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萬州區雙河口街道辦事處轉發《重慶市萬州區民政局關于印發<萬州區2020年村(居)務公開目錄>的通知》的通知
重慶市萬州區雙河口街道辦事處
轉發《重慶市萬州區民政局關于印發<萬州區2020年村(居)務公開目錄>的通知》的通知
???????????????????????????萬州雙辦發〔2020〕27號?
各村、居:
經街道同意,現將《重慶市萬州區民政局關于印發<萬州區2020年村(居)務公開目錄>的通知》(萬州民〔2020〕38號)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街道將于今年5月組織開展一次村(居)務公開工作大檢查,檢查結果將作為全年綜合業績考核的重要依據。
重慶市萬州區雙河口街道辦事處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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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萬州區民政局
關于印發《萬州區2020年村(居)務
公開目錄》的通知
萬州民〔2020〕38號
各鎮鄉(民族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為進一步提高我區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水平,強化民主決策和村務管理監督制約機制,促進村級組織建設和城鄉社區經濟社會發展,依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居民委員會組織法》和村(居)務公開民主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了《萬州區2020年村(居)務公開目錄》,現下發給你們,請認真對照,開展一次村(居)務公開工作檢查,使我區村(居)務公開工作整體水平得以進一步提高。
附件:萬州區2020年村(居)務公開目錄
重慶市萬州區民政局
??????????????????????????2020年4月2日
附件:
萬州區2020年村(居)務公開目錄
全區村(居)務公開按黨務、政務、財務、服務四大類進行公開。
一、公開的主要內容
(一)黨務公開
嚴格按照《重慶市黨的基層組織黨務公開實施辦法》規定的內容公開,主要包括:1.黨組織決議、決定和執行情況;2.黨的思想建設情況;3.黨的組織建設情況;4.領導班子建設情況;5.干部選任和管理情況;6.聯系和服務黨員、群眾情況;7.黨風廉政建設情況。
(二)政務公開
1. 強農惠農政策:農業補助政策、退耕還林政策、水庫移民扶持政策、人飲工程建設政策、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建設政策、農村扶貧開發政策等執行情況。
2. 農村土地政策:國家重點工程征用土地補償政策、城鎮開發用地補償政策、宅基地申報審批政策、集體土地和“四荒”地承包及租賃政策、土地流轉政策等執行情況。
3. 社會管理政策:戶籍制度改革政策、征地農轉非政策、計劃生育政策、農村勞動力轉移政策、居民就業創業優惠政策、慈善助學等學生資助和農民工子女入學優惠政策、刑滿釋放人員安置幫教政策等執行情況。
4. 社會保障政策:養老保險、居民合作醫療保險、社會救助政策、國家征兵、義務兵家庭優待政策、廉租房保障政策等執行情況。
(三)財務公開
1. 強農惠農資金: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資金、農機具購置補貼等涉農獎勵補貼資金、農業產業化發展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資金、農業綜合開發資金、農村綜合改革資金、防災救災資金、土地征占用資金、退耕還林資金、農村社會事業發展資金、財政扶貧開發資金、水庫移民資金、支持農村基層組織建設資金等使用情況。
2. 集體經濟財務:村級組織的財務計劃、各項收支、各項資產資源以及債權債務和收益分配等情況。集體土地征占補償及分配、集體資產資源發包、租賃、出讓、投資及收益(虧損)情況,集體工程招投標及預決算情況,“一事一議”籌資籌勞、財政獎補及使用情況;團體、個人捐贈款物使用情況
3. 組織運轉經費:村(社區)組織辦公經費,社區服務群眾工作經費,村(社區)干部務工補貼、生活補貼標準,任期、離任經濟責任審計結果等。
(四)服務公開
1. 組織建設情況:村(居)委會職能職責及成員分工情況,任期規劃、任期目標、年度工作計劃及進展情況,城鄉基層專業經濟組織、志愿者組織和民間組織等服務組織建設情況等。
2. 民主管理情況:村(居)民會議和村(居)民代表會議的決定及實施情況,村民議事會開展情況,紅白理事會活動開展情況,道德評議公示情況,民主評議村(社區)干部情況,村規民約和居民公約的完善及實施情況等。
3. 服務群眾情況:各類政府公共服務項目的辦事程序及辦理情況、便民利民服務開展情況、農村專業經濟服務開展情況、平安穩定服務開展情況、公益事業服務開展情況、志愿者服務開展情況、村(社區)各種示范創建活動的開展情況。
二、公開的時間和方式
(一)公開的時間。每年1、4、7、10月的15日為全區統一的村(居)務公開日,各村(社區)要按期公開上季度村(居)務工作情況。對重大財務收支、重要政策落實等涉及群眾利益的事項,要根據實際情況隨時公開。在村(居)務公開欄公布的內容應保留10日以上。其中財務情況必須于每月公開一次。
(二)公開的方式。推進村(居)務事項從辦理結果的公開,向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公開延伸。堅持實用、便民的原則,在村(社區)便民服務中心設立固定的村(居)務公開欄,全面公開村(居)務的內容。對面積較大、居住分散的村(社區),還可以村(居)民小組或村(居)民聚居點為單位實行分片公開。要將公開內容在村(居)民代表會議上通報并發放到村(居)民代表手中,便于村(居)民向村(居)民代表查閱。
對于財務公開,所有收支須逐項逐筆公布明細賬目,出納賬、流水賬以及銀行往來賬,須在村(社區)以及村(居)民小組固定公開欄公開的同時,在村(社區)便民服務中心服務大廳告示牌上張貼。
三、村(居)務公開的基本程序
法律規定按季度公布的村(居)務事項按以下程序進行(法律規定按月公布和隨時公布的事項按其他有關規定進行)。
(一)提出公開方案。村(社區)“兩委”根據本村(社區)的實際情況,依照法規和政策的有關要求,擬定公開的內容、時間、形式、范圍等,在公開日10日前提出村(居)務公開的初步方案,送交村(居)務監督委員會審查。
(二)審查完善方案。村(居)務監督委員會對村(社區)“兩委”送交的初步方案進行審查,并在3日內反饋意見,村(社區)“兩委”應根據反饋的意見及時補充完善。
(三)確定公開方案。村(社區)黨組織和村(居)民委員會聯席會議,須在公開日前研究確定經村(居)務監督委員會審查完善后的公開方案。
(四)組織實施公開。村(社區)“兩委”通過村(居)務公開欄等形式按照要求在公開日及時公布。村(居)務監督委員會成員應在公開內容上簽字,并加蓋村(居)委會和村(居)務監督委員會印章。
(五)做好存檔備案。村(社區)“兩委”要及時整理歸檔并妥善保管公開資料,在公開后5日內報鎮鄉政府(街道)備案。鎮鄉政府(街道)應在30日內對轄區村(社區)的公開資料進行審查,對發現的問題,應責令有關村(社區)“兩委”依法依規整改并重新公布。
四、嚴格村(居)務公開工作的監督管理
(一)強化村(居)民監督。村(居)民對村(居)務公開內容、時間、形式有異議的,可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向村(居)務監督委員會或村(社區)“兩委”反映。村(居)務監督委員會對村(居)務公開有異議的,應及時向村(社區)“兩委”書面提出。村(社區)“兩委”按照有關規定對收到的異議予以答復;對違反規定的,應及時糾正,重新公布。
村(居)民、村(居)民代表或村(居)務監督委員會對村(社區)“兩委”的答復有異議的,由村(居)民會議或村(居)民代表會議就異議進行討論,如確有問題,應按照會議的要求及時糾正。村(居)民和村(居)民監督委員會對村(居)務公開有異議或對處理結果不滿意的,可以向鎮鄉(街道)黨委(黨工委)、政府(辦事處)或區級相關部門反映或投訴,區級相關部門應在10日內調查處理并予以答復;確有問題的,應責令有關村(社區)“兩委”依法依規整改并重新公布。
五分之一以上的村(居)民聯名要求審計的村(居)務公開事項,鎮鄉(街道)政府(辦事處)應在20日內組織開展審計,審計結果應及時公布。
(二)嚴格落實責任追究。村(社區)“兩委”及其成員不按規定實施村(居)務公開、在村(居)務公開中弄虛作假、干擾阻礙村(居)務監督委員會實施監督行為、打擊報復對村(居)務公開提出異議的村(居)務監督委員會成員或者村(居)民的,由鎮鄉(街道)黨委(黨工委)、政府(辦事處)予以批評教育并責令限期整改。
村(居)務監督委員會成員對村(居)務公開監督不力或者未經同意、連續3個月以上無正當理由不履行職責的,村(居)民委員會應召開村(居)民會議依法予以罷免。在村(居)務公開工作中發現有違法違紀行為的,由鎮鄉(街道)黨委(黨工委)、政府(辦事處)或者區級相關部門調查處理。鎮鄉(街道)相關領導和有關人員指導督查村(居)務公開工作不力、敷衍塞責、落實不到位的,要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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