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萬州區高梁鎮人民政府關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的報告
重慶市萬州區高梁鎮人民政府
關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設情況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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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將高梁鎮2025年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如下:
一、2025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政府職能依法全面履行。一是優化政務服務效能,深化“一窗綜辦”改革,新增“企業開辦”“靈活就業”等“一件事一次辦”主題服務套餐18項,平均辦理時限壓縮65%以上。創新推出“午間不間斷”“周末預約辦”“特殊群體上門辦”等便民服務,累計提供延時、預約、幫辦代辦服務超5000人次。全面落實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累計接收評價80余條,群眾滿意率達100%。二是精準服務保障發展,組織法律服務團深入10余家企業開展“法治體檢”,發現法律風險點2個,出具法律意見書4份,解決問題5個。設立“涉企糾紛調解綠色通道”,依托商會調解組織快速調處涉企糾紛8起,平均調解周期縮短至3天。三是深化普法與法治文化建設,圍繞鄉村振興、生態保護、反詐等重點,利用關鍵節點開展普法活動5次。針對老年人開設“銀齡法治課堂”,針對青少年開展“模擬法庭”“法治副校長進校園”等活動,惠及師生千余人。拓展法治文化陣地,利用社區長廊以漫畫、順口溜等形式呈現法治內容,營造濃厚學法氛圍。
(二)依法行政、依法決策制度體系健全。一是筑牢法治思想根基,將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重大政治任務,納入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干部職工大會等必修內容,建立“會前學法”常態機制。全年組織中心組專題學法4次,舉辦專題講座3場,覆蓋150余人。二是壓實法治建設責任,嚴格執行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鎮黨委、政府全年召開6次專題會議研究部署法治工作,制定年度法治建設工作要點及任務分解。三是完善依法決策機制,修訂并嚴格執行“三重一大”事項決策制度、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與管理辦法。對重大決策、人事任免、項目安排、大額資金使用等事項,100%落實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程序。
(三)行政執法嚴格規范公正文明。一是聚焦能力提升,筑牢依法行政根基,將隊伍專業化建設作為改革基礎,通過崗前教育、集中培訓與日常學習相結合,全年組織法律業務與紀律教育專題培訓15次,覆蓋120人次。二是聚力協同整合,彰顯“一體化”執法效能,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依托“執法+監督”辦案系統,聯動多個職能部門,開展跨領域聯合檢查。全年實施“綜合查一次”20次,推進“掃碼入企”、“亮碼檢查”,提升了執法效率與監管覆蓋。
(四)行政權力制約監督科學有效。一是全面梳理政府合同、承諾事項,建立臺賬。成功化解歷史遺留的政府欠賬款1起,清償金額共計2068萬元,維護了政府公信力。二是全面落實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在鎮便民服務中心設置評價器,累計接收服務評價80余條,群眾總體滿意率達100%。
(四)社會矛盾糾紛依法有效化解。深入落實新時代“楓橋經驗”。組建鎮、村(社區)、網格三級調解體系,全年各級人民調解組織成功調處矛盾糾紛421件,調解成功率100%,其中90%以上化解在村(社區)一級。重點化解了征地拆遷群體性矛盾糾紛隱患5起。
二、2025年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法治政府建設組織領導落實到位的有關情況
高梁鎮嚴格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始終將建設法治政府的主體責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嚴格履職盡責,對法治建設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任務親自督辦,建立“主要領導負責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的法治建設工作格局,確保法治建設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一)堅持高位推動,強化組織領導。將法治政府建設納入年度工作總體規劃與重點任務清單,主持召開黨委專題會議研究法治建設工作6次,審議通過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堅持法治建設與經濟社會發展同部署、同推進、同督促、同考核、同獎懲。
(二)帶頭尊法學法,樹立法治標桿。把法律與黨內法規列為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重點學習內容,積極帶頭參加各類法治專題講座與線上學法考試。組織全體在編干部職工參加年度法治理論知識學習考試,參考率與合格率均達100%。把學法用法與依法履職情況納入干部年度考核重要評價指標。
(三)嚴守決策程序,堅持依法用權。針對重大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及大額資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項,嚴格執行集體討論決定制度,并按要求開展合法性審查。全年未出現因決策不當引發的重大社會穩定問題或群體性事件。
(四)狠抓責任落實,注重督導問效。定期聽取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匯報,及時研究破解法治建設中的體制機制障礙與實際難題。把履行推進法治建設職責情況納入領導班子及領導干部年終述職報告,作為評價工作實績的重要依據,壓緊壓實班子成員與各部門的法治建設責任。
三、2025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肯定成績的同時,我們也清醒認識到,對標更高要求、對照群眾期盼,全鎮法治建設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體現在:
(一)基層干部法治專業力量存在不足。法治專業人員不足,村(社區)級雖有“法律明白人”,但多數為兼職,法律專業知識系統性不足,處理復雜新型糾紛的能力有限。部分村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方式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的能力仍有欠缺,習慣于傳統行政命令或“和稀泥”式調解。深層次原因在于:基層法治人才配置不足,對基層干部的法治培訓系統性、實戰性不夠,培訓效果評估機制不健全。
(二)行政執法規范化、精細化水平有待持續提升。部分執法領域,特別是在場鎮管理、農村宅基地監管、安全生產日常檢查中,仍然存在執法力量薄弱的現象,執法文書制作、證據收集固定等規范性有待加強。雖然建立了跨部門聯合執法機制,但在涉及市場監管、生態環保等多個領域的復雜案件查處中,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線索移送、協同辦理等方面銜接仍不夠順暢高效,聯合執法效率有待提高。根源在于:針對不同執法場景的操作指引不夠細化;執法人員的常態化、專業化業務培訓的覆蓋面和深度有待加強,案例教學、情景模擬等實踐性培訓不足;部門之間信息互聯互通的機制不夠完善。
(三)基層社會治理的法治化、智能化水平有待加強。矛盾糾紛的源頭預防、排查預警機制不夠健全,部分矛盾未能被及時發現和化解在萌芽狀態,仍有上行趨勢。“法律明白人”、人民調解員的作用發揮存在不均衡現象,個別村(社區)存在“重配備、輕使用、弱管理”的情況,激勵保障機制有待優化。智慧法治建設相對滯后,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在矛盾糾紛預警、特殊人群管理、公共法律服務平臺應用、精準普法等方面的應用不足,數據賦能基層治理的效能未充分釋放。主要原因在于:治理理念尚未完全從傳統的行政化管理向現代的法治化、智能化服務轉變;在技術、資金、人才等方面資源有限,應用智慧法治工具的能力不足。
(四)法治宣傳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有待進一步增強。普法形式仍在一定程度上依賴發放宣傳冊、懸掛橫幅、集中講座等傳統模式,對短視頻、直播等新媒體、新技術的運用不夠廣泛和深入,普法內容的吸引力、感染力、傳播力有待提升,難以有效覆蓋和吸引青年群體。普法資源向農村地區特別是偏遠村組的傾斜力度仍需加大,留守老人、兒童、殘疾人等特殊群體的法治需求摸排不夠精準,提供的法律服務產品形式較為單一,個性化、訂單式普法不足。深層原因在于:普法工作的考核評價體系在一定程度上仍偏向于活動場次、材料數量、信息報送等“過程性”指標,對普法實際效果、群眾法治素養提升程度的“結果性”評估機制不夠科學完善;“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的落實在個別部門存在“被動應付”現象,未能完全結合管理服務對象需求開展精準普法。
四、2026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工作思路目標舉措
2026年,高梁鎮將持續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四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錨定萬州“3710”改革發展總架構,持續深化法治政府建設,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法治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強化理論武裝,持續提升法治能力。聚焦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通過鎮黨委領導班子會議、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等常態化形式,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指示精神,做到學深悟透、入腦入心。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干部持續提升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破解實際難題的能力,為經濟發展、鄉村振興、社會治理等中心工作的順利推進提供堅實法治保障。
(二)健全制度體系,扎實推進依法行政。持續健全完善依法、科學、民主的決策機制,始終堅持問政于民、問需于民、問計于民,精準把握執行上級決策與維護群眾利益的最佳結合點,持續提升政府決策水平與依法行政質效,推動依法行政工作走深走實。完善決策配套體系,建立健全重大事項決策程序規定、辦公會議制度、行政執法過錯追究制度等依法行政配套制度,進一步規范行政決策流程與責任追究機制,確保行政決策合法合規、規范有序、落地見效。
(三)強化氛圍營造,深化普法宣傳實效。加強法治文化建設,持續創新宣傳形式、豐富傳播載體,廣泛開展適配不同群體參與的法治宣傳教育活動,將法律知識送到千家萬戶、傳遞到每一位干部群眾心中。多方整合司法所、綜治中心與行政執法部門力量,聚焦涉農利益、教育醫療、食品藥品安全等易引發社會矛盾的重點領域,組織開展專題法治宣傳教育,切實增強主題宣傳活動的吸引力、感染力與實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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