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萬州區高梁鎮人民政府村鎮建設服務中心2026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重慶市萬州區高梁鎮人民政府
村鎮建設服務中心2026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承擔自然資源管理、村鎮規劃建設管理、鄉村道路建設管理領域的事務性、技術性、服務性工作。負責耕地保護、閑散地和廢棄地整治改造、土地權屬爭議調處;加強礦產資源的保護工作,保障礦產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和礦區、勘查作業區生產、工作秩序;做好測量標志保護工作;負責集體土地征收具體人員安置對象初審,協助部門開展土地征收補償安置工作。組織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工作,負責地質災害隱患的排查、核查和重點防范期的巡查,強行組織地質災害避災疏散。編制和實施村莊、集鎮規劃;承辦農村村民申請宅基地審核批準,鄉鎮公共設施、公益事業建設用地初審,鄉村公共設施、公益設施、鄉鎮企業和農村集中居民點建設申請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初審,農村居民住宅建設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核發和竣工現場驗核。負責對城鄉規劃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重慶市城鄉規劃條例》第七十四條所列違法建筑的日常巡查,對在鄉、村莊規劃區內未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未按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進行建設的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及按規定拆除。負責本轄區內房屋使用安全隱患排查、督促房屋隱患整改、設立危險房屋警示標志、房屋安全應急管理等監督管理具體工作;承辦廉租住房保障資格初審;指導和監督轄區內的物業管理活動。負責限額以下村鎮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檢查,對鑒定為危房且危及公共安全情形的村鎮建筑作出強制治理決定。負責本轄區內的公共設施、村容鎮貌和環境衛生管理,做好生活垃圾日常管理工作。負責鄉道、村道建設管理工作,編制并組織實施鄉道、村道建設規劃和養護計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公路兩側農村居民履行為公路建設和養護提供勞務的義務;承辦《重慶市公路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一項至第九項活動涉及鄉道、村道的路政許可。完成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單位構成
重慶市萬州區高梁鎮村鎮建設服務中心為事業站所,機構規格為正科級。村鎮建設服務中心事業編制5名,其中:領導職數1名。
二、單位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6年年初預算數189.68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89.68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0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00萬元,事業收入0.0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00萬元,其他收入0.00萬元。與2025年相比增加52.82萬元,主要原因是在職職工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障繳費調增。
(二)支出預算:2026年年初預算數189.68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預算0.00萬元,教育支出預算0.0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預算47.07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預算8.93萬元,城鄉社區支出126.23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預算7.45萬元。支出預算較2025年增加52.82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預算增加52.8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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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89.68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89.68萬元。比2025年度增加52.82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89.68萬元,比2025年增加52.82萬元,主要原因是在職職工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障繳費調增。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離休人員離休費,退休人員補助等,保障單位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0.00萬元,與上年度相比無變化。
2026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0.00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0.00萬元,與上年度相比無變化。重慶市萬州區高梁鎮村鎮建設服務中心2026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6年“三公”經費預算0.00萬元,與上年度相比無變化。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00萬元,與上年度相比無變化;公務接待費0.00萬元,與上年度相比無變化;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00萬元,與上年度相比無變化;公務用車購置費0.00萬元,與上年度相比無變化。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我單位不在機關運行經費統計范圍之內。
(二)政府采購情況。本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0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0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0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0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0.0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0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0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00萬元。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6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0.00萬元。
(四)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至2025年12月,本單位共有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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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預算公開聯系人:楊媛媛 ???????????聯系方式:023-5830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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