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萬州區五橋街道辦事處關于印發《五橋街道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重慶市萬州區五橋街道辦事處
關于印發《五橋街道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實施方案
(2024—2026年)》的通知
萬州五街辦發〔2024〕17號
各村(居)委會,轄區各單位,街道各辦(站、所、中心):
現將《五橋街道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4—2026年)》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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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4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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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橋街道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4—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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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據《萬州區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結合轄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市委六屆二次、三次、四次全會要求,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統籌發展和安全,突出穩進增效、除險固安、改革突破、惠民強企工作導向,著力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從根本上解決問題,以實現安全生產“遏較大、減總量”為目標,突出“統、防、救”3個重點,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治本攻堅“八大行動”,落實落細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安全生產“十五條硬措施”,在安全理念、安全責任、安全企業、安全規劃、安全標準、安全監管、安全素質、安全科技8個方面補短板、強弱項,切實提升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的意愿和能力,推動重大事故隱患動態清零,不斷提升本質安全水平,加快推進安全生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通過三年治本攻堅,五橋街道各板塊、轄區各單位、各村(社區)統籌發展和安全的理念進一步強化,消減重大安全風險、消除重大事故隱患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顯著增強。完善綜合監管、行業監管、專業監管和屬地監管共同發力的監管體系,行業主管部門“三管三必須”履職有效到位,重點行業領域“一件事”推進有力有效,全鏈條管控和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隱患的責任體系更加健全,安全監管能力顯著提升,“統、防、救”責任鏈條擰得更緊。企業主體責任、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得到落實并取得顯著實效。針對重大事故風險隱患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見效,本質安全全面夯實。全面落實崗位風險清單、崗位職責清單、崗位操作卡、崗位應急處置卡(以下簡稱“兩單兩卡”)制度,打通企業安全管理的“最后一米”。轄區重大事故隱患得到系統治理,重大風險得到有效管控,事故總量同比持續下降,堅決杜絕較大及以上事故發生,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向好,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質量發展。
二、任務分工
街道應急辦負責制定五橋街道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總方案。轄區各負有安全監管責任的單位要對照《重慶市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子方案以及本實施方案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行業領域子方案。應急辦負責協調推進行業領域安全生產治本攻堅工作。
三、主要任務
(一)開展重大安全風險源頭管控行動
1.強化重大安全風險源頭管控。統籌區域經濟布局和國土空間利用,有效銜接國土空間規劃和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成果,立足區域功能定位和資源稟賦,推進產業結構、能源結構、交通運輸結構、城鄉建設發展轉型。嚴格控制重大安全風險隱患增量,2024年,落實各類發展規劃的安全風險評估會商機制,按照重點區域安全生產禁止和限制類產業目錄,嚴格安全準入。2025年,落實高危項目源頭立項咨詢評估機制,嚴禁被淘汰的落后產能落地,對有重大安全風險的實行“一票否決”,切實把好項目“準入關”。2026年,對發生安全事故的企業依法依規從重處罰。鼓勵轄區企業就地改造、搬遷入園,降低安全風險。
(二)開展重大事故隱患動態清零行動
2.健全完善生產經營單位重大事故隱患自查自改常態化機制。摸清重大事故隱患存量,2024年6月底前,生產經營單位要在開展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培訓的同時,全面開展重大事故隱患大排查,建立臺賬并推進整改。嚴格落實班組日排查、部門周排查、廠長月排查的“日周月”隱患排查制度,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每季度帶隊對本單位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情況檢查至少1次(高危行業領域每月至少1次)。對于未開展排查、有問題查不出、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導致重大事故隱患長期存在的,將情況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參照事故調查規定進行處理,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責任。
3.建立重大事故隱患督辦銷號制度。建立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單位重大事故隱患審核把關銷號機制,加大對生產經營單位的專業指導力度,確保隱患閉環整改到位。2024年起,將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隱患納入“安全生產和自然災害問題清單”管理。2024年,健全重大事故隱患數據庫,實現企業自查上報、督導檢查發現、群眾舉報核查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隱患全量匯總,推動信息共享集中,并及時告知相關企業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動態更新整改落實情況,推動整改銷號。街道每年對重點行業領域企業組織開展1次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情況專項督查。2024年,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存量;2025年,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隱患增量;2026年,形成重大事故隱患動態清零常態化機制。
(三)開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管理體系建設行動
4.務實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探索實行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定級制度,積極推動、引導有關行業領域各類企業單位創建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2024年,重點行業領域企業要將員工知識掌握情況、操作能力及崗位行為操作規范等納入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達標評估體系的重要內容,杜絕“資料達標”。培育各行業安全生產標準化標桿企業,落實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企業在減少檢查頻次、復產驗收優先、優化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率、信貸信用等級評定等方面的激勵政策。2025年,工貿八大行業規模以上重點企業基本完成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建設。打造一批安全生產標準化標桿企業單位,推廣安全管理體系先進經驗。2026年,鞏固深化各行業領域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
5.推進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全面落實。以落實企業一線崗位從業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兩單兩卡”為重點,健全企業全員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強化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企業技術機構及技術人員,車間、班組及車間主任、班組長,具體崗位及其從業人員的責任,全面落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建立并公示全員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清單,規范企業一線崗位從業人員的安全操作行為。加強全員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應知應會”教育培訓,將全員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教育培訓工作納入安全生產年度培訓計劃,通過自行組織或委托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服務機構等組織實施,建立健全培訓檔案。2024年,健全并落實企業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2025—2026年,持續鞏固深化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四)開展企業全員安全能力提升行動
6. 開展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及其他負責人安全生產履職能力提升培訓。按照“街道+區級”線上、線下的培訓模式,推動重點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其他負責人教育培訓全覆蓋,同步推動醫院消防安全負責人培訓全覆蓋。各行業監管單位要聚焦道路交通、建設施工、消防、燃氣、危險化學品、工貿、礦山等重點行業領域,組織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及其他負責人開展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職責履職評估規范》(DB50/T1217)等教育培訓,提升安全生產履職能力。按照“2024年提升、2025年強化、2026年鞏固”的要求,對重點行業領域每年開展1次全覆蓋培訓。
7.開展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安全技能培訓。2024年,按照培訓有關規定,圍繞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崗位安全風險、安全職責、應急處置技能,結合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等內容全面開展安全技能培訓。推動生產經營單位加強對外包外租等關聯單位的安全生產指導、監督,將接受其作業指令的勞務派遣、靈活用工等人員納入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明確有關從業人員的安全準入機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條件要求的退出機制,切實提升從業人員的安全素質和能力。生產經營單位每年至少組織開展1次疏散逃生演練(高危行業領域每半年至少1次),并形成常態化機制。2024年,開展企業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專項整治,推進特種作業人員全面持證上崗。2025年,按照統一部署啟動運用“互聯網+特種作業人員綜合管理服務”系統。2026年,高危行業在崗和新入職人員培訓考核合格率達到100%。
(五)開展安全監管效能提升行動
8.開展黨政領導干部統籌發展和安全能力提升培訓。配合做好上級有關部門對街道黨政領導干部的調訓工作。把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應急管理的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市委市政府相關部署要求、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等內容作為必修課程。2024年全面開展培訓工作,2025年持續開展培訓工作,2026年實現街道黨政領導干部統籌發展和安全能力明顯增強。
9.開展安全監管執法人員能力提升培訓。聚焦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等業務專題培訓,結合執法人員日常培訓,開展安全監管執法人員能力提升培訓,提高監管執法能力。2024年,實現街道各安全監管工作負責人監管執法能力提升培訓全覆蓋。2025年,實現各安全監管執法人員培訓全覆蓋。2026年,持續開展安全監管執法能力提升培訓,監管執法能力明顯增強。
10.完善安全生產行政執法體系。完善執法管理制度體系,2024年,建立健全各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管監察執法力量、執法考核。嚴格執行“行刑銜接”制度,開展“執法+專家”式執法,完善安全生產專家庫,充分利用外部專業力量提高執法檢查質效。優化執法保障體系,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加大“互聯網+執法”等系統的運用力度。2024年,按照統一部署積極參加區級、市級執法練兵和比武競賽。2025年,全面完善執法責任、管理制度、監督考評、保障體系,加強各級安全生產行政執法人員執法裝備配備。2026年,全面建成安全生產行政執法體系。
11.加大監管執法力度。堅持嚴格規范執法與柔性文明執法并用,努力實現執法效果與社會效果相統一。同時加強安全教育和警示曝光,切實提高群眾交通安全意識。完善“雙隨機”抽查檢查工作機制,嚴防小施工、小作業惹大事。加大對企業主要負責人履職行為的執法監督力度,對企業嚴重違法行為依法采取停產整頓、關閉取締、上限處罰、聯合懲戒等手段予以嚴厲打擊。
12.完善舉報獎勵制度。建立健全各行業領域安全生產舉報制度機制,保障專項預算、落實獎勵資金、完善保密制度,充分發動社會公眾和從業人員舉報或報告生產經營單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隱患,及時發現生產經營單位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為。推動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健全事故隱患報告獎勵等安全自治機制,完善物質和精神雙重獎勵措施,對報告重大事故隱患等突出問題的予以重獎,激勵從業人員積極向生產經營單位報告身邊的事故隱患、提出整改的合理化建議,提升從業人員愛企如家的強烈安全意識。
13.切實提升基層應急管理能力。強化基層應急管理人員、裝備、車輛、制度保障,提升風險研判、監管執法、應急處置等能力,推動應急管理工作力量下沉、保障下傾、關口前移,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綜合統籌街道安全生產監管、民兵、應急救援隊伍等人員力量,強化責任落實,共同做好安全檢查、安全宣傳、應急救援等工作,推動安全生產監管服務向基層末梢延伸。強化安全生產專業救援隊伍建設,全面提升技術裝備現代化水平,強化專業應急救援支撐保障。2024年,街道應急救援裝備標準配備率達到100%。2025年,街道應急救援隊伍建成率達到100%。2026年,完成應急救援裝備的日常維護,應急救援隊伍的訓練,提升基層應急救援隊伍快速響應和先期處置能力。
(六)開展數字整體智治能力提升行動
14.推進數字應急綜合應用建設。按照“數字應急”統一部署,2024年,落地數字應急底座,聯接安全生產防控、應急指揮救援等應用專題生態體系,啟動使用應急指揮智救、危險化學品全鏈條監管、“九小場所”智管、工貿企業安全監管等應用場景。熟練掌握數字應急各項應用。2025年,借助“數字應急”智能體系,初步實現區域安全“可感、可視、可統、可防、可救”。2026年,進一步用好、用熟系統功能,實現“數字應急”智能、高效、實用。
(七)開展安全工程治理行動
15.加大安全工程治理力度。持續加大城鎮老舊小區改造,2024年完成城市老舊小區房屋安全隱患的摸排。2025年,基本實現存在安全隱患自建房整治全覆蓋。三年實施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2公里,完成農村公路管護整治5公里。深入開展應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推動“九小場所”、經營性自建房、老舊住宅小區等場所安裝早期火災報警和滅火裝置,開展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違法違規行為以及校外培訓機構消防安全等專項治理。嚴格執行市政消火栓與城市新(改)建道路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投用,實現老舊小區滅火設施全覆蓋。
16.深化燃氣安全專項整治。以燃氣管道“帶病運行”專項治理為重點,圍繞“問題氣”“問題瓶”“問題閥”“問題軟管”“問題管網”“問題環境”,對燃氣經營企業等進行全覆蓋排查整治,全面起底整治交叉、穿越、占壓、間距不足、老舊破損管線“帶病運行”等風險隱患,切實做好城鎮老舊燃氣管道管網更新改造、餐飲等單位用戶和地下空間燃氣安全排查整治、燃氣安全數字化等工作。推動燃氣安全監管智能化建設,落實嚴進、嚴管、重罰的燃氣市場管理機制,推動燃氣安全向事前預防轉型。
(八)開展全民安全素質提升行動
17.強力推進安全宣傳教育。聚焦“人人講安全、個個會應急”,持續開展安全生產月、消防宣傳月、安全宣傳咨詢日、“最美應急人”等宣傳活動。積極組織參與“安康杯”競賽、青年安全生產示范崗、安全文化示范企業等示范創建工作。推動安全宣傳進企業、進農村、進社區、進學校、進家庭,全區每年至少新建5個安全宣傳“五進”示范點。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持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法治宣傳教育。推送電視等媒體設置安全生產專題欄目,定期講解安全生產知識、介紹安全生產典型經驗做法、曝光存在的安全生產突出問題,制作播放安全警示宣傳片,強化典型事故教訓吸取。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開展工貿安全“百家講壇”,積極組織參與“千師萬講”安全知識大宣講活動。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召開專題會議動員部署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建立完善信息匯總、動態研判等機制,切實加大督促推動力度。組建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工作專班。將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重點任務納入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職責清單和年度任務清單。各單位、各村(社區)主要負責同志要定期組織研究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有關工作,每半年向街道主要領導匯報工作開展情況,協調解決各類突出問題。
(二)強化安全投入。要強化安全生產相關工作投入,科學合理安排預算,切實做好安全生產治本攻堅各項任務措施的支撐保障。各單位要聚焦制約安全生產的重點難點問題加強統籌規劃、強化資金爭取,圍繞產業升級、設備更新、安居工程等領域積極爭取上級部門資金,著力提升安全生產能力和基礎設施保障水平。
(四)強化清單管理。要用好“八張問題清單”工作機制,落實清單管理和閉環整改,推動構建主動發現、高效整改、長效預防的問題管控新模式。
(五)強化考核巡查。把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作為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重點,將考核結果作為各單位、 各村(社區)主要領導年度考核的重要參考依據。
附件:五橋街道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重點任務清單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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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橋街道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重點任務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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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名稱 |
重點任務 |
完成時間 |
責任單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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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展重大安全風險源頭管控行動 |
1.強化重大安全風險源頭管控。 |
落實各類發展規劃的安全風險評估會商機制,按照化工園區等重點區域安全生產禁止和限制類產業目錄,嚴格安全準入。 |
2024年 |
經發辦、規環辦、應急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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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高危項目源頭立項咨詢評估機制,嚴禁被淘汰的落后產能落地,對有重大安全風險的實行“一票否決”,切實把好項目“準入關”。 |
2025年 |
經發辦、規環辦、應急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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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安全事故的企業依法依規從重處罰。鼓勵轄區企業就地改造、搬遷入園,降低安全風險。 |
2026年 |
經發辦、規環辦、應急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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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開展重大事故隱患動態清零行動 |
2.健全完善生產經營單位重大事故隱患自查自改常態化機制。 |
生產經營單位要在開展重大事故隱患判斷標準培訓的同時,全面開展重大事故隱患自查自改,并建立臺賬。 |
2024年6月底前 |
街道各負有安全監管責任的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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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格落實班組日排查、部門周排查、廠長月排查的“日周月”隱患排查制度,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每季度帶隊對本單位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情況至少開展1次檢查(高危行業領域每月至少1次)。 |
長期堅持 |
街道各負有安全監管責任的單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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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立重大事故隱患督辦銷號等制度。 |
健全重大事故隱患數據庫,實現企業自查上報、督導檢查發現、群眾舉報核查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隱患全量匯總,推動重大事故隱患信息共享集中。 |
2024年 |
街道各負有安全監管責任的單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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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存量。 |
街道各負有安全監管責任的單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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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隱患增量。 |
2025年 |
街道各負有安全監管責任的單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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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重大事故隱患動態清零的常態化機制。 |
2026年 |
街道各負有安全監管責任的單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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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重點行業領域企業組織開展1次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情況專項督查。 |
每年 |
街道各負有安全監管責任的單位 | ||
|
將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隱患納入“安全生產和自然災害問題清單”管理,實行晾曬考核,對整改緩慢的及時采取函告、通報、約談等措施,督促按期銷號。 |
長期堅持 |
街道各負有安全監管責任的單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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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開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管理體系建設行動 |
4.務實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 |
重點行業領域部門要將員工知識掌握情況、操作能力及崗位行為操作規范等納入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達標評估體系的重要內容,杜絕“資料達標”。 |
2024年 |
街道各負有安全監管責任的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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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貿八大行業規模以上重點企業基本完成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建設,民爆生產、銷售企業二級標準化達標率達到100%,礦山企業標準化達標率達到100%。 |
2025年 |
經發辦、應急辦 | ||
|
打造一批安全生產標準化標桿企業單位,推廣安全管理體系先進經驗。 |
經發辦、應急辦 | |||
|
鞏固深化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 |
2026年 |
經發辦、應急辦 | ||
|
5.推進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全面落實。 |
健全并落實企業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
2024年 |
經發辦、應急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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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鞏固深化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
2025年 2026年 |
經發辦、應急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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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開展企業全員安全能力提升行動 |
6.開展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及其他負責人安全生產履職能力提升培訓。 |
對重點行業領域開展1次履職能力提升全覆蓋培訓。 |
2024年 |
經發辦、應急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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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重點行業領域開展1次履職能力強化全覆蓋培訓。 |
2025年 |
經發辦、應急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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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重點行業領域開展1次履職能力鞏固全覆蓋培訓。 |
2026年 |
經發辦、應急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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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開展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安全技能培訓。 |
按照培訓有關規定,圍繞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崗位安全風險、安全職責、應急處置技能,結合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等內容全面開展安全技能培訓。 |
2024年 |
經發辦、應急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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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展企業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專項整治,推進特種作業人員全面持證上崗。 |
經發辦、應急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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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統一部署啟動運用“互聯網+特種作業人員綜合管理服務”系統。 |
2025年 |
經發辦、應急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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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行業在崗和新入職人員培訓考核合格率達到100%。 |
2026年 |
經發辦、應急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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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經營單位每年至少組織開展1次疏散逃生演練(高危行業領域每半年至少1次),并形成常態化機制。 |
長期堅持 |
經發辦、應急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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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開展安全監管效能提升行動 |
8.開展黨政領導干部統籌發展和安全能力提升培訓。 |
配合做好上級有關部門對街道黨政領導干部的調訓工作。 |
每年 |
黨政辦、應急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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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做好上級有關部門對街道黨政領導統籌發展和安全能力提升培訓。 |
黨政辦、應急辦 | |||
|
全面開展培訓工作。 |
2024年 |
黨政辦、應急辦 | ||
|
持續開展培訓工作。 |
2025年 |
黨政辦、應急辦 | ||
|
實現街道黨政領導干部培訓全覆蓋。 |
2026年 |
黨政辦、應急辦 | ||
|
9.開展安全監管執法人員能力提升培訓。 |
實現街道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負責人監管執法能力培訓全覆蓋。 |
2024年 |
黨政辦、應急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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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現安全監管執法人員培訓全覆蓋。 |
2025年 |
街道各負有安全監管責任的單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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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開展安全監管執法能力提升培訓,監管執法能力明顯增強。 |
2026年 |
街道各負有安全監管責任的單位 | ||
|
10.完善安全生產行政執法體系。 |
建立健全各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管監察執法力量、執法考核。 |
2024年 |
街道各負有安全監管責任的單位 | |
|
按照統一部署積極參加區級、市級執法練兵和比武競賽。 |
街道各負有安全監管責任的單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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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完善執法責任、管理制度、監督考評、保障體系。 |
2025年 |
街道各負有安全監管責任的單位 | ||
|
加強安全生產行政執法人員執法裝備配備,完成街道綜合行政執法裝備。 |
街道各負有安全監管責任的單位 | |||
|
全面建成安全生產行政執法體系。 |
2026年 |
街道各負有安全監管責任的單位 | ||
|
11.加大監管執法力度。 |
堅持嚴格規范執法與柔性文明執法并用,努力實現執法效果與社會效果相統一。同時加強安全教育和警示曝光,切實提高群眾交通安全意識。 |
長期堅持 |
街道各負有安全監管責任的單位 | |
|
完善“雙隨機”抽查檢查工作機制,嚴防小施工、小作業惹大事。加大對企業主要負責人履職行為的執法監督力度,對企業嚴重違法行為依法采取停產整頓、關閉取締、上限處罰、聯合懲戒等手段予以嚴厲打擊。 |
街道各負有安全監管責任的單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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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完善舉報獎勵制度。 |
建立健全各行業領域安全生產舉報制度機制,落實獎勵資金、完善保密制度,充分發動社會公眾和從業人員舉報或報告生產經營單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隱患。 |
長期堅持 |
街道各負有安全監管責任的單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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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健全事故隱患報告獎勵等安全自治機制,完善物質和精神雙重獎勵措施,對報告重大事故隱患等突出問題的予以重獎。 |
街道各負有安全監管責任的單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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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切實提升基層應急管理能力。 |
街道應急救援裝備標準配備率達到100%。 |
2024年 |
應急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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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應急救援隊伍建成率達到100%。 |
2025年 |
應急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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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應急救援裝備的日常維護,應急救援隊伍的訓練,提升基層應急救援隊伍快速響應和先期處置能力。 |
2026年 |
應急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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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開展數字整體智治能力提升行動 |
14.推進數字應急綜合應用建設。 |
落地數字應急底座,聯接安全生產防控、應急指揮救援等應用專題生態體系,啟動使用應急指揮智救、危險化學品全鏈條監管、“九小場所”智管、工貿企業安全監管等應用場景。熟練掌握數字應急各項應用。 |
2024年 |
街道各負有安全監管責任的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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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助“數字應急”智能體系,初步實現區域安全“可感、可視、可統、可防、可救”。 |
2025年 |
街道各負有安全監管責任的單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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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一步用好、用熟系統功能,實現“數字應急”智能、高效、實用。 |
2026年 |
街道各負有安全監管責任的單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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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加大老舊工藝設備設施淘汰改造力度。 |
依法加快推進“小散亂”企業有序關閉、老舊化工生產裝置改造提升、“大噸小標”貨車違規生產銷售治理。 |
2024年 |
街道各負有安全監管責任的單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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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變型拖拉機全部淘汰退出。 |
2025年 |
農服中心、應急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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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突出重大安全風險隱患,加大重要安全生產裝備更新力度。 |
2026年 |
街道各負有安全監管責任的單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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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開展安全工程治理行動 |
16.加大安全工程治理力度。 |
持續加大城鎮老舊小區改造,2024年完成城市老舊小區房屋安全隱患的摸排。 |
2024年 |
規環辦、應急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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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實現存在安全隱患自建房整治全覆蓋。 |
2025年 |
規環辦、應急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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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實施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2公里,完成農村公路管護整治5公里 |
應急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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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現老舊小區滅火設施全覆蓋。 |
應急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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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開展安全工程治理行動 |
17.深化燃氣安全專項整治。 |
以燃氣管道“帶病運行”專項治理為重點,圍繞“問題氣”“問題瓶”“問題閥”“問題軟管”“問題管網”“問題環境”,對燃氣經營企業等進行全覆蓋排查整治。 |
長期堅持 |
經發辦、應急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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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起底整治交叉、穿越、占壓、間距不足、老舊破損管線“帶病運行”等風險隱患。切實做好城鎮老舊燃氣管道管網更新改造、餐飲等單位用戶和地下空間燃氣安全排查整治、燃氣安全數字化等工作。 |
長期堅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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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燃氣安全監管智能化建設。 |
2026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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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嚴進、嚴管、重罰的燃氣市場管理機制,推動燃氣安全向事前預防轉型。 |
2026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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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開展全民安全素質提升行動 |
18.強力推進安全宣傳教育。 |
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開展工貿安全“百家講壇”,積極組織參與“千師萬講”安全知識大宣講活動。 |
2024年 |
應急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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