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萬州區分水鎮人民政府關于加強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工作服務管理的通知
重慶市萬州區分水鎮人民政府
關于加強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工作服務管理的
通知
各村(居):
為進一步規范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工作,切實保障和維護特困人員的基本生活權益,確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公開、公平、公正和嚴格規范,對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工作作如下提醒:
一、嚴格規范認定
各村居組織學習最新特困申請文件,進一步規范特困人員認定標準,開展特困人員受理、入戶調查、民主評議等工作,及時將符合條件的特困人員資料上報鎮社事辦。
二、加強日常監管
各村居按要求100%與分散特困人員及其監護人簽訂《萬州區失能特困人員分散供養協議書》,并按照協議書權利義務做好以下工作:
(一)每月至少1次了解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的日常生活和身體狀況,并做好記錄記載(影像資料)。
(二)承擔照料服務落實的監督責任,每半月要對照料護理人接受的照料服務進行一次督查(影像資料)。
(三)引導督促基層村(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為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建立健康檔案,發現分散供養特困人員身體狀況異常的,視情況上報處理。
(四)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監護人死亡或確實無能力履行照料護理責任的,暫由村居履行照料護理責任,直到重新為特困人員找到照料護理人(組織、機構)并重新簽訂協議為止。
(五)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死亡后,如監護人不承擔喪葬事宜,村居要及時處理特困人員的喪葬事宜。
三、有序動態管理
按照《關于印發〈重慶市萬州區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重點任務〉的通知》(萬州民發〔2021〕10號)“對特困人員、短期內經濟狀況變化不大的低保家庭,每年核查1次”要求,組織特困人員每年開展一次核查,因收入和財產發生變化、法定義務人具備了履行義務能力或者新增具備履行義務能力的法定義務人、已經參加工作的普通中職、高職畢業生或就讀大學在校生、死亡等不再符合特困救助供養條件的,及時終止救助供養;動態做好特困人員自理能力調整工作,根據特困人員身體機能變化及時開展功能性能力復評,及時上調或下調自理能力等級,切實保障和維護特困人員的基本生活權益。
????附件:特困人員定期走訪記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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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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