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5001010086405552/2023-00005
[ 發文字號 ]
龍駒府發〔2023〕29號
[ 主題分類 ]
其他
[ 體裁分類 ]
其他
[ 發布機構 ]
萬州區龍駒鎮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4-07
[ 發布日期 ]
2023-04-19
重慶市萬州區龍駒鎮人民政府關于切實做好鄉村治理積分制工作的通知
重慶市萬州區龍駒鎮人民政府
關于切實做好鄉村治理積分制工作的通知
龍駒府發〔2023〕29號
各村(社區):
按照鎮黨委落實區委巡察反饋問題整改要求,為徹底整改鄉村治理積分制兌換超市未全覆蓋等問題,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落實整改責任。抓好巡察整改是忠誠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的重要檢驗。各村(社區)要切實增強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行動自覺,全面落實整改主體責任。各村(社區)要明確整改責任人,做到有專人負責。
二、全面排查問題。各村(社區)要嚴格按照《龍駒鎮深化推廣運用鄉村治理積分制實施方案》(龍駒委發〔2022〕34號)文件要求,結合自身實際對鄉村治理實施內容進行再細化完善,建立健全結合本村(社區)的鄉村治理積分制方案。
三、分類進行整改。一是針對巡察反饋的鄉村治理積分制制度未完善的村(社區)在4月中旬前完成制度建設;二是針對積分超市未建立的村(社區)要根據實際情況,利用村集體資金于4月下旬前完成積分超市建立;三是針對積分兌換不及時的村(社區),要在4月底前完成2023年度一季度積分積分評比兌換,并建立長效機制。
四、按時報送情況。建立整改完成報備機制,從4月15日起,各村(社區)將本年度鄉村治理積分制工作開展情況(村級鄉村治理積分制方案、2023年積分情況、積分超市建立情況及積分兌換情況)掃描件報鎮鄉村振興辦公室,直至問題整改完為止。
五、及時收集資料。各村(社區)要將落實整改的舉措、建立的相關機制等資料全面收集,建立專卷,存檔備查。
重慶市萬州區龍駒鎮人民政府
2023年4月7日? ? ?
?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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