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萬州區溪口鄉人民政府 2024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重慶市萬州區溪口鄉人民政府
2024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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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深學篤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充分發揮鄉黨委領導作用,堅持促進經濟發展、增加農民收入,強化公共服務、著力改善民生,加強社會管理,維護社會穩定,推進基層民主、促進社會和諧的基本職能,適應經濟社會發展新要求和人民群眾新期待,推動工作重心轉移到加強基層黨的建設,強化經濟發展、公共服務、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方面職能。承擔區級部門下放的服務管理職權、承擔依法授權或委托的行政執法權。構建職能科學、運轉有序、保障有力、服務高效、人民滿意的鄉政府服務管理體制機制。
(二)單位構成
2024年重慶市萬州區溪口鄉人民政府為匯總預算單位。包括7個二級預算單位,二級預算單位分別是重慶市萬州區溪口鄉人民政府(本級)、重慶市萬州區溪口鄉農業服務中心、重慶市萬州區溪口鄉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所、重慶市萬州區溪口鄉文化服務中心、重慶市萬州區溪口鄉退役軍人服務站、重慶市萬州區溪口鄉村鎮建設環保服務中心、重慶市萬州區溪口鄉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4年年初預算數1521.18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520.18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1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收入較去年增加23.68萬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預算撥款較2023年增加23.68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4年年初預算數1521.18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662.07萬元,國防支出1.00萬元,公共安全支出12.00萬元,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47.83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30.45萬元,衛生健康支出64.06萬元,城鄉社區支出52.07萬元,農林水支出288.62萬元,住房保障支出63.08萬元;支出較2023年增加23.68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減少90.28萬元,項目支出增加113.96萬元。
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520.18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520.18萬元,比2023年增加23.6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095.08萬元,比2023年減少90.28萬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數增加,人員支出減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退休人員補助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425.10萬元,比2023年增加113.96萬元,主要原因是增加項目經費的預算,主要用于村(社區)干部補貼及運行、安全維穩、容貌環境整治、交通勸導等重點工作。
2024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1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1萬元,與2023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4.11萬元,比2023年減少0.09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比2023年減少0萬元,主要原因是我單位無出國出境事項預算;公務接待費2.81萬元,比2023年減少0.09萬元,主要原因是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控制招待費用;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3萬元,比2023年減少0萬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只減不增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嚴格落實公車使用規定,最大限度節能降耗;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比2023年減少0萬元;主要原因是本單位無公車購置計劃。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運行經費58.71萬元,比上年減少153.22萬元,主要原因為本單位在編人員變動以及縮減公用經費開支;主要用于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水電費、物管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二)政府采購情況。所屬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4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425.10萬元。
(四)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止2023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3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3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單位預算公開聯系人:鄧小玲 ?聯系方式: 023-58572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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