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萬州區龍駒鎮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龍駒鎮城鄉房屋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慶市萬州區龍駒鎮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龍駒鎮城鄉房屋安全隱患大排查
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龍駒府發〔2022〕6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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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區),各辦(站、所、中心):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全面保障全鎮房屋主體使用安全,經鎮政府同意,決定在全鎮范圍內開展城鄉房屋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專項工作。現將《龍駒鎮城鄉房屋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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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25日?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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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州區城鄉房屋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
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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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及對湖南省長沙市望城區自建房倒塌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貫徹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和區委、區政府工作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慘痛教訓,嚴防類似事故發生,根據《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渝府辦發〔2022〕71號)、《重慶市萬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萬州區城鄉房屋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萬州府辦發〔2022〕66號)文件要求,結合全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湖南長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訓,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遠近結合、標本兼治,不等不靠、主動作為,把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做早、做細、做實。嚴格落實屬地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依法依規徹查城鄉房屋安全隱患。組織開展“百日行動”,對危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風險,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推進分類整治,消化存量,力爭用3 年左右時間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隱患整治。健全房屋安全管理相關制度,嚴控增量,逐步建立城鄉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二、主要任務
(一)全面排查摸底
1.排查范圍。在原有對城鎮、農村房屋開展住房安全隱患的基礎上,再次對全鎮所有房屋進行全覆蓋排查摸底,尤其是自建房。重點排查臨河低洼地帶、滑坡等地質災害區域、學校周邊、勞動密集型企業周邊、醫院周邊、在建大項目周邊、鐵路道路兩側、生態移民安置點、工礦區、老街、坡地建筑群、集貿市場、農家樂等區域,突出排查人員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
2.排查內容。要全面徹底摸清房屋基本信息、審批手續、歷史改造情況、改變用途情況、違法建設情況、結構安全狀況等信息,重點排查結構安全性(設計、施工、使用等情況)、經營安全性(相關經營許可、場所安全要求等落實情況)、房屋建設合法合規性(土地、規劃、建設等手續辦理情況)等內容,逐棟建立臺賬。
3.排查方式。各村(社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住房城鄉建設部《自建房結構安全排查技術要點(暫行)》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相關技術要求,對轄區內所有房屋開展排查,初步判定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隱患,逐一歸集排查信息。2022年7月15日前全面完成經營性自建房排查摸底,?2022?年8月底前完成所有房屋,尤其是自建房排查摸底。
(二)開展“百日行動”
各村(社區)、鎮相關部門對經營性自建房集中開展安全專項整治“百日行動”,重點聚焦學校和幼兒園、餐飲飯店、民宿、賓館、超市、農資店、棋牌室、浴室、診所、手工作坊、生產加工場所、倉儲物流、影院、娛樂、養老服務等具有公共建筑屬性的經營性自建房,重點排查3層及以上、人員密集、違規改擴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經營性自建房風險隱患,確保管控到位。要明確行動目標,確定時間表、路線圖,逐級壓實責任,盡快取得明顯進展,堅決防止重大事故發生。要組織專業技術力量對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和初步判定,根據風險等級實施分類整治。要加強部門聯動,發現存在嚴重安全隱患、不具備經營和使用條件的自建房,要立即采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安全隱患徹底消除前不得恢復使用。2022年9月10日前要全面完成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處置工作。
(三)徹底整治隱患
各村(社區)、鎮相關部門要堅持“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分類處置”原則,對排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必須立即采取針對性措施,限期消除安全隱患。同時加強巡查監測,確保房屋整治期間的安全。
1.建立整治臺賬。鎮規建辦要統籌組織專業力量對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開展核查和安全檢查,建立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
2.制定整治方案。鎮規建辦會同各村(社區)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逐棟制定整治方案,各村(社區)要督促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限時整改。
3.實施分類整治。按照“先急后緩、先大后小、分類整治”的原則,對不具備合法手續、存在違規加層背包、擅自拆改主體結構等違規改擴建行為的經營性自建房,應責令產權人或使用人立即停止經營活動,并通過安全鑒定確認安全狀況,不滿足安全要求的應采取拆除或者加固處理等措施消除隱患。對年代久遠的房屋,要通過安全鑒定確認安全狀況,如不滿足安全要求,應立即停止使用。對存在結構倒塌風險、危及公共安全的,應立即停用并疏散房屋內和周邊群眾,封閉處置、現場排險,該拆除的依法拆除;對存在地質災害隱患的,應采取地質災害工程治理、避讓搬遷等措施。
4.落實產權人或使用人主體責任。產權人是房屋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要嚴格落實產權人和使用人安全責任。產權人或使用人未按要求落實整治措施的,應依法強制執行。對以暴力、威脅、恐嚇手段干擾排查整治工作的,由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對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加強安全管理
1.嚴控增量風險。規建辦要嚴格審批和監管,凡3層及以上新建房屋必須依法依規經過專業設計和專業施工,嚴格執行房屋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用于經營的自建房,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在辦理相關經營許可、開展經營活動前應依法依規取得房屋安全鑒定合格證明。
2.加強日常檢查。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要定期開展安全檢查,發現異常情況要立即組織人員撤離。各村(社區)、鎮有關部門要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隱患常態化巡查機制,發現問題要督促產權人或使用人及時整改,消除安全隱患。
3.清查整治違法行為。鎮規建辦牽頭鎮有關部門加大對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房屋的清查力度,依法嚴厲查處擅自改變使用功能、擅自改建加層、擅自變動主體結構、非法開挖地下空間等行為,對嚴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存在違法建設、違法違規審批問題的自建房,不得用于經營活動。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鎮長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各村(社區)支書和鎮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龍駒鎮房屋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統籌協調全鎮房屋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協調解決專項整治中的重大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鎮規建辦,由規建辦主任兼任辦公室主任。各村(社區)為轄區房屋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第一責任人,要加強房屋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領導,要確保整治政策措施到位、人員配置到位、工作落實到位。
(二)明確任務分工。各村(社區)要按照鎮政府要求有序推進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鎮規建辦要加強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技術指導,核查督查。
(三)做好宣傳引導。各村(社區)、鎮規建辦要利用網絡、電視、廣播、自媒體、政務公開欄、小區公示欄、文印宣傳冊等載體進行廣泛宣傳,提高群眾房屋安全意識,自覺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隱患。要深入開展房屋安全科普教育,及時了解涉及群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營造廣大群眾積極支持專項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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