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萬州區溪口鄉人民政府關于全面落實村(居)民委員會農村道路交通 安全管理職責的通知
重慶市萬州區溪口鄉人民政府
關于全面落實村(居)民委員會農村道路交通
安全管理職責的通知
溪口府發〔2023〕67號?
各村(社區):
為切實提高我鄉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切實預防和減少農村道路交通事故,建設平安、和諧、美麗鄉村,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區安委辦《關于進一步落實村(居)委員會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職責的緊急通知》(萬州安委辦〔2023〕43號)及鄉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公路“路長制”工作的通知》(溪口府發〔2023〕36號)要求,結合我鄉實際,現將全面落實村(居)委員會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職責相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提高認識,切實轉變工作思維
村(居)委員會落實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職責是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的意見》和《關于切實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安委辦函〔2022〕28號)的要求,是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重要落點,是農村道路交通綜合治理、源頭治理、協調發展,整治農村交通違法頑疾,提升我區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現代化治理體系的重要抓手。各村(居)委員會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實轉變工作思維,著力落實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職責。
二、進一步明確職責,著力提升管控能力
各村(居)委員會要切實把轄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定期分析轄區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明確專人實施協助鄉開展道路交通隱患的治理和消除,以及在重點時段開展違法勸導,形成綜合治理新格局。
(一)健全基礎臺賬。建立完善轄區車輛,駕駛人,道路,隱患,重點駕駛人,重點車輛(面包車、三輪車、農用車、營運貨車)等基礎臺賬,并按季度進行更新。5月20日前將基礎臺賬報鄉道安辦備案。
(二)排查道路隱患。負有路長職責的村(居)委員會干部要按照鄉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公路“路長制”工作的通知》(溪口府發〔2023〕36號),保證每月對轄區村組道路開展巡查不少于1次,發現漫水路、漫水橋、道路垮塌、泥石流、滑坡、路面凝凍結冰等險情,封閉道路,并做好相應值守,并及時報告;遇有強降雨、雨霧冰雪等極端天氣要對重點路段開展巡查。
(三)勸導違法行為。在學生上放學、趕場日、節假日等在轄區重要路段開展違法勸導,重點針對無牌無證、酒駕、超員、違法載人、摩托車不戴頭盔等嚴重違法行為積極督促違法駕駛人在消除違法行為后再上路行駛;提醒返鄉探親、外來車輛注意轄區危險路段提前減速慢行;配合新田公巡大隊、新田派出所本村(社區)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及時開展現場保護、提供案件線索等。
(四)安全宣傳教育。切實組織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宣傳進家庭、進學校、進場鎮等活動,提升群眾道路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要加強重點人員排查,針對轄區多次違法或者發生過道路交通事故負有責任的駕駛人,要按照其違法高、中、低三類風險程度分別于每月、每季度開展一對一安全警示教育(電話、上門等),特別是重點節假日要實現安全警示教育全覆蓋。
三、進一步強化督導,確保責任全面落實
鄉政府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納入對各村(居)年度考核,通過簽訂目標責任書,明確目標;定期通過查臺賬、核數據、訪在崗等方式,開展常態化督導檢查。對于因未履行相關工作責任,導致發生嚴重道路交通事故的,要開展倒查,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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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萬州區溪口鄉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0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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