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慶市萬州區雙河口街道工作委員會重慶市萬州區雙河口街道辦事處關于印發《萬州區雙河口街道干部職工 外出報備制度》的通知
中共重慶市萬州區雙河口街道工作委員會
重慶市萬州區雙河口街道辦事處
關于印發《萬州區雙河口街道干部職工
外出報備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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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州雙工委發〔2020〕50號
各村(社區),街道黨政內設機構、事業單位:
根據《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等有關規定和《中共重慶市萬州區委辦公室重慶市萬州區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完善領導干部外出報備制度的通知》(萬州委辦發〔2020〕6號)精神,結合街道實際,特制定萬州區雙河口街道干部職工外出報備制度,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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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慶市萬州區雙河口街道工作委員會
重慶市萬州區雙河口街道辦事處
2020年10月13日
萬州區雙河口街道干部職工外出報備制度
(2020年10月12日黨工委會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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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適用對象
1. 街道全體干部職工。
2. 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居)民委員會主任。
二、適用情形
1. 因公出差、因私請假或因公因私出國(境)等離開萬州區。
2. 工作日因私請假離開工作崗位時間1天(含)以上的。
三、報備制度
1. 街道黨工委書記、辦事處主任外出按萬州委辦發〔2020〕6號文件要求執行。
2. 街道其他領導班子成員外出須向黨工委書記請假。
3. 街道四級調研員以上退出領導崗位同志外出須向黨工委書記請假。
4. 街道綜合辦事機構、事業站所主要負責同志外出經分管領導審核后,向辦事處主任請假。
5. 街道其他干部職工外出經各辦公室主要負責同志審核后,向分管領導請假,外出時間超出1天(不含1天)以上的向辦事處主任請假。
6. 各村(社區)黨組織主要負責同志外出向街道黨工委書記請假;各村(居)民委員會主要負責同志外出向街道辦事處主任請假。
四、規范報備手續
1. 參加外出會議、學習、考察等活動,應填寫《外出報備審批表》,并附相應通知文件(電話通知的應附電話通知記錄單,注明來電單位及電話)。
2. 因公、因私出國(境)的,須先按照有關規定審批手續,并填寫審批表,附有關審批材料。
3.《外出報備審批表》至少提前1天完成,并報送至街道黨政辦備案。報告內容要求完整,包括外出人員、事由、時間、地點和具體行程安排(中途行程發生變化,須及時補充報告)以及外出期間主持工作人員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等。
五、其他要求
1. 街道綜合辦事機構、事業單位人員外出,原則上須有1/2以上工作人員值守。
2. 村(社區)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和村(居)民委員會主要負責人原則上不能同時外出,確因工作需要同時外出的應詳細說明情況。
3. 街道綜合辦事機構、事業單位、村(社區)黨組織和村(居)民委員會主要負責同志外出期間,要明確一名同志主持工作。主持工作的同志如需外出,按主要負責同志外出要求報備審批。
4. 街道黨政辦會同紀工委對外出報備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未按規定請假、擅自逾期返回的,予以通報。并將外出報備及請假執行情況作為年度考核評先評優的重要依據,對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未盡事宜由黨政辦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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