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萬州區龍都街道辦事處關于印發《龍都街道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工作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重慶市萬州區龍都街道辦事處
關于印發《龍都街道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工作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
萬州龍都辦發〔2024〕36號
?
各村(社區),各辦(站、所、中心),轄區各單位:
現將《龍都街道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4—2026年)》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落實。
?
?
?
? ? ? ?? ? ? ??重慶市萬州區龍都街道辦事處
? ? ? ? ? ? ? ??2024年9月30日
?
(此件公開發布)
? ? ? ? ? ?龍都街道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工作方案
(2024—2026年)
?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據《重慶市萬州區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4—2026年)》,結合街道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市委六屆二次、三次、四次全會要求,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統籌發展和安全,突出穩進增效、除險固安、改革突破、惠民強企工作導向,著力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治本攻堅“八大行動”,推動重大事故隱患動態清零,不斷提升本質安全水平。
通過三年治本攻堅,企業主體責任、街道屬地管理責任進一步強化,轄區重大事故隱患得到系統治理,重大風險得到有效管控,堅決杜絕較大及以上事故發生,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向好。
二、主要任務
(一)開展重大安全風險源頭管控行動
1.強化重大安全風險源頭管控。嚴格控制重大安全風險隱患增量,嚴禁被淘汰的落后產能落地,對有重大安全風險的實行“一票否決”,嚴格把好安全“準入關”。鼓勵園區外工業企業就地改造、搬遷入園,降低安全風險。
(二)開展重大事故隱患動態清零行動
2.健全完善生產經營單位重大事故隱患自查自改常態化機制。摸清重大事故隱患存量,2024年6月底前,生產經營單位要在開展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培訓的同時,全面開展重大事故隱患大排查,建立臺賬并推進整改。嚴格落實班組日排查、部門周排查、廠長月排查的“日周月”隱患排查制度,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每季度帶隊對本單位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情況檢查至少1次(高危行業領域每月至少1次)。對于未開展排查、有問題查不出、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導致重大事故隱患長期存在的,加大執法查處力度。
3.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督辦銷號制度。嚴格落實重大事故隱患審核把關銷號機制,確保隱患閉環整改到位。2024年起,將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隱患納入“安全生產和自然災害問題清單”管理,對整改緩慢的及時采取函告、通報、約談等措施,督促按期銷號。2024年,健全重大事故隱患數據庫,實現企業自查上報、督導檢查發現、群眾舉報核查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隱患全量匯總,推動信息共享集中,并及時告知相關企業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動態更新整改落實情況,推動整改銷號。2024年,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存量;2025年,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隱患增量;2026年,形成重大事故隱患動態清零常態化機制。
(三)開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管理體系建設行動
4.務實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積極推動、引導轄區重點企業創建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促進企業本質安全水平明顯提高。打造一批安全生產標準化標桿企業單位,推廣安全管理體系先進經驗。
5.推進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全面落實。督促企業以落實一線崗位從業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兩單兩卡”為重點,健全全員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強化各級責任落實,全面落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建立并公示全員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清單,規范企業一線崗位從業人員的安全操作行為。加強全員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應知應會”教育培訓,將全員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教育培訓工作納入安全生產年度培訓計劃,通過自行組織或委托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服務機構等組織實施,建立健全培訓檔案。2024年,健全并落實企業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2025—2026年,持續鞏固深化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四)開展企業全員安全能力提升行動
6.開展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及其他負責人安全生產履職能力提升培訓。配合上級部門組織轄區重點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其他負責人參與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職責履職評估規范》(DB50/T1217)等教育培訓,提升安全生產履職能力。
7.開展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安全技能培訓。2024年,配合上級部門開展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安全技能培訓,切實提升從業人員的安全素質和能力。推動生產經營單位加強對外包外租等關聯單位的安全生產指導、監督,并納入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生產經營單位每年至少組織開展1次疏散逃生演練(高危行業領域每半年至少1次),并形成常態化機制。2024年,開展企業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專項整治,推進特種作業人員全面持證上崗。2025年,按照統一部署啟動運用“互聯網+特種作業人員綜合管理服務”系統。2026年,高危行業在崗和新入職人員培訓考核合格率達到100%。
(五)開展安全監管效能提升行動
8.強化安全監管執法能力提升。積極參與安全監管執法人員能力提升培訓,加強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等業務專題知識學習,提高監管執法能力。
9.加大監管執法力度。聚焦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加大現場執法檢查力度,加大對企業主要負責人履職行為的執法監督力度,對企業嚴重違法行為依法予以嚴厲打擊。
10.加強舉報獎勵宣傳。加強安全生產有獎舉報宣傳,充分發動社會公眾和從業人員舉報或報告生產經營單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隱患,及時發現生產經營單位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為。
11.提升基層應急管理能力。強化基層應急管理人員、裝備、車輛、制度保障,提升風險研判、監管執法、應急處置等能力,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推進應急救援隊伍和村(社區)應急救援站(點)建設,提升基層應急救援隊伍快速響應和先期處置能力。
(六)開展數字整體智治能力提升行動
12.推進數字應急綜合應用建設。按照“數字應急”統一部署,配合上級部門推進“數字應急”智能體系建設。
13.加大老舊工藝設備設施淘汰改造力度。2024年,配合有關部門依法加快推進“小散亂”企業有序關閉、老舊化工生產裝置改造提升、“大噸小標”貨車違規生產銷售治理。2025年,推動變型拖拉機全部淘汰退出。2026年,聚焦突出重大安全風險隱患,加大重要安全生產裝備更新力度,提升企業生產自動化、智能化水平。
14.加強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管控能力建設。加快推動安全生產監管模式向事前預防數字化轉型,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消防等行業領域安全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建設應用和升級改造。
(七)開展安全工程治理行動
15.加大安全工程治理力度。持續加大城鎮老舊小區改造,2025年,基本實現存在安全隱患自建房整治全覆蓋。加強農村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建設,深入開展應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推動“九小場所”、經營性自建房、老舊住宅小區等場所安裝早期火災報警和滅火裝置,開展校外培訓機構消防安全等專項治理。
16.開展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圍繞“問題氣”“問題瓶”“問題閥”“問題軟管”“問題管網”“問題環境”,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燃氣安全全覆蓋排查整治。
(八)開展全民安全素質提升行動
17.加強安全宣傳教育。聚焦“人人講安全、個個會應急”,持續開展防災減災日、安全生產月、消防宣傳月、安全宣傳咨詢日、“最美應急人”等宣傳活動。推動安全宣傳進企業、進農村、進社區、進學校、進家庭,大力提升全民安全素質。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街道成立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由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幸宏任組長,黨工委副書記、政法委員黃剛,黨工委組織委員熊迎春,黨工委宣傳委員黃國瓊,黨工委統戰委員、辦事處副主任張劍鋒,黨工委委員、武裝部長、辦事處副主任陳銘,辦事處副主任汪維云、付強任副組長,街道各辦(站、所、中心)、各村(社區)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街道應急辦,由張劍鋒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統籌推進街道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工作。
(二)強化清單管理。用好“八張問題清單”工作機制,將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隱患納入“安全生產和自然災害問題清單”管理,加強信息匯總、動態研判、督導檢查,通過警示約談、掛牌督辦、聯合執法等方式,推動隱患閉環整改落實,確保按期銷號。
(三)強化協作聯動。街道各辦(站、所、中心)、各村(社區)要和有關部門加強信息溝通、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對發現的問題,特別是安全生產的重點難點問題,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徹底消除安全隱患,推動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落實落地。
?
附件:龍都街道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重點任務清單
?
?
?
?
?
?
?
附件
?
龍都街道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重點任務清單
|
行動名稱 |
重點任務 |
完成時間 |
責任辦(站、所、中心) | |
|
一、開展重大安全風險源頭管控行動 |
1.強化重大安全風險源頭管控。 |
嚴格控制重大安全風險隱患增量,嚴禁被淘汰的落后產能落地,對有重大安全風險的實行“一票否決”,嚴格把好安全“準入關”。 |
長期堅持 |
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各辦(站、所、中心) |
|
二、開展重大事故隱患動態清零行動 |
2.健全完善生產經營單位重大事故隱患自查自改常態化機制。 |
生產經營單位要在開展重大事故隱患判斷標準培訓的同時,全面開展重大事故隱患自查自改,并建立臺賬。 |
2024年6月底前 |
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各辦(站、所、中心) |
|
嚴格落實班組日排查、部門周排查、廠長月排查的“日周月”隱患排查制度,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每季度帶隊對本單位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情況至少開展1次檢查(高危行業領域每月至少1次)。 |
長期堅持 |
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各辦(站、所、中心) | ||
|
3.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督辦銷號制度。 |
健全重大事故隱患數據庫,實現企業自查上報、督導檢查發現、群眾舉報核查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隱患全量匯總,推動重大事故隱患信息共享集中。 |
2024年 |
應急辦 | |
|
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存量。 |
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各辦(站、所、中心) | |||
|
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隱患增量。 |
2025年 |
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各辦(站、所、中心) | ||
|
形成重大事故隱患動態清零的常態化機制。 |
2026年 |
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各辦(站、所、中心) | ||
|
將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隱患納入“安全生產和自然災害問題清單”管理,對整改緩慢的及時采取函告、通報、約談等措施,督促按期銷號。 |
長期堅持 |
應急辦 | ||
|
三、開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管理體系建設行動 |
4.務實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 |
積極推動、引導轄區重點企業創建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促進企業本質安全水平明顯提高。 |
長期堅持 |
應急辦 |
|
5.推進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全面落實。 |
健全并落實企業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
2024年 |
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各辦(站、所、中心) | |
|
持續鞏固深化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
2025年 2026年 |
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各辦(站、所、中心) | ||
|
四、開展企業全員安全能力提升行動 |
6.開展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及其他負責人安全生產履職能力提升培訓。 |
配合上級部門組織轄區重點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其他負責人參與安全教育培訓,提升安全生產履職能力。 |
2024年2025年2026年 |
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各辦(站、所、中心) |
|
7.開展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安全技能培訓。 |
配合上級部門開展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安全技能培訓。 |
2024年 |
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各辦(站、所、中心) | |
|
開展企業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專項整治,推進特種作業人員全面持證上崗。 |
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各辦(站、所、中心) | |||
|
按照統一部署啟動運用“互聯網+特種作業人員綜合管理服務”系統。 |
2025年 |
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各辦(站、所、中心) | ||
|
高危行業在崗和新入職人員培訓考核合格率達到100%。 |
2026年 |
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各辦(站、所、中心) | ||
|
生產經營單位每年至少組織開展1次疏散逃生演練(高危行業領域每半年至少1次),并形成常態化機制。 |
長期堅持 |
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各辦(站、所、中心) | ||
|
五、開展安全監管效能提升行動 |
8.強化安全監管執法能力提升。 |
積極參與安全監管執法人員能力提升培訓,加強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等業務專題知識學習,提高監管執法能力。 |
長期堅持 |
應急辦等有關辦(站、所、中心) |
|
9.加大監管執法力度。 |
聚焦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加大現場執法檢查力度,加大對企業主要負責人履職行為的執法監督力度,對企業嚴重違法行為依法予以嚴厲打擊。 |
長期堅持 |
執法辦 | |
|
10.加強舉報獎勵宣傳。 |
加強安全生產有獎舉報宣傳,充分發動社會公眾和從業人員舉報或報告生產經營單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隱患,及時發現生產經營單位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為。 |
長期堅持 |
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各辦(站、所、中心) | |
|
11.提升基層應急管理能力。 |
推進應急救援裝備、隊伍和村(社區)應急救援站(點)建設,提升基層應急救援隊伍快速響應和先期處置能力。 |
2024年2025年2026年 |
應急辦 | |
|
六、開展數字整體智治能力提升行動 |
12.推進數字應急綜合應用建設。 |
按照“數字應急”統一部署,配合上級部門推進“數字應急”智能體系建設。 |
2026年 |
黨政辦、應急辦 |
|
13.加大老舊工藝設備設施淘汰改造力度。 |
配合有關部門依法加快推進“小散亂”企業有序關閉、老舊化工生產裝置改造提升、“大噸小標”貨車違規生產銷售治理。 |
2024年 |
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各辦(站、所、中心) | |
|
推動變型拖拉機全部淘汰退出。 |
2025年 |
經發辦 | ||
|
聚焦突出重大安全風險隱患,加大重要安全生產裝備更新力度。 |
2026年 |
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各辦(站、所、中心) | ||
|
14.加強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管控能力建設。 |
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消防等行業領域安全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建設應用和升級改造。 |
2026年 |
應急辦等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各辦(站、所、中心) | |
|
七、開展安全工程治理行動 |
15.加大安全工程治理力度。 |
持續加大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基本實現存在安全隱患自建房整治全覆蓋。 |
2025年 |
規環辦 |
|
實施農村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1.2公里。 |
2024年 |
應急辦 | ||
|
16.開展燃氣安全專項整治。 |
圍繞“問題氣”“問題瓶”“問題閥”“問題軟管”“問題管網”“問題環境”,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燃氣安全全覆蓋排查整治。 |
長期堅持 |
經發辦 | |
|
八、開展全民安全素質提升行動 |
17.加強安全宣傳教育。 |
持續開展防災減災日、安全生產月、消防宣傳月、安全宣傳咨詢日、“最美應急人”等宣傳活動,推動安全宣傳進企業、進農村、進社區、進學校、進家庭,大力提升全民安全素質。 |
長期堅持 |
應急辦等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各辦(站、所、中心) |
?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