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萬州區地寶土家族鄉便民服務中心(退役軍人服務站)2025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重慶市萬州區地寶土家族鄉便民服務中心
(退役軍人服務站)2025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統籌負責鄉、村(社區)兩級政務服務平臺的運行維護管理,指導和管理村(社區)便民服務點工作。承擔民政、勞動就業、社會保障、醫療保障、退役軍人等領域的事務性、服務性工作。承辦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初審,獲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定期核查,殘疾人兩項補貼申請初審,特困人員供養申請初審,經濟困難高齡失能老年人養老服務補貼給付,核對申請家庭或已獲得社會救助家庭收入、財產狀況,對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助學保障提出初審意見;辦理老年人權益保障、生活確有困難殘疾人救助、流浪乞討人員救助、人民調解員因工致傷致殘醫療和生活救助、未成年人保護有關事務。開展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工作。承辦國企部分困難雙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申請初審,申請國企困難下崗分流人員社保繳費補貼審核,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登記、關系轉移接續申請和待遇申領、注銷登記,領取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待遇人員資格認證辦理,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查詢打印和參保人員個人基本信息變更,養老保險待遇發放賬戶維護申請,社會保障卡日常業務辦理,就業登記,失業登記,一次性創業補貼初審,創業擔保貸款資格申請初審,就業援助對象確認,低保就業、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申領。承辦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登記、參保信息變更、參保人員參保信息查詢、異地就醫備案。承辦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優待證辦理初審、光榮牌懸掛和服務管理工作,做好退役軍人就業創業扶持、優撫幫扶、走訪慰問、權益維護等服務保障工作。完成鄉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單位構成
因2024年機構改革,原重慶市萬州區地寶土家族鄉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所、重慶市萬州區地寶土家族鄉退役軍人服務站合并為重慶市萬州區地寶土家族鄉便民服務中心(退役軍人服務站),原重慶市萬州區地寶土家族鄉退役軍人服務站注銷,是重慶市萬州區地寶土家族鄉人民政府管理的公益一類全額撥款正科級事業單位,系二級預算單位,未單獨設內部科室,核定事業編制7名,實有在編在崗5人。
二、單位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5年年初預算數103.44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03.44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收入較2024年增加23.29萬元,主要是機構改革,人員經費撥款增加13.83萬元,公用經費撥款增加9.46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5年年初預算數103.44萬元,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預算95.42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預算4.19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預算3.83萬元。支出預算較2024年增加23.29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預算增加23.29萬元,項目支出預算增加0萬元。
三、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03.44?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03.44?萬元,比2024年增加23.2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03.44萬元,比2024年增加23.29萬元,主要原因是機構改革將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所、退役軍人服務站改革為重慶市萬州區地寶土家族鄉便民服務中心(退役軍人服務站),導致在職人數增加;預算口徑發生變化,公用經費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離休人員離休費,退休人員補助等,保障單位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0萬元,比2024年增加(或減少)0萬元,主要原因是項目支出統一預算編制在重慶市萬州區地寶土家族鄉人民政府(本級)。
重慶市萬州區地寶土家族鄉便民服務中心(退役軍人服務站)2025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5年無“三公”經費支出預算。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我單位不在機關運行經費統計范圍之內。
(二)政府采購情況。本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 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本單位2025年無項目支出,不涉及績效目標設置。
(四)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止2024年12月,本單位共有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單位預算公開聯系人:趙光緒 聯系方式:023-58656175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