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萬州區恒合土家族鄉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恒合土家族鄉2026年地質災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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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萬州區恒合土家族鄉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恒合土家族鄉2026年地質災害
防治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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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合府發〔2026〕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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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區),各板塊崗位,鄉屬各單位:
為切實加強農村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準確把握險情,及時處置險情,確保生命財產安全,現將《恒合土家族鄉2026年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印發給你們,請全力抓好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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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萬州區恒合土家族鄉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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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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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合土家族鄉2026年地質災害防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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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重慶市地質災害防治條例》、《重慶市萬州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實施意見》等文件精神,為切實做好我鄉2026年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結合我鄉實際,編制本方案:
一、地質災害分布情況
(一)全鄉地質災害基本情況
1.地域分布情況
恒合土家族鄉地質災害分布在八一、箱子、里坪、鴻鳳、國興村,根據萬州區地質災害防治辦公室汛前排查結果統計,全鄉共有地質災害隱患點9處,主要表現的特點是降雨誘發下產生的滑坡和危巖。
2.險情分類
根據各隱患點的穩定性分析,目前全鄉地質災害隱患點均處于基本穩定狀態。
(二)地質災害分布及其特點
恒合土家族鄉地質災害具有點多面廣,突發性強、規模較小、危害性大、群發性等特點。①地質災害的類型主要為滑坡和危巖。滑坡是災害的主要類型。②地質災害發生時間主要集中4~10月份。③降雨及人類工程活動是誘發地質災害的主要因素,土體是地質災害活動的重要基礎條件。
二、2026年地質災害趨勢預測
(一)地質災害重點防范期
汛期(4月1日~10月31日)是我鄉地質災害易發期,需著重防范。4月中旬至10月下旬是降雨相對集中期,是地質災害高發、多發期,需重點防范。
非汛期(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各村也要注重加強非汛期地質災害防御工作。
三、地質災害組織機構及責任分工
(一)組織機構
為確保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順利開展,明確相關人員的工作職責,避免發生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把災害損失最大限度地減少到最低,鄉人民政府成立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組織指揮全鄉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 長:蒲剛(黨委副書記、鄉長)
副組長:王勁松(黨委委員、武裝部長)
趙思政(副鄉長)
成? 員:蒲鴻、張運華、楊佳、黃先平、李亞洲、朱江柱、廖茂磊、陳亮、楊龍、張川、李偉、所有民兵。
(二)地質災害防治責任分工
地質災害防治直接關系到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各村(居)委會和有關部門要以人為本,高度重視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建立以村主任負責制和有關部門領導崗位責任制為核心地質災害防治體制。
- 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迅速貫徹執行上級地質災害防災、救災的各項指令,批準發布恒合土家族鄉境內地質災害臨災預報信息,宣布進入臨災應急狀態,領導和部署地質災害臨災應急工作。根據災情發展趨勢,指揮災民安置和應急搶險工作。協調、調集各種救災物資供應。
- 應急分隊:由鄉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牽頭負責,在汛期臨災應急狀態時組織應急搶險人員,快速搶險遇難人員、搶險重要工作設施和保證公路、交通工程迅速恢復暢通。
3.監測預報組:由鄉村建服務中心負責,當氣象預報有異常暴雨天氣或監測點有異常變化時,負責提出臨災應急預報,建立全鄉危害性地質災害點監測網絡,落實各監測點負責的單位和個人,當出現異常變化及時上報鄉政府分管領導并向上級部門速報受災情況。
4.醫療衛生組:由鄉衛生院負責,當災情發生時搶救醫治傷病員,控制疫情。
5.生活安置組:由便民服務中心負責組織防災、救災物資的采購、儲運、調撥工作,轉移安置受災群眾,解決衣、食、住、行問題和災后救濟工作。
6.治安保衛組:由鄉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派出所負責,災情發生時,治安保衛和交通管制等工作。
7.宣傳組:由鄉村鎮建設服務中心負責汛期宣傳防災救災知識,災害發生后進行防災、救災宣傳報道,穩定民心和維護社會秩序的宣傳報道,促進社會穩定。
8.各村(居)主任為本村(居)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切實加強對本村防治地質災害的領導,落實防災工作責任制。
9.水利、交通、教育等部門負責轄區內水庫、公路、學校等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10.鄉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要及時通報有關防汛信息,在強降雨期間加密報告。
11.鄉綜合執法大隊做好公路沿線及兩測公路建設中形成高陡邊坡、不穩定斜坡等地質災害的防治的檢查落實,在危險路段設立醒目的標志,警示過往車輛和行人,并做好動態監測、巡查、組織力量搶修因災損壞的公路設施,保障交通干線的暢通。
12.中小學校加強對學校的地質災害的調查與監測,建立預報、防治災害的工作機制,切實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并組織地質災害危險區內師生避險轉移工作。
四、地質災害防治辦法
結合我鄉地質災害的規模,危險性經濟實力及可操作性,可采用目視監測和定量監測,埋釘監測,搬遷避讓方法。
(一)地質災害點監測方法
地質災害點監測分位移監測和目視監測。位移監測主要對象為存在拉張裂縫的重要地質災害點,主要采用埋釘、觀測尺對滑坡體拉張裂縫定期進行位移監測。監測時應認真做好記錄,目視監測主要對災點及其周邊斜坡情況(如災點后緣是否產生拉張裂縫、前緣坡面崩塌、坡腳突然冒渾泉等),以目視監測和巡視檢查為主,并做好記錄。發現地災點巖土體開裂移動,冒泉等不穩定特征,應及時上報并組織群眾暫時避讓。
(二)避讓方法
避讓是一種有效的地質災害防護措施。避讓一般分搬遷避讓和汛期避讓兩種。
- 搬遷避讓:一般對規模、危險性較大,威脅范圍較廣的地質災害點,難以找到經濟有效防治措施,實行受災戶舉家搬遷,另選址安居,永久防止地災造成危害。
2.汛期避讓:對仍在采取監測控制中或潛在不穩定因素高陡斜坡地質災害隱患點,在汛期強降雨或暴雨期間,對受災害威脅的村民采取的臨時搬遷避讓措施,以防不測造成危害。
(三)工程治理方法
1.各村(居)應積極組織當地群眾在滑坡后緣山坡及災害體表面開設順坡向“人”字型防滲排水溝,以減少降雨入滲量和巖土體中的含水量,從而增強災害體或邊坡的穩定性。
2.各村(居)要發動受災害威脅居民對其房屋前后的人工邊坡采用工程護坡、支擋等工程防御措施,在場地施工條件、資金允許的條件下應降低坡高,對靠近住宅樓邊坡適當采取支擋措施。無條件降低坡高和采取邊坡支擋措施的地災隱患點應以監測為主。若遇險情,先及時撤離人員、后轉移財產。
五、地質災害防范措施
(一)地質災害巡查
1.汛前排查
主要檢查各村(居)防災責任組織機構是否健全,值班室是否落實到位、各項制度是否上墻,防災明白卡、避險明白卡是否發放到位;地質災害警示牌設立是否規范;危險點監測責任人是否明確;簡易預警工具是否配備;監測點布置、觀測方法、記錄、整理是否完善;防災預報制度是否健全;信息網絡是否暢通。
各村(居)應認真做好險情排查,需重點防范的地質災害危險點,應劃定警戒區域并設立警示牌,并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
2.汛中巡查
各村(居)對重點防范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加強監測和災害前兆特征的巡回檢查。對可能出現的險情的災點應當及時采取應急措施,同時向鄉人民政府及鄉村鎮建設服務中心報告。
3.汛后核查
汛期過后,各村(居)應根據各地質災害隱患點穩定情況及險情是否已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決定是否繼續監測或搬遷治理,并通知有關單位和監測人。
(二)地質災害預報預警
地質災害氣象預警等級由強到弱依次為四級:紅色級( 預報級),地質災害發生風險很高;橙色級(預警級),地質災害發生風險高;黃色級(注意級),地質災害發生風險較高;藍色級,地質災害發生可能性較小。鄉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根據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結果并結合區域的情況,及時報告鄉人民政府,其中藍色級可不予發布,黃--紅級應向社會發布。
對黃--紅級的地質災害預警響應,一般要求如下:
1.黃色級地質災害氣象預警應急響應
鄉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做好值班工作,密切注意雨情,按本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部署防災工作;村防災負責人應適時組織對汛期地質災害危險區域進行巡查,地質災害危險區域內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要加強地質災害危險區域的監測、巡查和防范。一旦發現險情要立即報告并及時采取防災避險措施,組織轉移受威脅的群眾。
2.橙色級地質災害氣象預警應急響應
鄉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24小時值班做好搶險救災準備;村防災負責人要加強組織對汛期地質災害危險區域進行巡查,地質災害危險區域內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要加強地質災害危險區域的監測、巡查和防范。鄉人民政府對危險性較大的地質災害危險區域內的群眾及時組織轉移避讓。
3.紅色級地質災害氣象預警應急響應
鄉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24小時在值班室值班,并組織做好搶險救災工作,立即組織地質災害危險區域內的群眾轉移避讓,并組織對其他區域進行巡查和防范,應急小分隊和駐村干部指導防災搞災救災工作;緊急情況時,可以強行實疏散避險。
(三)地質災害災情應急響應
1.當發生地質災害時,鄉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應嚴格按照《防治方案》的要求抓好落實,開展應急調查與監測劃分危險區域并設立警示標志,判定地質災害級別及引發因素,災害體規模等,根據地質災害災情和險情立即將有關信息通知到地質災害危險點的有關責任人和該區域的群眾,組織群眾避災,情況危急時應強制組織受威脅的群眾避災疏散,同時向上級人民政府報告。
2.當發生地質災害后,鄉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配合上級有關單位的專家和人員及時趕赴現場,組成應急處置小組,加強監測采取相應的應急防治措施,協助上級應急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負責現場調查防范、搶險救災、善后處置,信息報送以及交通、醫療、物資、通訊、電力、治安保障等各項工作。
3.應急響應結束
應急響應結束條件:經專家鑒定地質災害險情或者災情已經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地質災害事件的緊急處置工作已完成;地質災害引發的次生災害的后果基本消除。
達到上述條件,鄉政府撤銷劃定的地質災害危險區,應急響應結束。其它緊急尖急措施的解除,由上級決定機關宣布。在確定地質災害危險區域內巖土體處于穩定、確保安全的情況下,鄉人民政府及村委會才能穩妥地組織已轉移的群眾適時回遷。
六、地質災害災情、險情分級
地質災害按照危害程度和規模大小分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質災害險情等地質災害災情四級。
(一)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
受地質災害威脅、需轉移人數在1000人以上,或者潛在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地質災害險情;
因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等災害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 1000萬元以上的地質災害災情。
(二)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
受地質災害威脅、需轉移人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者潛在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
因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等災害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
(三)中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
受地質災害威脅、需轉移人數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者潛在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
因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等災害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
(四)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
受地質災害威脅、需轉移人數100人以下,或者潛在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
因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等災害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
七、地質災害災情速報
(一)速報范圍
發生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發生人員死亡和失蹤的小型地質災害災情;避免人員傷亡的成功預報實例。
成功預報地質災害避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數量,按照實際情況確定,以地質災害實際影響范圍測定,人員以倒塌房屋內的居住人員或者災害現場活動人員為依據。
(二)速報時限
發生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村應及時報告鄉政府和規劃和自然資源所。
鄉政府及規劃和自然資源所接到發生特大型、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報告后,應在40分鐘內速報萬州區人民政府和萬州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三)速報內容
地質災害速報的內容,主要包括地質災害險情或者災情發生的時間、地點、地質災害類型、可能的引發因素、發展趨勢和受威脅的人員與財產等,同時提出采取的對策與措施。對發生的地質災害災情速報內容,還應包括傷亡、失蹤和受傷的人數以及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等。發現地質災害險情或者災情有新的變化時,必須及時續報。
禁止隱瞞、謊報或接受他人隱瞞、謊報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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