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萬州區龍都街道辦事處關于印發《龍都街道城市建成區禁止活禽交易和宰殺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
重慶市萬州區龍都街道辦事處
關于印發《龍都街道城市建成區禁止活禽交易和宰殺專項整
治實施方案》的通知
萬州龍都辦發〔2021〕102號
各村(社區),街道各辦(站、所),轄區有關單位:
經街道辦事處同意,現將《龍都街道城市建成區禁止活禽交易和宰殺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重慶市萬州區龍都街道辦事處?????
2021年8月13日???????????
(此件公開發布)
龍都街道城市建成區禁止活禽交易和宰殺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為持續鞏固規范活禽交易推行集中屠宰成效,防止疫病傳播,確保活禽肉品質量安全,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結合街道實際,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整治目標
?規范活禽定點交易屠宰行為,嚴格落實禽肉產品市場準入制度,禁止在城市建成區從事活禽交易、屠宰活動,確保城市建成區全面禁止活禽交易、宰殺行為。
二、整治分工
根據職責分工,各村(社區)、街道各辦(站、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加大行政執法力度。經發辦要做好禽類養殖、運輸和屠宰環節的動物防疫行政執法;市場監管所要加強對禽類產品銷售市場的監管,維護好市場秩序;規環辦要嚴肅查處、取締占道經營活禽交易和宰殺行為;交巡警大隊要加強活禽運輸車輛管理。
三、整治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即日起至8月15日)。開展宣傳發動,采取會議、宣講活動等形式,全方位、多層次地向廣大群眾和相關業主再次宣傳活禽定點交易屠宰的重大意義和有關法律法規,提高全民關心防控禽流感和禽產品質量安全的自我保護意識,營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圍。
(二)集中整治階段(8月15-30日)。按照《萬州區城市建成區禁止活禽交易和宰殺工作機制》(附件1),以城市建成區集貿市場、餐飲經營主體為重點整治對象,重點整治城市建成區集貿市場內禽類銷售商家在市場內進行活禽銷售、宰殺,或銷售未經檢疫的或檢疫不合格的家禽產品;以及餐飲加工經營主體使用未經檢驗檢疫的肉類或家禽產品等違法行為。
(三)鞏固成果階段(8月30日開始)。按照相關文件要求,在集中整治結束后,要嚴格落實管理責任,按照工作機制,細化工作措施,統籌抓好禁止區域內活禽交易和商業性宰殺點取締、冷鏈供應、經營場所升級改造、監管執法、宣傳引導、信訪維穩等工作,確保做到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
附件:萬州區城市建成區禁止活禽交易和宰殺工作機制
附件:
萬州區城市建成區禁止活禽交易和宰殺工作機制
一、日常監管制度
(一)區農業農村委要加強對鎮鄉街道農業服務中心出具活禽《動物檢疫合格證明》的指導和監督管理,禁止將城區集貿市場作為活禽“到達地點”;堅決打擊經營、運輸、屠宰未附有檢疫證明的活禽及產品等違法行為;開展重大動物疫病傳播危害等科學知識宣傳。
(二)區公安局、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要加大對活禽運輸車輛的管控,嚴禁活禽運輸車輛進入禁止區域,對查獲的涉嫌動物防疫的違法行為依法移送區農業農村委調查處理。完善城區配送白條禽車輛在商業門店外臨時停放、臨時卸貨制度。負責對暴力抗法行為進行查處,配合處置規模性突發事件,取締活禽非法屠宰、交易點,依法維護社會正常秩序。
(三)城區街道辦事處履行屬地管理原則,將禁止活禽交易和宰殺工作納入創建萬州區文明城市目標管理。建立“雙覆蓋”巡查機制,即:一是由城區各集貿市場所在的社區,對城區活禽交易和宰殺定期進行日常巡查。二是轄區市場監督管理所、區農業執法支隊、區城管執法支隊等單位不定期對市場內外進行巡查。一經發現有相關活禽交易和屠宰行為,立即向街道辦事處報告,由街道辦事處組織轄區市場監督管理所、農業執法、派出所、城管等部門人員進行聯合整治。
二、聯合整治機制
(一)由各街道辦事處落實屬地責任,強化協同配合,牽頭開展城市建成區禁止活禽交易、宰殺工作,組織轄區內市場監管所、區農業執法支隊、派出所、區城管執法支隊等單位,形成聯合行動組,并依據轄區實際進行工作部署。
(二)整治期間,聯合行動組摸清市場類相關經營戶經營規律,每天早上在街道辦事處指定地方集合,巡查城市建成區涉及有經營動物、動物產品的集貿市場,對禽類及禽類產品查證驗物。聯合行動組全程痕跡化管理,工作過程影像視頻留存,嚴厲查處萬州區主城禁止活禽交易和宰殺區域銷售活禽、銷售未經檢驗檢疫或檢驗檢疫不合格禽肉及制品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區市場監管局對禁止區域內發現的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的線索依法移交區農業農村委調查處理。對經營未經檢驗檢疫或檢驗檢疫不合格的禽肉及制品的,由市場監管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進行查處。
(三)由區商委等行業主管部門指導城區集貿市場開辦者及經營單位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以及重慶市萬州區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規范活禽交易推行集中屠宰加強冷鏈供應的通知》(萬州府發〔2020〕6號)要求,禁止市場內商戶銷售和宰殺活禽,并配合聯合檢查組進行相關排查整治。
三、聯席會議機制
(一)區市場監管局、區農業農村委、區城市管理局、區公安局治安支隊以及各街道辦事處建立季度聯席會議制度,并確定相關聯絡人員。
(二)聯席會議由區市場監管局分管負責人或其指定的相關負責人輪流主持。聯席會議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遇有重大、緊急事項可隨時召開。
(三)聯席會議的主要任務是:依據本季度聯合巡查記錄,分析城市建成區禁止活禽交易和宰殺的形勢;溝通相關行政案件辦理的總體情況、案件辦理的進展情況以及案件辦理中需要共同協調解決的困難和問題;針對開展風險隱患分析,并由此決定下一季度專項巡查的頻次。
(四)會議研究的問題和通過的事項應當做好記錄或形成會議紀要。
四、專項巡查機制
(一)區市場監管局與區農業農村委、區城市管理局、各街道辦事處抽調專人,組成聯合巡查組。
(二)聯合巡查組按照季度聯席會議決定的檢查頻次,對萬州區主城禁止活禽交易和宰殺區域進行隨機巡查。
(三)隨機巡查中發現有活禽交易、活禽宰殺現象,立即告知轄區所在街道辦事處,由街道辦事處依照聯合整治機制組織相關部門人員進行聯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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