建共治,狠抓專項整治,夯實基礎保障,努力構建城鄉一體、協同有效的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工作體系。緊緊圍繞安全生產工作總體部署,規范安全生產執法行為,加大安全生產執法力度,提高安全生產執法效能,落實安全監管屬地責任,廣泛深入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將打擊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作為全年執法檢查工作的主要內容,增強安全監管的有效性和權威性,促進全鎮安全生產形勢進一步穩定好轉,推進新鄉鎮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工作邁上一個新臺階。
二、工作目標
按照安全生產管理體制改革和依法治安的總體要求,推進安全生產監管方式由審批許可為主向監督檢查為主轉變;按照檢查診斷、行政處罰、整改復查的執法檢查工作方法,規范執法程序,提高執法效果,切實增強監督檢查的科學性、規范性、時效性,促進安全生產走向法制軌道;按照分級監管、屬地負責原則,實現對監管對象的安全生產執法全覆蓋,加強對重點地區、企業、環節、時段的檢查和監管執法;督促企業嚴格落實隱患排查“日周月”制度,推動企業構建安全風險雙重預防機制;嚴格執法,強化事前處罰,做到失職追責、違法必懲,嚴厲打擊違法非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推動企業強化紅線意識,加強安全管理,提高事故防控能力,促進全鎮安全生產形勢進一步穩定好轉,確保實現零死亡。
三、主要任務
(一)對我鎮確定的2021年度直接監管單位開展執法檢查。
(二)按一定的比例對各村(社區)、部門列入執法檢查計劃的重點單位進行隨機抽查。
(三)結合本鎮安全生產形勢、季節特點及重要活動、節假日期間開展專項檢查和聯合檢查。
(四)對各類舉報、媒體曝光、上級交辦、部門移送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隨時進行調查處理。
(五)協助區有關部門對轄區內發生的一般生產安全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六)落實安全生產綜合監管職責,對安全生產專項工作及鎮工作重點進行督查,對鎮相關職能部門、村(社區)進行履職考核,督促協調相關行業部門進一步強化安全監管,切實落實有關行業企業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四、監督檢查人員及分工
(一)道路交通安全(包括路檢路查、道路隱患排查整治、督查勸導站履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系統),監督檢查在冊在崗行政執法人員4人 ,分別是:何峰、魏光元、陶斯萬、楊偉。 ????
(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安全(包括1家加油站、1家液化氣瓶供應站、3家煙花爆竹零售點)監督檢查在冊在崗行政執法人員4人,分別是:何峰、魏光元、陶斯萬、楊偉。
(三)水上交通安全(1艘客渡船)監督檢查在冊在崗行政執法人員4人,分別是:何峰、魏光元、陶斯萬、楊偉。
(四)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查在冊在崗行政執法人員4人,分別是:何峰、魏光元、陶斯萬、楊偉。
(五)消防安全(五村一居、7家鎮屬單位、8家企業單位、人員密集場所居民樓)監督檢查在冊在崗行政執法人員4人,分別是:何峰、魏光元、陶斯萬、楊偉。
(六)非煤礦山安全,監督檢查在冊在崗行政執法人員4人,分別是;何峰、魏光元、陶斯萬、楊偉。
(七)建筑施工安全,監督檢查在冊在崗行政執法人員2人,分別是;袁梅英、陳思兵。
(八)工貿企業安全,監督檢查在冊在崗行政執法人員4人,分別是;何峰、袁家川、魏光元、陳美娟。
(九)食品藥品安全,監督檢查在冊在崗行政執法人員4人,分別是;何峰、魏光元、陶斯萬、楊偉。
五、監督檢查工作日
(一)總法定工作日:4人x250天=1000天。
(二)行政執法檢查工作日:450天。
(三)非行政執法檢查工作日:550天。包括學習、培訓、會議、日常工作、政府中心工作,共計500天。檢查督查村(居)安全生產工作共計30天。病假、事假共計5天。法定年休假、婚(喪)假共計15天。
六、監督檢查計劃的主要內容
(一)監督檢查的原則
依據行業相應標準,分別將重大風險、較大風險、一般風險和低風險用“紅、橙、黃、藍”四種顏色標示;分別確定事故隱患為重大隱患和一般隱患。
(二)監督檢查的重點
道路交通安全:超載、無牌無證駕駛、非法營運、酒后駕駛、三輪車、農用車違法載人、二輪摩托車超載、未戴頭盔,道路隱患排查、整治,標牌、標志設置。
非煤礦山安全:企業的證照是否齊全合法,安全管理機構是否健全,礦山開采作業面是否存在高陡邊坡,“日周月”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是否到位。
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安全: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易燃易爆物品,作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相關設施設備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檢測,相關制度措施健全齊備,嚴禁下店上宅,前店后宅;按規定渠道進貨及數量。
建筑施工安全:落實施工單位建筑安全日巡制,加大對違法建筑、不按規劃建設和具有安全隱患建筑打擊的高壓態勢,建筑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訓,要求持證上崗并購買意外傷亡保險。
水上交通安全:加大對過江武新人渡的安全檢查,嚴禁超載,冒霧、惡劣天氣航行,嚴肅查處無證、載人非法三無船舶,發現一起,依法打擊一起。
特種設備安全:鍋爐是否檢驗合格及操作人員有無證件。
消防安全:滅火器的配備,消防通道的暢通情況、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培訓。
食品藥品安全:定期對轄區內餐館、食品小作坊、超市、農村壩壩席開展專項檢查。
七、監督檢查方式及要求
監督檢查采取日常檢查、專項檢查、突擊抽查等形式,通過臺賬資料檢查、現場檢查、調查詢問等方式開展。
監督檢查要嚴格遵守以下要求:
(一)監督檢查應不少于2名監督檢查人員,并視情況組織專家參與檢查。
(二)開展檢查時應及時制作現場檢查記錄,將檢查的時間、地點、內容、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情況記錄如實記錄,并由監督檢查人員和被檢查單位負責人簽字。
(三)要求企業進行整改的,應及時下達書面整改指令書。
(四)對整改意見復查的,應在整改指令到期后10日內及時組織復查,核實整改落實情況,形成閉環,并制作復查意見書。
(五)對檢查和復查發現應當立案查處的,應及時移交上級相關執法部門依法進行立案查處。
(六)對短時間無法整改的事故隱患,應督促生產經營單位按照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的規定進行整改。
(七)應當由其他部門處理的,應當登記建檔,將案件移送到相關部門處理。
(八)應當依法提請上級人民政府決定關閉取締的,應及時向上級人民政府書面報告。
(九)執法檢查的相關信息應及時錄入企業基礎數據庫,檢查中形成的相關材料應登記建檔并做好歸檔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明確工作職責。嚴格按照執法檢查計劃、嚴格法定程序,認真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工作,并加強協調配合,落實檢查責任。鎮應急辦對直接監管的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安全檢查,切實加強對村(社區)安全生產檢查工作的業務指導,加大對執法工作計劃落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保證安全生產執法工作的有效開展。
(二)突出監督檢查重點。要以水陸交通、煙花爆竹、食藥品、危險化學品、非煤礦山、建筑施工、工貿企業等行業企業為執法重點,將執法檢查與開展專項整治、專項行動、集中整治等檢查活動相結合,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嚴肅查處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督促企業規范安全生產秩序,落實主體責任并切實改正職工“三違”行為。
(三)規范監督檢查程序。要加強對執法監督檢查人員的學習教育、培訓,全面提高監督檢查人員的安全生產業務知識和水平。認真做好執法工作的統計分析和總結,及時發現問題,采取措施,促進執法工作計劃的全面實施。
(四)嚴肅工作紀律。要加強執法監督工作,嚴格執行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全面提升執法質量,確保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計劃落實到位。對不依法依計劃履行執法檢查責任或違反法定權限和程序實施執法檢查的,將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附件:2021年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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