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萬州區羅田鎮人民政府關于轉發《萬州區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 機制實施方案》的通知
重慶市萬州區羅田鎮人民政府
關于轉發《萬州區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
機制實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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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田府發〔2021〕34號
各村(居),各站所辦(中心):
現將《萬州區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實施方案》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附件:萬州區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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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22日
萬州區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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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意見》(中發〔2020〕30號)精神,按照《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指導意見》(中農組發〔2021〕7號)和《重慶市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工作方案》(渝委農組〔2021〕6號)文件要求,結合我區實際,現就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脫貧攻堅總結表彰大會上的重要講話和視察重慶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精神,認真落實市委農村工作會議安排部署,筑牢底線思維,將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做到早發現、早干預、早幫扶,持續壓實責任,持續精準施策,補齊短板、消除風險,堅決守住防止規模性返貧的底線,為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奠定堅實基礎。
二、明確監測對象和范圍
(一)監測對象。全區農村人口(含易地扶貧搬遷及同步搬遷等已轉為城鎮戶籍但沒有享受到城鎮居民相關保障措施的人口)中,以家庭為單位,監測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以及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戶。重點監測其收入支出狀況、“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狀況等。重點關注有大病重病和負擔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殘疾人、失能老年人口等特殊群體的家庭。
監測對象家庭成員原則上以公安機關登記的戶籍人口為參考,對“戶在人不在”“人在戶不在”的情況,以實際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為準。
(二)監測范圍。2021年以年人均純收入低于6000元(參考脫貧攻堅期國家扶貧標準的1.5倍)的家庭為監測范圍,今后年度綜合物價指數變化、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和農村低保標準等因素每年調整。
有下列五種情形之一的,原則上不納入監測,特殊情況由村民代表會議組織評議認定。
1. 家庭成員擁有享受型用車、船舶、工程機械及大型農機具的;
2. 家庭成員擁有商品房,或高標準修建新房、裝修現有住房(不含因災重建、易地扶貧搬遷和國家統征拆遷房屋)的;
3. 家庭成員有正式編制的財政供養人員、村四職干部(有重大返致貧風險等情況除外)的;
4. 家庭成員辦有或投資企業,長期雇用他人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并正常經營納稅的;
5. 家庭成員有大額的銀行存款、有價證券、債券、儲蓄性保險的。
(三)規模性返貧監測。區級相關部門、各鎮鄉(街道)實時監測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生物災害、火災以及疫情等各類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參考《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帶來的影響,全力防范大宗農副產品價格持續大幅下跌、農村勞動力失業明顯增多、鄉村產業項目失敗等方面的風險隱患,發現解決因工作、責任、政策落實不到位造成的返貧現象,及時排查預警區域性、規模性返貧風險,制定防范措施,落實幫扶舉措,堅決守住防止規模性返貧的底線。
三、明確對象認定和風險消除程序
(一)識別認定程序。針對通過農戶自主申報、干部走訪排查、部門篩查預警以及媒體反饋曝光、群眾信訪等渠道發現的可能存在返貧風險的對象,應及時按照“農戶申請、入戶核實、村級評議(公示)、鄉鎮聯合審核、區級審定”五步流程,開展識別認定。
第一步:農戶申請。農戶自愿提出書面申請(含在線申報),簽字按手印,并按照相關規定依法對開展家庭經濟狀況等信息核查授權。干部排查和部門篩查預警發現的對象,由村(社區)干部或駐村干部指導農戶提交申請(樣本見附件1)和核查認定授權書。
第二步:入戶核實。村組干部和駐村干部等按照“兩人同行”原則,及時組織開展入戶核實,采集相關信息(采用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導出表)。
第三步:村級評議(公示)。以行政村為單位,組織村民代表、監督人員、村組干部、駐村干部等,對入戶核實對象進行民主評議,提出村級初選名單報鎮鄉(街道)聯合審核后,在村政務公示欄內公示5個工作日(樣本見附件2)。
第四步:鄉鎮(街道)聯合審核。對村級提出的初選名單,鄉鎮(街道)組織社事辦(民政辦)、村環所、社保所、農服中心、轄區衛生院等站、辦、所進行聯合審核(樣表見附件3),經鄉鎮(街道)黨委會(黨工委)研究后,確定鎮鄉初選名單,并報區鄉村振興局審定(樣表見附件4)。
第五步:區級審定。區鄉村振興局將各鄉鎮(街道)上報的擬納入名單,通過重慶市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查認定信息管理系統、重慶防止返貧大數據監測平臺等,按照相關部門規定工作流程,與公安、財政、民政、規劃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稅務等部門進行數據比對,核驗是否有財政供養人員、是否有商品房、是否有享受型車輛、是否經商辦企業、是否有大額存款等,并將比對結果反饋鄉鎮(街道)再復核。鄉鎮(街道)復核后,將符合條件的監測對象正式名單上報區鄉村振興局(樣本見附件5),區鄉村振興局審定批復(樣本見附件6),錄入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
(二)風險消除程序。對返貧致貧風險已經穩定消除的,應當標注“風險消除”。對納入監測的對象,原則上監測幫扶半年以上才能標注“消除風險”。對家庭年人均純收入持續穩定、“三保障”指標持續鞏固的監測對象,在系統中標注“風險消除”,并不再進行監測幫扶;對收入不穩定、剛性支出不可控、風險消除穩定性較弱的監測對象,在促進穩定增收等方面繼續給予幫扶,待風險穩定消除后再標注“風險消除”;對喪失勞動能力的,暫不消除風險,長期跟蹤監測,并落實針對性幫扶措施。
風險消除按照“怎么進怎么出”的原則,實行“村(社區)提名、入戶核實、村級評議(公示)(樣本見附件7)、鄉鎮(街道)聯合審核(樣表見附件8)、區縣審定(樣本見附件9)”五步流程。村(社區)支“兩委”干部、駐村工作隊對本村未消除風險的監測對象,至少每季度開展一次風險專題研判,優化完善幫扶工作方案。
四、落實監測措施
(一)落實監測幫扶聯系人。對新識別的監測戶(含現有風險未消除對象),至少安排1名鄉鎮干部、駐村干部作為監測幫扶聯系人。監測對象風險消除前,監測幫扶聯系人入戶走訪原則上每月不少于1次,確因客觀原因無法實地走訪的,可采用電話、微信等方式,重點監測其收入支出狀況、“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狀況等,幫助落實相關政策,及時協調解決其生產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困難。
(二)干部排查監測。堅持集中排查和網格監測相結合,全年至少統一組織開展一次集中排查。建立村(社區)干部“吹哨人”機制,由鄉鎮(街道)組織鄉鎮(街道)干部、第一書記、駐村工作隊員、村(社區)支“兩委”干部、村民小組組長等實施網格化監測,對照監測范圍,結合群眾反映、各級反饋和部門比對預警等線索,及時靶向入戶排查。
(三)部門監測預警。由區鄉村振興局牽頭,切實發揮相關行業部門篩查預警作用,每月與教育、民政、人力社保、住房城鄉建設、水利、農業農村、衛生健康、應急、醫保、殘聯等部門開展數據比對和監測預警,重點比對農戶在教育、醫療、住房、飲水、殘疾、產業就業、意外事故、經濟狀況等方面的數據信息,篩查出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戶的信息,反饋基層核實及時納入監測幫扶。主要依托“重慶防止返貧大數據監測平臺”,實現數據共享比對和在線預警,同時將預警線索及時反饋核實。
(四)實行動態管理。按照“應納盡納、應扶盡扶、應消盡消”原則,在常態化識別管理基礎上,每年集中開展一次監測對象動態管理工作,包括監測對象識別、標注風險消除、人口自然增減、采集更新信息等。
五、完善幫扶政策和措施
(一)強化政策支持。各地各部門堅持預防性措施和事后幫扶相結合,可使用行業政策、各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等,對所有監測對象開展精準幫扶。
(二)堅持精準施策。按照行業主導、缺啥補啥的原則,各地各部門根據監測對象的風險類別、發展需求等開展針對性幫扶。對風險單一的,實施單項措施,防止陷入福利陷阱;對風險復雜多樣的,因戶施策落實綜合性幫扶;對有勞動能力的,堅持開發式幫扶方針,促進穩定增收;對無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無法通過產業就業獲得穩定收入的,納入農村低保或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做好兜底保障;對內生動力不足的,持續扶志扶智,激發內生動力,增強發展能力。
(三)加強社會幫扶。各地各部門充分發揮社會幫扶資金優勢,主動覆蓋財政資金的盲區。完善魯渝協作、中央單位定點幫扶機制,發揮中國社會扶貧網作用,堅持實施“萬企興萬村”行動,組織引導社會力量精準有效對接監測對象現實需求,落實消費、產業、就業等幫扶措施。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區委農村工作暨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領導小組對全區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牽頭抓總,成立以區政府分管副區長為組長、區鄉村振興局局長為副組長,區級有關部門和單位分管領導為成員的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專項工作組,主要負責定期研判、調度,結合實際細化工作方案,安排必要工作經費,確保政策、措施落地見效,持續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各鎮鄉(街道)對本轄區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負主體責任,要將民政部門開展的農村低收入群體排查工作與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統籌安排,建立聯動機制,整合人員隊伍。
(二)加強部門協作。建立健全區級行業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區級行業部門要成立相應工作專班,落實行業監測和幫扶責任,建立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幫扶行業數據共享共用和快查、快核、快辦機制。區教委、區公安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人力社保局、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住房城鄉建委、區水利局、區農業農村委、區衛生健康委、區應急局、區市場監管局、區鄉村振興局、區醫保局、區殘聯、萬州銀保監分局、人行萬州中心支行等部門分批分級有序推進信息系統實時聯網,切實發揮行業數據篩查預警和比對作用,按月反饋預警信息和比對結果,開展信息核查,督促指導各鄉鎮(街道)抓好工作落實,共同做好監測幫扶工作。
(三)健全工作機制。各鎮鄉(街道)要成立相應工作專班。按照鄉鎮(街道)2名、村(社區)1名標準,配備專兼職信息員隊伍。進一步優化監測對象幫扶政策措施、創新工作方法和手段,積極推進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與低收入人口幫扶機制有效銜接。
(四)加強宣傳培訓。加大培訓工作力度,區鄉村振興局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業務培訓,培訓內容包括工作目的要求、申報途徑方式和認定退出程序、軟件操作方法、幫扶措施、政策解讀、指標解釋等。利用新聞媒體、廣播等方式抓好宣傳,提高群眾政策知曉度,確保工作規范有序開展。
(五)嚴格考核評估。將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成效作為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后評估的重要內容,納入各鎮鄉(街道)和區級相關部門鄉村振興戰略實績考核范圍,并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嚴格落實“月比對、季調度、年考核”機制,加強數據質量清洗和工作監督檢查,及時發現解決突出問題。對弄虛作假、失職失責造成規模性返貧的,嚴肅處理,追究問責。
(六)減輕基層負擔。各地各部門要結合《重慶市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預警實施方案》,進一步優化監測指標體系,統籌利用信息資源,避免重復填表報數采集信息。按照統一安排,開展集中排查,防止層層加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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