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萬州區地寶土家族鄉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地寶土家族鄉2023年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
重慶市萬州區地寶土家族鄉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地寶土家族鄉2023年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
地寶府發〔2023〕30號?
各村、鄉屬單位、站所辦:
為切實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應急處理工作,根據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結合我鄉工作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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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2023年3月1日
(此件公開發布)
地寶土家族鄉2023年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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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組織和職責
(一)突發公共事件衛生應急領導小組。由鄉政府主要領導擔任組長,分管鄉長擔任副組長,鄉黨政辦、應急辦、社事辦、財政辦、農業服務中心、平安辦、文化服務中心、龍駒公巡大隊、白土派出所、衛生院、地寶中心小學等單位和部門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負責對本鄉轄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和指揮。
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視事件性質和應急處置需要,成立由鄉政府分管領導擔任組長,相關單位和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應急指揮部。
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決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的啟動,組織力量進行處置;及時向鄉政府、區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應急處置情況;按照區應急指揮部的要求開展工作。
(二)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和六個工作組。辦公室設在鄉衛生院,由院長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組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調查、上報、控制等措施落實和醫療救治等各種工作協調。工作組包括綜合協調組、疫情處置組、醫療救治組、后勤保障組、信訪維穩組、宣傳信息組。
綜合協調組:應急辦負責人任組長,應急辦,執法工作人員為成員,負責轄區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工作的統一綜合協調,了解掌握轄區內疫情動態,向區衛計委、區衛生應急指揮部、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區監督所匯報情況,聯系溝通工作。
疫情處置組:社事辦負責人任組長,社事辦、衛生院工作人員為成員,負責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調查核實,事件現場的病原采樣,流行病學調查與分析,組織開展疫病防治、疫點消毒控制、居家隔離、密切接觸者追蹤隨訪、預防服藥或應急接種等工作。
醫療救治組:衛生院院長任組長,衛生院工作人員為成員,負責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調查核實,事件現場的病原采樣與檢測、組織開展疫病防治、現場醫療急救以及院內疫點消毒、院內感染控制、應急接種等工作。
后勤保障組:黨政辦負責人任組長,黨政辦及公巡大隊工作人員為成員,負責聯系運送傷病人員的車輛、負責疫點外圍工作人員的調度、防護用品和飲食保障工作。負責特殊被隔離人群的防護用品、生活飲食保障等工作。
信訪維穩組:平安辦負責人任組長,平安辦、執法辦、派出所工作人員為成員,開展醫療救治、病人隔離、人員疏散等疫情現場秩序的維護,協調做好被隔離人員和其他社會人員的控制工作和思想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信息宣傳組:文化服務中心負責人任組長,宣傳干事,文化服務中心工作人員為成員,根據現場情況做好正面宣傳報道,統一宣傳報道口徑,接待新聞媒體采訪,做好宣傳報道和健康科普知識的傳播工作,及時上報各類信息。
二、預防與應急準備
(一)建立統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體系,完善本行政區域突發事件監測與預警系統,并確保其正常運行,堅持24小時值守及疫情分析、風險管理制度,以便及時發現事件苗頭,及時控制危險因素。
(二)加強鄉衛生院的建設,增強其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鄉衛生院的醫療設施、設備、器械和人員配備應符合國家和市、區有關規定的要求。保證其開展突發事件調查、控制、醫療救護、現場處置、監督檢查、衛生防護等工作的物質條件,提高其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
(三)定期對醫護人員進行相關技能培訓,并組織衛生技術人員進行應急演練,介紹和推廣先進技術。
(四)充實鄉、村兩級衛生應急物資儲備,要避免不必要的閑置和浪費,在衛生應急儲備物資使用后要及時補充。
(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知識宣傳教育由衛生院組織,居委會、村委會、文化站配合,利用廣播、墻報、畫冊、手冊等多種形式,在鄉內廣泛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指導群眾以科學的行為和方式對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三、信息報告
(一)建立健全本鄉和村級的信息報告體系,加強突發事件的信息報告、溝通、評價工作,要充分利用現有網絡信息系統,實現區、鄉、村之間的信息共享突發事件報告信息網絡。
(二)接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后,鄉衛生院應當及時組織力量,對報告事項進行調查核實,并將結果及時上報鄉政府分管領導和區衛計委,同時采取必要控制措施,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予以支持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
四、應急處理
(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報告
1.報告責任人:鄉衛生院、各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各行政村(社區)、事件發生單位都是責任報告單位,其執行職務的人員都是責任報告人。
2.報告程序:發現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后,責任報告單位和報告人應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報告鄉黨政辦和鄉衛生院,黨政辦、鄉衛生院接到報告后,應在15分鐘內向分管領導報告,同時報告區衛計委。在報出疫情半小時內,鄉衛生院向鄉政府和區衛健委上報核實情況。
3.報告內容:事件發生的單位及發生的時間、地點、聯系電話、報告人;事件簡要經過、主要病癥、發病(中毒)人數、傷亡人數;事件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已采取的措施、現狀、發展趨勢;需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項。
(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置
1.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經核實后,鄉衛生院應當及時組織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評估,初步判斷突發事件的類型,提出是否啟動本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的建議,鄉政府啟動應急指揮部工作程序,召開應急工作會議,根據鄉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決定啟動本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的,應當立即向區人民政府報告。
2.應急預案啟動后,鄉政府的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規定的職責要求,服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領導組的統一指揮,立即到達規定崗位,采取有關的控制措施。
3.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需要,積極配合鄉政府和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依法采取下列措施:(1)對人員實行健康申報,進行健康檢查或者醫學觀察;(2)對人員進行疏散、隔離或者限制流動;(3)限制或者禁止舉辦大型活動;(4)臨時關閉公共場所;(5)緊急調集和征用人員、物資、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設備;(6)對食物和水源采取控制措施;(7)對傳染病疫區實行封鎖;(8)對食物中毒患者進行及時救治;對食物中毒發生地的現場進行保護和綜合調查,以查明中毒原因;對存在食物中毒造成死亡的協調做好善后處理工作;(9)采取其他必要的措施。
4.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后,鄉衛生院應當立即組織應急處理,統一指揮和調度本鄉區域內的各醫療衛生機構和人員、設備。各醫療衛生機構及其人員應當服從鄉衛生院的指揮和調度。
5.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后,鄉衛生院應當立即對突發事件所致的病人提供現場救援與醫療救治。醫療救護力量不足時,應當及時請求上級衛生?部門予以支援。
6.需要接受隔離治療的病人、疑似病人、臨床觀察的病人和密切接觸者應當配合衛生部門和有關機構采取相應的醫學措施。
7.對因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致病來就診的人員,各醫療機構必須接診治療,并實行首診負責制。
8.實行傳染病歸口診治,及時轉診傳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若疫情需要,上級決定當地進行收治和觀察,鄉衛生院應當加強對傳染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人的管理,改善隔離區和病房的生活設施和醫療條件,嚴格執行管理規定,防止醫源性感染和醫療機構內感染,做好隔離區和病房的管理。
9.傳染病暴發、流行時,本鄉各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應當組織開展群防群控,落實因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引起的流行病調查、疫點封鎖、家庭隔離觀察、經常性消毒、生活保障等各項工作。
10.傳染病暴發、流行時,交通部門應當采取應急控制措施,嚴防疫情通過交通工具擴散:保證及時運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所需的醫務人員和醫療、救護設備、救治藥品、醫療器械等物資。
?(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終止
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根據上級政府作出的終止決定,確定本鄉應急反應的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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