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萬州區黃柏鄉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困難群眾救助補助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慶市萬州區黃柏鄉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困難群眾救助補助突出問題專項
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黃柏府發〔2022〕34號
各辦、站、所、村(社區):
根據區民政局《關于印發《重慶市萬州區困難群眾救助補助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萬州民〔2022〕46 號)及區紀委監委關于開展城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突出問題集中整治工作要求,結合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和特殊困難群體關愛服務等民政工作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集中治理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供養人員、高齡失能老人、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殘疾人兩項補貼對象等民政對象關愛服務工作以及資金使用管理等方面的問題,堅決查處經辦服務中的腐敗和作風問題,切實保障民政對象合法權益,全面提升民政對象生活照護、醫療護理、康復服務和安全保障能力,不斷增強困難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整治重點
(一)政策執行方面。重點整治在執行困難群眾救助補助有關政策時打折扣、搞變通,對特困人員身份認定等政策執行不到位,救助待遇應享未享、應退未退、重復享受等問題。
(二)資金使用管理方面。重點整治救助供養機構未建立財務管理制度及白條入賬、公款私存等財務管理不規范等問題;鄉民政辦和救助供養機構監管乏力、虛報冒領、擠占挪用、貪污侵占救助補助資金;鄉民政辦“一卡通”發放涉及的救助補助資金欠付、撥付不及時等問題。
(三)關愛服務方面。重點整治服務態度冷漠、辦事拖沓、吃拿卡要、優親厚友、克扣拖欠群眾補助補貼資金等問題;排查相關人員利用特困人員身份套取醫保、收取醫務勞務費等違法行為。
(四)工作保障方面。重點整治救助供養機構救助補助資金撥付不及時、未按規定配備工作人員、提供照料服務不足、設施設備不完善、落實消防住房食品等安全要求不到位等問題。
三、工作措施
(一)走訪排查。各村(居)要加強轄區內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供養人員、高齡失能老人、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殘疾人兩項補貼對象等民政對象的巡查摸排、定期探訪,主動發現、積極幫助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申請保障,及時報告因情形發生變化終止保障的對象,確保應保盡保、應退盡退。
(二)信息比對。鄉民政辦要強化部門溝通,定期與公安、司法、衛生院、社保所、殘聯等部門開展信息比對,對現有民政對象進行全面排查,不符合保障條件的,及時予以清退;對存在違規重復享受救助補助政策的,認真理清各項救助政策邊界,在保證困難群眾利益最大化的基礎上,及時予以糾正。對未納入救助補助范圍的重點人群開展摸排核查,及時將符合條件的人員納入救助補助保障范圍,堅決防止“脫保”、“漏保”問題。
(三)資金監管。會同財政辦將社會救助資金監管作為治理重點,檢查資金使用監管工作開展情況,全面梳理特困供養資金撥付、卡折發放、資金發放等各環節運行情況,深入查找分析監管盲區、薄弱環節和風險點,建立健全專項資金運行監管制度機制。嚴禁出現擠占、挪用、冒領、套取等違法違規行為,并自覺接受財政、審計監督。嚴肅查處貪污侵占、虛報冒領、截留私分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等問題。
(四)改進作風。全面落實《重慶市民政局關于進一步提升基層社會救助能力加強困難群眾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渝民〔2021〕4 號)要求,從嚴從實做到民政對象關愛服務工作全流程規范管理,堅決糾正民政部門和相關機構工作人員工作方式簡單、服務意識不強、政策解釋不到位等問題。
(五)宣傳培訓。鄉民政辦,各村(社區)要扎實開展社會救助、養老、兒童、殘疾人兩項補貼等業務培訓,全面掌握政策要求,準確知曉保障對象范圍、保障內容、補助標準和申請程序,強化為民宗旨,改變工作作風,不斷提高工作人員業務能力素質。要加強政策宣傳,廣泛運用各類宣傳陣地,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不斷提升政策知曉率,增強群眾滿意度。
四、實施步驟
專項整治工作按照區民政局統一組織,分級實施的原則開展,從2022 年 6 月開始,2022 年底結束,分為四階段:
(一)部署啟動階段(2022 年 6 月)
鄉成立了困難群眾救助補助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區專項整治領導小組),由鄉長張道全擔任組長,鄉紀委書記、分管財政辦領導及分管民政辦領導擔任副組長,黨政辦、社事辦、鄉紀委委員、財政辦等科室負責人和各村(社區)書記、主任作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社事辦主任擔任辦公室主任,負責辦公室工作。
(二)自查自糾階段(2022 年 7 月至 8 月)
鄉民政辦、救助供養機構要圍繞整治重點,梳理問題隱患,結合實際開展自查自糾。對自查階段發現的問題,要根據實際情況和難易程度,能糾正的要立即糾正;立即糾正有困難的,要制定整改工作計劃,明確解決辦法和責任單位,限期整改并向區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報告。對自查中發現的虛報冒領、擠占挪用、貪污侵占救助補助資金的嚴重違紀違法線索,要堅決依紀依法查處,觸犯法律的,按程序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 督導抽查階段(2022 年 8 月至 9 月)
鄉專項整治領導小組會同鄉紀委對全鄉專項整治工作情況組織督導,對進展緩慢、成效不明顯的村(社區)開展實地督查。對發現弄虛作假、隱瞞問題的村(社區),將通報批評,嚴肅處理。
(四)總結深化階段(2022 年 9 月至 12 月)
各村(社區)應完成專項整治總結工作,要總結專項整治的做法和成效,提出加強體制、機制、制度建設,深化源頭治理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今年兩會期間,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出席有關會議、發表重要講話,并專門就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和特殊困難群體關愛服務等民政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各村居要充分認識做好專項整治工作的重大意義,切實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努力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
(二)完善工作機制。鄉專項小組要隨時掌握專項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加強指導,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問題,為專項整治提供必要條件,保證工作順利進行。
(三)強化源頭治理。鄉民政辦對整治中發現的深層次和共性問題,要壓緊壓實主體責任,加強組織領導、系統施治,不斷提高救助供養質量和水平。針對整治中發現的制度漏洞、監管盲區和體制機制障礙,要舉一反三,從源頭上深入排查、徹底整治。
(四)加強監督檢查。鄉民政辦、各村(社區)要充分認識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精心組織、加快推進,對濫用職權、優親厚友,以及因工作簡單粗暴導致群眾非正常上訪或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要依法依規追究責任。對于底數不清、弄虛作假、瞞報欺騙、不擔當不作為的,將按照規定嚴肅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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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8日?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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