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萬州區普子鄉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普子鄉落實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2020年脫貧攻堅督查反饋問題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慶市萬州區普子鄉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普子鄉落實國務院扶貧開發
領導小組2020年脫貧攻堅督查反饋問題
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普子府發〔2020〕28號
各村,有關站所辦:
現將《普子鄉落實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2020年脫貧攻堅督查反饋問題整改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重慶市萬州區普子鄉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9日
普子鄉落實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2020年脫貧攻堅督查反饋問題整改工作方案
根據區扶貧辦《關于印發<萬州區落實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2020年脫貧攻堅督查反饋問題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萬州扶組發〔2020〕19號)要求,為全面徹底整改落實督查反饋意見,切實提升脫貧攻堅成效,結合我鄉實際,制定如下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學篤用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扶貧工作重要論述,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解決“兩不愁三保障”突出問題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在決戰決勝脫貧攻堅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和視察重慶重要講話精神以及中央、市委關于脫貧攻堅工作的部署要求,把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脫貧攻堅督查反饋意見整改落實作為進一步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提升攻堅質量的重要舉措,堅持統籌推進和分級負責相結合,堅持問題整改和推動工作相結合,統籌推進中央脫貧攻堅專項巡視“回頭看”、2019年國家脫貧攻堅成效考核等各類考核、督查發現問題整改,注重舉一反三、完善長效機制,始終保持攻堅克難韌勁和決心,始終保持決戰決勝戰斗姿態,以問題整改推動全區脫貧攻堅“收官大決戰”走深走實,有效化解疫情災情對脫貧攻堅的影響,以更大決心、更強力度推進脫貧攻堅,確保如期高質量打贏打好脫貧攻堅戰。
二、整改任務及措施
(一)關于“扶貧產業發展水平還需持續提升”的問題
1.針對“近年來通過脫貧攻堅發展了不少扶貧產業,絕大部分貧困戶都實現了產業覆蓋,但部分扶貧產業正處于起步期、成長期,產業鏈條較短、龍頭帶動不強、加工轉化水平較低,倉儲保鮮冷鏈物流設施建設比較滯后”的問題,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加大產業培訓力度。根據各村發展的產業現狀,組織專家實地開展現場技術培訓,提高產業有效成型。
(2)強化專業合作社、農村集體經濟帶動作用。一是規范完善全鄉專業合作社,清除“空殼社”,強化指導,促進專業合作社發揮應有作用。二是大力發展集體經濟,促進完善村集體發展帶動作用,在每個貧困村形成有效地主導產業,到2020年底,基本消除貧困村中的集體經濟“空殼村”。
(3)拓寬農產品銷售渠道。統一完善建立產品包裝和銷售,加強農產品認定,發動全鄉具有帶貧益貧效果的專業合作社等經營主體申報認定扶貧產品,擴寬銷售渠道。
(4)推動消費扶貧活動。強化幫扶單位等采購扶貧產品力度,優先購買貧困戶扶貧產品。
2.針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外貿出口企業訂單大量減少,城市餐飲等行業開工不足,導致一些農民工進城后未能實現正常上崗,有的又返回家鄉還需要重新尋找就業門路”的問題,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5)建立貧困勞動力返鄉監測與跟蹤服務機制。各村要每半月動態掌握貧困勞動力返鄉狀況和再就業需求,并及時在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和重慶精準扶貧大數據平臺更新數據。采取多種形式,組織貧困勞動力參加職業技能培訓,提升其就業轉換能力。幫扶責任人確保各項就業扶貧政策有效宣傳落實,拓寬貧困勞動力就業渠道,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對貧困勞動力收入的影響。
(6)加大返鄉貧困勞動力就業幫扶力度。壓實幫扶干部責任,對有就業需求的貧困勞動力加強就業幫扶;統籌開發公益性崗位,過渡性安置返鄉回流暫無法實現就業的貧困勞動力。
(7)加大創業幫扶力度。加強創業擔保貸款政策宣傳,支持創業擔保貸款向吸納貧困勞動力或貧困勞動力創辦的市場主體傾斜,帶動更多貧困勞動力就業。
(二)關于“救災減災工作還需持續跟進”的問題
3.針對“進入汛期以來,多次遭受暴雨侵襲形成洪澇災害。一些貧困村和貧困人口不同程度受災,一些道路、水利等基礎設施受損,一些產業扶貧項目受阻”的問題,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8)及時實施洪澇工程及地災搶險救援、人員轉移安置等應急處置工作,切實保證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全面排查入汛以來受災情況,督促各行業主管部門建立水毀工程臺帳,加快推進治理;指導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制定治理方案,督促落實治理措施和推進治理計劃。
(9)及時摸清受災底數,確保受災群眾“三保障”和飲水安全問題動態清零;制定因災倒房重建工作方案并及時組織實施,力爭2021年春節前受災群眾入住新居。
(10)全面排查道路水毀受災情況,建立臺賬,對受損嚴重、有安全隱患的路段,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并按資金量和輕重緩急穩步安排水毀修復工作。
(11)按輕重緩急、扶貧優先的原則,及時恢復損毀管道及供水工程,并落實應急送水措施,確保農村居民正常生產生活用水。
(三)關于“一些整改工作還需持續推進”的問題
4.針對“有的鄉鎮干部對監測戶情況變化掌握不夠及時全面”的問題,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2)壓實干部工作責任。督促干部定期開展走訪摸排,及時將符合條件的農戶納入監測范圍;嚴格落實《萬州區建立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實施方案》,對存在返貧致貧風險的人員進行動態監測,做好調查核實、信息錄入、動態管理等各環節工作,全面落實“一戶一策”,到戶到人精準制定幫扶措施。
(13)壓緊監測責任人幫扶責任。督促監測責任人每周通過入戶走訪、電話聯系、鄰里詢問等多種方式將監測對象動態管理數據和“一戶一策”幫扶措施落實情況采集到重慶精準扶貧大數據平臺。
5.針對“有的貧困村支部書記工作能力還不強,工作開展主要依靠駐村工作隊”的問題,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4)培訓提升一批。堅持“請進來”與“走出去”相結合,運用集中培訓、專題研討、現場觀摩、案例教學等方式,幫助提升貧困村黨組織書記貫徹執行政策和服務發展的能力。
(15)輪換調整一批。掌握村級班子運行情況,建立問題臺賬,對不在狀態、履職不到位的及時優化調整,為明年換屆選優配強貧困村黨組織書記打好基礎。
6.針對“個別基層干部對脫貧摘帽后幫扶工作‘扶上馬送一程’的認識不夠深入,工作勁頭有所回落”的問題,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6)加強考核激勵,強化紀律約束,對駐村干部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督查和暗訪抽查,對“三在村”落實不到位的駐村干部由鄉紀委進行通報、約談,督促限期整改,提升幫扶履職能力。
(17)加強干部日常管理,嚴格考勤制度和工作例會制度,落實日常打卡、工作日“三在鄉”等工作要求,防止干部庸懶散。
(18)常態化開展業務培訓。以駐村工作例會為契機,進一步對駐村工作隊進行政策和業務培訓;由各幫扶集團開展自查自糾,加強對幫扶干部的業務培訓。
7.針對“在‘富口袋’上下功夫多,在‘富腦袋’上工作力度還不夠”的問題,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9)開展專項行動。積極參加“我們一起奔小康”扶貧志愿服務和“愛心進農家”文明單位扶志扶智行動,開展“我們的中國夢”——文化進萬家活動,扎實推進移風易俗“十抵制十提倡”,開展“新婚俗、新風尚”和“推動婚俗改革、弘揚新風正氣”等宣傳教育活動,全鄉村民委員會修訂《村規民約》完成率達到100%。
(四)舉一反三排查整改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督查其他省市發現的主要問題
8.針對“一些地方基層干部工作作風不扎實,對脫貧攻堅工作底數不清、情況不明”的問題,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20)充分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對不擔當、不作為,消極應對、敷衍塞責的,及時談話提醒;對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和市委要求不力,失職失責,造成嚴重后果的,嚴肅追責問責。做好監督執紀“后半篇”文章,深入開展“以案四改”。
(21)深入開展脫貧攻堅“收官大決戰”。2020年9月至12月,在全區開展脫貧攻堅“收官大決戰”,圍繞全面落實“四個不摘”要求、全面化解疫情災情影響、全面鞏固提升“兩不愁三保障”成果、全面整改各類問題、全面提高數據質量、全面開展總結宣傳等6項重點任務,進一步壓緊壓實脫貧攻堅政治責任。
9.針對“個別地方扶貧政策落實不夠精準,有的貧困戶小額扶貧貸款使用不規范”的問題,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22)嚴格執行中國銀保監會等4部門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完善扶貧小額信貸有關政策的通知》(銀保監會〔2020〕28號)文件要求,進一步明確脫貧攻堅期內簽訂的扶貧小額信貸合同(含續貸、展期合同),在合同期限內各項政策保持不變的政策,將具備產業發展條件和有勞動能力的邊緣人口納入扶貧小額信貸支持范圍。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對貸款需求、使用情況進行逐戶摸底排查,建立臺賬。對有貸款需求的及時組織承貸銀行發放貸款;對獲貸戶要關心關注生產發展狀況,幫助解決生產發展中的實際困難,確保所貸資金精準用于發展生產,未用于發展生產的要及時采取提前收回、督促投入生產發展等方式落實整改。
(23)抓好國家脫貧攻堅普查后續工作。根據國家脫貧攻堅普查現場登記情況,全面核實、排查各項扶貧政策落地情況,及時修改完善、查漏補缺,補齊政策落實短板和弱項,系統梳理政策明細,完善《萬州區建檔立卡貧困戶脫貧攻堅政策明細賬》。
10.針對“有的地方對涉農資金以及各級投入集體經濟的扶貧資金使用監管不到位,村集體經濟運營沒有涉及監督機制,財務管理不規范”的問題,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24)強化扶貧資金使用監督。按照“誰使用、誰主管”的原則,履行好項目資金監管主體責任,全程跟蹤項目資金使用,加強檢查核查,加大群眾監督力度,確保扶貧資金發揮效益。
(25)強化村集體資金使用監督。建立完善事前、事中與事后相結合的常態化監督機制,進一步規范財務管理,促進村級集體經濟發展。
(26)加強對財政扶貧資金的日常監管。充分運用好財政扶貧資金動態監控平臺,對扶貧資金的分配下達、資金支付、扶貧項目績效目標執行情況等實施動態監控。通過預算執行情況分析、撥款審核、支出進度調度、績效管理督導等方式,加強財政扶貧資金的日常監管。
11.針對“有的地方整改工作壓力傳導不到位,整改工作重銷號、輕長效,抓具體抓深入上還有欠缺”的問題,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27)層層壓實整改責任。嚴格落實整改簽字背書銷號制度,實行“誰銷號、誰簽字、誰負責”,進一步壓緊壓實問題整改第一責任人責任,做到黨委書記親自研究、親自部署、親自督促、親自檢查,層層傳導壓力,確保真改實改、全面整改。
(28)嚴格開展核查驗收。對問題整改工作開展全面自查驗收,強化整改跟蹤問效,既督促整改解決具體問題,又建立健全長效機制。
12.針對“有的地方村集體經濟收入來源單一,普遍為租金收入和分紅收入,對財政資金和政策的依賴性較強,自我造血能力有待進一步提升”的問題,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29)加強村集體經濟組織建設。建立項目臺賬,定期調度項目推進情況、研判解決存在的問題,推動項目建設;強化跟蹤指導,重點對集體經濟發展中的產業項目選擇、經營方式、風險防范等加強指導。
(30)完善社會化服務名錄庫建立工作。指導轄區內開展糧油育秧、耕、種、防、收、烘干和山地高效農業產業修枝整形、統防統治、洗果分級、施肥除草等重點生產環節服務和全程生產托管的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注冊農服平臺,確保應錄盡錄。
三、認真落實督查反饋意見建議,推動脫貧攻堅走深走實
(一)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扶貧工作重要論述,堅持不懈抓好“三落實”
(31)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決戰決勝脫貧攻堅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精心舉辦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扶貧工作重要論述研討座談會。
(32)堅持把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扶貧工作重要論述、在決戰決勝脫貧攻堅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和視察重慶重要講話精神作為黨員干部教育的重點內容,納入基層黨支部學習內容,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干部深學篤用。督促廣大黨員干部通過重慶干部網絡學院常態化學習脫貧攻堅相關課程,進一步深化思想認識,增強工作責任感。
(33)深化思想認識,督促責任落實。牢固樹立責任意識、憂患意識、底線意識,進一步壓實“三個”責任,持續深化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統籌推進“戰疫”“戰貧”跟進監督、精準監督、全程監督。
(34)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摘帽不摘責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幫扶、摘帽不摘監管”和“不能停頓、不能大意、不能放松”的重要指示要求,堅持“五級書記抓扶貧”,進一步壓緊壓實脫貧攻堅政治責任。
(35)對照問題清單,嚴格督查督辦。對標脫貧攻堅各級各類督查反饋問題清單,找準問題、及時糾改,督促整改落實。
(36)扎實推動脫貧攻堅責任落實、政策落實和工作落實,持續在責任落實上加壓、在政策落實上加力、在工作落實上補短,不斷深化脫貧成果鞏固、扎實提升攻堅質量,推動脫貧攻堅各項政策措施落地落實落細。
(二)堅決完成剩余脫貧攻堅任務
(37)聚焦定點攻堅戶,對“三保障”及飲水安全、家庭收入等問題重點關注,定期對未脫貧戶脫貧態勢進行數據分析,確保底數清楚;對有勞動能力的未脫貧戶在產業、就業等方面制定幫扶措施,及時將符合條件的未脫貧人口納入兜底保障范圍;督促各村對剩余貧困人口堅持“一戶一策”“一戶一專班”,按照“缺啥補啥”的原則,會同幫扶單位開展精準幫扶,幫扶責任人每月至少入戶走訪1次,確保針對性幫扶到位。
(38)開展災后建檔立卡貧困戶等重點對象住房安全保障情況全面排查。對住房出現安全隱患的,及時通過集體公租房、租賃閑置農房、鼓勵投親靠友等方式先行妥善解決;對受災且符合農村危房改造條件的,第一時間納入農村危房改造范圍,發現一戶改造一戶。
(39)認真落實基本醫療有保障政策措施。繼續落實建卡貧困人口參保分類資助政策;按照每月比對,及時對斷保、停保人員,組織接續醫療保險,確保建卡貧困人口100%參保。
(40)堅持做好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入學摸排,對每一個萬州籍學生精準把控。繼續實行輟學月報制度,堅持做好輟學勸返和殘疾送教工作。建立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建卡貧困戶子女、適齡殘疾少兒就讀臺賬。堅持開展補償教育,對往年初中未畢結業的學生進行清理。
(41)加快推進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確保于年底前全面完工。
(三)切實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
(42)全面鞏固提升“兩不愁三保障”成果。常態化開展排查、動態清零發現問題;堅持定期調度,及時研究解決“三保障”領域的突出問題。
(43)深入推進產業扶貧專項行動。2020年,扶貧產業覆蓋有勞動能力、有發展意愿的貧困戶95%以上,農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8.5%左右,7貧困村(含市級、區級、扶貧開發重點村)集體經濟經營性收入力爭達到5萬元以上,基本消除“空殼村”。
(44)深入推進“志智雙扶”專項行動。積極開展志智雙扶,開展典型教育宣傳,鼓勵貧困戶自主脫貧,轉變貧困戶的思想認識。
(45)嚴格按照《關于印發<萬州區脫貧攻堅總攻“十大”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萬州扶組發〔2020〕9號)要求,積極落實易地扶貧搬遷后續扶持政策措施,確保到2020年底,“十三五”易地扶貧搬遷戶“兩不愁三保障”得到有效解決,有條件的搬遷貧困戶都有1個增收項目,有勞動能力的搬遷貧困戶至少1人實現就業,搬遷貧困戶社會保障全面加強。支持解決“菜園地”,支持發展種植業、養殖業和鄉村旅游業,持續加強易地扶貧搬遷后續產業扶持;摸清搬遷貧困戶就業需求,通過開展就業技能培訓、開發公益性崗位、引導外出或就近務工等,持續加大易地扶貧搬遷后續就業支撐。
(46)指導安置地進一步強化村民自治,發揮“一約三會”作用,增進共識。
(47)結合便民服務中心項目建設規劃,進一步完善安置區文化室、活動室等公共文化設施,引導搬遷群眾融入新的形態和生活環境。
(四)健全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
(48)開展常態化監測和幫扶。充分利用精準扶貧大數據平臺,及時進行動態更新;采取上門排查、農戶申請、鄉村報告、大數據篩查比對預警等方式,提前把存在返貧致貧風險的人員納入監測范圍,做好信息錄入,精準落實產業幫扶、就業幫扶、綜合保障、臨時救助、扶志扶智等幫扶措施,一旦出現返貧和新致貧,及時納入建檔立卡,實施精準幫扶。
(49)建立因病致貧返貧監測預警和精準幫扶機制,對存在因病返貧風險的貧困戶做好定期隨訪、住院轉診服務、治療后的用藥指導和康復管理等工作。對存在因病致貧風險的邊緣人群,通過家庭醫師指導,做好雙向轉診服務,落實簽約服務等措施,推動健康扶貧關口前移。加強健康扶貧兜底資金管理運用,確保貧困人口享受醫療兜底救助。
(50)加強醫療救助與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制度銜接,實現貧困人口就醫“一站式”結算服務,充分發揮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制度綜合保障作用。
(51)有序推進鄉村一體化管理,開展村衛生室星級評定,優化調整村衛生室設置,加大村衛生室基礎設施設備及能力建設投入,讓農民“小病不出村”。
(五)加強扶貧資產后續管理
(52)結合《萬州區扶貧資產管理辦法(試行)》,開展扶貧資產清理工作,分級分類摸清扶貧資產底數,明確扶貧資產權屬,確定管護運營主體,建立臺賬,強化扶貧資產管理。
(53)深入開展普法宣傳活動,確保“法律進鄉村”活動實現貧困村全覆蓋。繼續落實法律顧問制度,加大調解工作力度。完善對困難群眾仲裁救助機制,進一步擴大救助范圍,并依法緩交、減交、免交困難群眾仲裁費用。
(54)對明確產權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資產,建立資產臺賬,納入集體資產財務監管平臺,加強收益分配使用管理。
(六)深入研究和推進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有機銜接工作
(55)抓好脫貧攻堅總結。根據區級各類宣傳活動,全面總結脫貧攻堅成效,形成典型經驗,借鑒運用到鄉村振興中。
四、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整改責任。鄉黨委書記、鄉長切實履行脫貧攻堅第一責任人責任,要親自部署、親自調度,分管領導是具體責任人,要具體抓、抓具體,逐級壓實責任,層層傳導壓力,推動問題整改落地見效。
(二)堅持問題導向,細化工作措施。堅持問題導向,對照督查反饋意見,主動認領、舉一反三,制定具體整改工作方案,建立問題清單、任務清單、責任清單,以釘釘子精神,精準化、常態化、系統化整改,具體的點名問題要立行立改,共性問題要開展專項整治,確保每一個問題見底清零。
(三)強化監督檢查,嚴肅整改紀律。加強對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督查反饋問題整改工作的跟蹤落實,實行掛賬督辦,跟蹤問效,對工作不作為、慢作為、整改不力的,發現一起處理一起,嚴肅追責問責,確保按照時限要求保質保量完成整改任務。
(四)建立長效機制,鞏固整改成果。認真落實“摘帽不摘責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幫扶、摘帽不摘監管”要求,堅持標本兼治,注重鞏固整改成果,把集中整改與建章立制相結合,把解決當前問題與長遠問題、表層顯性問題與深層隱性問題、特殊問題與普遍性問題結合起來,既解決當前存在的問題,又建立可持續發展的長效機制。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