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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萬州區熊家鎮人民政府
關于下發《重慶市萬州區熊家鎮人民政府
關于加強集鎮消防通道管理的通告》的通知
熊家府發〔2015〕7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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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屬鎮轄相關單位及兩個社區:
為加強集鎮消防通道的管理,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熊家實際,特下發《重慶市萬州區熊家鎮人民政府關于加強集鎮消防通道管理的通告》,請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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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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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萬州區熊家鎮人民政府
關于加強集鎮消防通道管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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轄區各單位、住戶:
為了疏通消防通道,有利于及時有效地撲滅火災和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現就消防通道管理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稱消防通道,是指可供消防車行駛,便于撲救火災,寬度和高度分別不少于3.5米、4.5米的街道、里巷等公共道路。
二、嚴禁在消防通道上實施下列行為:
(一)違法建筑;
(二)違章占道(含搭蓋亭棚、堆物作業以及擺攤設點等);
(三)設置鐵樁、水泥樁、門欄、角鐵架等有礙消防車通行的固定設施;
(四)違章停放機動和非機動車輛,妨礙消防車通行;
(五)其他妨礙消防車通行的行為。
三、消防通道日常管理工作,由鎮政府組織派出所、交安辦、村環所等部門及兩個社區實施。派出所、交安辦負責查處違章占道、違章停放機動和非機動車輛堵塞消防通道的行為;村環所、兩個社區協助同盛公司清理農貿市場和攤點妨礙消防車通行的行為。消防通道日常管理工作,由各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范圍負責。
四、凡有本通告第二條規定行為的單位和個人,必須自行將堵塞消防通道的物品予以清除,停止有礙消防車通行的行為。
五、違反本通告的,由派出所、交安辦、村環所等部門依照有關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
違章占道堵塞消防通道,經指出不改正的,由派出所強行清除,并處以5千元以上5萬以下罰款。
拒絕、阻礙有關人員執行本通告的,由派出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