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萬州區白土鎮人民政府2025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
重慶市萬州區白土鎮人民政府2025年
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深學篤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充分發揮鎮黨委領導核心作用,堅持促進經濟發展、增加農民收入,強化公共服務、著力改善民生,加強社會管理、維護農村穩定,推進基層民主、促進農村和諧的基本職能,適應經濟社會發展新要求和人民群眾新期待,推動工作重心轉移到加強基層黨的建設,強化經濟發展、公共服務、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職能。承擔區級部門下放的服務管理職權、承擔依法授權或委托的行政執法權。構建職能科學、運轉有序、保障有力、服務高效、人民滿意的鎮政府服務管理機制。
(二)單位構成
白土鎮人民政府遵循精簡、統一、效能原則,設置綜合辦事機構5個。分別是:基層治理綜合指揮室、黨的建設辦公室、經濟發展辦公室、民生服務辦公室、平安法治辦公室。其主要職責分別是:
(1)基層治理綜合指揮室:負責鄉鎮“一中心四板塊一網格”基層智治平臺日常管理,承擔基層治理統籌協調、監測預警、指揮調度、決策支持、事件流轉、考核監督具體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日常運轉、內部管理、內外聯絡、綜合協調、督查督辦工作,承擔公文處理、機要保密、檔案管理、印章管理、電子政務、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政務值班、重要會務、公務接待、公共節能、安全保衛、車輛管理、后勤保障等事務性職責。推進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建設節約型機關。完成鄉鎮黨(工)委、政府(辦事處)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2)黨的建設辦公室:統籌負責基層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和制度建設,統籌推進黨建引領基層治理和基層政權建設,指導協調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開展工作。負責鄉鎮黨(工)委自身建設和村(社區)黨組織建設,以及其他隸屬鄉鎮黨(工)委的黨組織建設,做好黨員發展、教育、監督和服務,黨內榮譽表彰,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干部教育、培訓、選拔、考核和監督,人才服務、引進和培養等工作。負責基層宣傳、意識形態、理論學習、網絡安全、互聯網宣傳和信息內容管理工作。負責基層統一戰線、民族、宗教、僑務、臺務工作。指導轄區內混合所有制企業、非公有制企業和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新就業群體黨建工作,負責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負責鄉鎮人大的具體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干部人事、機構編制、離退休人員工作。負責村(社區)干部、部門派駐機構人員管理工作。完成鄉鎮黨(工)委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3)經濟發展辦公室:統籌負責經濟發展、農業農村和鄉村振興、水利、林業、生態環境、規劃和自然資源、城鄉建設管理、鄉村道路建設管理、財政、審計、統計等領域工作。負責制定和實施經濟社會發展計劃,統籌抓好項目建設管理、招商引資、產業發展、基礎設施建設、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等工作。協調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和新型城鎮化戰略,加強鄉村人才隊伍建設,支持和促進農村產業發展。開展農村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預警和幫扶,增強脫貧地區內生發展動力。負責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及承包經營合同管理的具體工作,開展村(居)民委員會成員任期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承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強迫農民以資代勞行為的處理。負責財政收支、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工作,監督、管理和指導村(社區)及其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工作。組織實施和協調轄區內的統計工作,依法依規完成人口普查、農業普查、經濟普查等各項統計調查任務。協助部門做好節約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有關工作。完成鄉鎮黨(工)委、政府(辦事處)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4)民生服務辦公室:統籌負責民政、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教育、文化、體育、衛生健康、醫療保障、退役軍人等領域工作。指導、支持和幫助村(居)民委員會的工作,組織開展培訓、民主評議,組織實施和指導換屆選舉,承辦村(居)民小組的設立、撤銷和范圍調整,受理村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及居民公約備案,處理違反村(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的有關行為;負責落實相關慈善工作,做好殯葬管理、地名管理有關工作。監督和指導村(社區)檔案工作。加強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矛盾糾紛的排查和調處工作,做好就業促進、人力資源市場管理有關工作,對不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允許其被用人單位非法招用的給予批評教育。承辦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延緩入學核準,對父母及其他監護人未依照規定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的給予批評教育并責令限期改正,做好校園周邊安全管理、校外培訓機構監管、幼兒園管理有關工作。審核辦理生育登記,負責新生兒在醫療衛生機構以外地點死亡的核查,組織開展愛國衛生工作,負責公共場所控制吸煙工作,做好職業病防治、傳染病防治、精神衛生有關工作。完成鄉鎮黨(工)委、政府(辦事處)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5)平安法治辦公室:統籌負責平安綜治、應急管理、消防救援、信訪穩定、人民武裝、行政執法等領域工作。負責國家安全、征兵、防范和處理邪教工作。組織開展有組織犯罪預防,加強反電信網絡詐騙宣傳,牽頭組織社會面吸毒人員風險分類評估,負責社區戒毒、社區康復工作,配合公安機關開展見義勇為人員調查核實工作。負責民間糾紛調解、刑滿釋放人員救濟安置幫教,做好社區矯正有關工作。開展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宣傳教育和監測預警。按職責加強對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狀況的監督檢查,做好突發事件應對、煙花爆竹安全監管、自然災害救助、氣象災害防御有關工作。組織實施消防規劃,開展群眾性消防工作,負責消防安全檢查。負責食品小作坊、食品攤販、家庭集體宴席服務活動經營者的監督管理和食品安全隱患排查、信息報告等工作,做好公平競爭環境建設、食品安全監管、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特種設備安全監管、藥品安全監管、消費者權益保護、查處傳銷行為有關工作。排查整治鄉村道路安全隱患,在鄉道、村道入口處設置必要的限高、限寬設施,制止和糾正鄉道、村道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負責水上交通安全檢查和安全隱患督察整改;負責鄉鎮渡口渡運安全檢查,對簽單發航制度實施情況定期檢查;負責鄉鎮自用船舶登記,調查處理自用船舶交通事故。負責信訪工作,協調處理化解信訪事項和矛盾糾紛。負責行政復議、行政應訴、行政執法協調聯動工作。完成鄉鎮黨(工)委、政府(辦事處)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白土鎮人民政府設置事業站所5個,機構規格為正科級,分別是便民服務中心(原是重慶市萬州區白土鎮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所,現與退役軍人服務站進行合并)、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產業發展服務中心、新時代文明實踐服務中心、村鎮建設服務中心。其主要職責分別是:
(1)便民服務中心(退役軍人服務站):統籌負責鄉鎮、村(社區)兩級政務服務平臺的運行維護管理,指導和管理村(社區)便民服務點工作。承擔民政、勞動就業、社會保障、醫療保障、退役軍人等領域的事務性、服務性工作。承辦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初審,獲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定期核查,殘疾人兩項補貼申請初審,特困人員供養申請初審,經濟困難高齡失能老年人養老服務補貼給付,核對申請家庭或已獲得社會救助家庭收入、財產狀況,對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助學保障提出初審意見;辦理老年人權益保障、生活確有困難殘疾人救助、流浪乞討人員救助、人民調解員因工致傷致殘醫療和生活救助、未成年人保護有關事務。開展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工作。承辦國企部分困難雙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申請初審,申請國企困難下崗分流人員社保繳費補貼審核,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登記、關系轉移接續申請和待遇申領、注銷登記,領取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待遇人員資格認證辦理,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查詢打印和參保人員個人基本信息變更,養老保險待遇發放賬戶維護申請,社會保障卡日常業務辦理,就業登記,失業登記,一次性創業補貼初審,創業擔保貸款資格申請初審,就業援助對象確認,低保就業、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申領。承辦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登記、參保信息變更、參保人員參保信息查詢、異地就醫備案。承辦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優待證辦理初審、光榮牌懸掛和服務管理工作,做好退役軍人就業創業扶持、優撫幫扶、走訪慰問、權益維護等服務保障工作。完成鄉鎮黨(工)委、政府(辦事處)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2)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根據法律法規和市政府賦權,承擔本行政區域內的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對《重慶市村鎮供水條例》第四十八條至第五十二條所列情形的處罰(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對《重慶市水資源管理條例》第十八條所列情形的處罰;對違反《重慶市長江防護林體系管理條例》規定,在規定期限內到林區砍柴、放牧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毀壞的處罰,損壞防護標志和護林碑牌的處罰;對損壞村莊和集鎮的房屋、公共設施和破壞村容鎮貌、環境衛生行為的處罰;對涉及在村道違反《重慶市公路管理條例》規定的處罰,對造成村道、村道附屬設施損壞、拒不接受現場調查處理的予以強制扣留車輛、工具及按規定拍賣;對單位和個人損壞或擅自移動有釘螺地帶警示標志的處罰;強制拆除、砍伐或清除在電力設施保護區內修建的建筑物、構筑物或種植植物、堆放物品;制止、鏟除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按照市政府賦權,依法行使動物防疫、農業機械安全監管、水土保持、水利工程管理、森林防火、林地保護管理、水污染防治、大氣污染防治、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基本農田保護、建設施工揚塵污染防治、物業管理、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停車場管理、鄉道公路管理養護、殯葬管理、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經營活動監管、娛樂場所經營活動監管、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監管、消防安全監管、食品生產經營者反食品浪費情況監督、天然氣管理等方面的有關行政處罰權,以及與其行政處罰權相關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措施。完成鄉鎮黨(工)委、政府(辦事處)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3)產業發展服務中心:承擔項目建設、招商引資、產業發展、農業農村、水利、林業、生態環境等領域的事務性、技術性、服務性工作。組織開展動物強制免疫、消毒等工作,組織清理無主動物尸體并進行無害化處理,做好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有關工作;負責植物有害生物日常巡查、發現報告和協助農業農村部門開展疫情除治等工作;開展農藥使用指導服務,配合農業農村部門調查統計農藥生產、銷售、使用情況;做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生豬屠宰監管、漁業資源保護有關工作,處理上報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現、制止、上報生豬屠宰、漁業捕撈違法行為。負責防汛抗旱與搶險救災具體工作,落實小型水庫安全管理、防汛抗洪有關工作,按照管理權限組織對本地區小型水庫、山塘、堤防、水閘、堰壩和抗旱供水等設施的檢查、落實安全措施,轉移受洪水威脅群眾并妥善安排,對經勸導仍拒絕轉移的群眾實施強制轉移。負責消落區日常管護工作,加強水資源節約和保護,制定村鎮供水應急預案;承擔水土保持日常工作,負責河道日常管護,做好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和利用相關工作;組織落實責任河流管理保護工作,清理整治河流突出問題,督促指導村(社區)級河長履行職責。承辦林木林地權屬爭議調處,做好森林資源保護、長江防護林體系管理、濕地保護管理、野生動物保護、林地保護管理有關工作。組織開展森林防火宣傳,制定森林火災應急處置辦法,組織森林火災撲救。做好環境保護基礎設施日常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保護巡查、農業面源污染防治、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大氣污染防治、噪聲污染防治、污染源普查、污染源現場監督檢查、環境污染投訴調查及損害糾紛調解等環境保護相關工作。完成鄉鎮黨(工)委、政府(辦事處)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4)新時代文明實踐服務中心:承擔精神文明建設、文化、旅游、體育領域的事務性、服務性工作。組織開展科學理論學習實踐、宣傳宣講黨的政策、培育踐行主流價值、豐富文化體育生活、倡導文明生活方式和文明村鎮、文明家庭創建等文明實踐活動。組織實施志愿服務活動,負責志愿服務隊伍培育、志愿服務活動組織、鄉風文明指導、志愿者管理服務工作。組織開展家庭暴力預防工作和家庭教育指導活動,負責婦女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確認等方面權益受到侵害的協調。負責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和其他公共文化設施的日常管理,組織全民閱讀、全民普法、全民健身、全民科普、藝術普及、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紅色教育等群眾性文化活動。做好文物保護監管、紅色資源保護管理、旅游安全管理有關工作。承辦設立健身氣功站點初審。完成鄉鎮黨(工)委、政府(辦事處)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5)村鎮建設服務中心:承擔自然資源管理、村鎮規劃建設管理、鄉村道路建設管理領域的事務性、技術性、服務性工作。負責耕地保護、閑散地和廢棄地整治改造、土地權屬爭議調處;加強礦產資源的保護工作,保障礦產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和礦區、勘查作業區生產、工作秩序;做好測量標志保護工作;負責集體土地征收具體人員安置對象初審,協助部門開展土地征收補償安置工作。組織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工作,負責地質災害隱患的排查、核查和重點防范期的巡查,強行組織地質災害避災疏散。編制和實施村莊、集鎮規劃;承辦農村村民申請宅基地審核批準,鄉鎮公共設施、公益事業建設用地初審,鄉村公共設施、公益設施、鄉鎮企業和農村集中居民點建設申請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初審,農村居民住宅建設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核發和竣工現場驗核。負責對城鄉規劃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重慶市城鄉規劃條例》第七十四條所列違法建筑的日常巡查,對在鄉、村莊規劃區內未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未按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進行建設的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及按規定拆除。負責本轄區內房屋使用安全隱患排查、督促房屋隱患整改、設立危險房屋警示標志、房屋安全應急管理等監督管理具體工作;承辦廉租住房保障資格初審;指導和監督轄區內的物業管理活動。負責限額以下村鎮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檢查,對鑒定為危房且危及公共安全情形的村鎮建筑作出強制治理決定。負責本轄區內的公共設施、村容鎮貌和環境衛生管理,做好生活垃圾日常管理工作。負責鄉道、村道建設管理工作,編制并組織實施鄉道、村道建設規劃和養護計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公路兩側農村居民履行為公路建設和養護提供勞務的義務;承辦《重慶市公路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一項至第九項活動涉及鄉道、村道的路政許可。完成鄉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5年年初預算數1856.69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847.69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9.0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00萬元,事業收入0.0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00萬元,其他收入0.00萬元;收入較去年減少4.92萬元,主要是經費撥款減少、稅收收入以及上年結轉的公共預算收入減少4.92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5年年初預算數1856.69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684.59萬元,國防支出2.00萬元,公共安全支出12.50萬元,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47.94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88.37萬元,衛生健康支出73.31萬元,城鄉社區支出91.95萬元,農林水支出482.17萬元,住房保障支出73.86萬元;支出較去年減少4.92萬元,主要是人員變動及基本支出減少4.92萬元。
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847.69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847.69萬元,比2024年減少5.92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407.68萬元,比2024年增加70.3萬元,主要原因是單位職工工資上漲以及新員工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離休人員離休費、退休人員補助等,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440.01萬元,比2024年減少76.22萬元,主要原因是項目資金減少,主要用于鎮鄉容貌整治、安全維穩、基層武裝建設、農村交通勸導員等重點工作。
2025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9.00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9.00萬元,與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污水排放、治理、再循環費用,保障污水處理工作順利進行,實現生態環境可持續發展。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5年“三公”經費預算9.14萬元,比2024年減少7.61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00萬元,公務接待費2.00萬元,比2024年減少7.6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7.14萬元,比2024年減少0.01萬元,主要原因是三公經費壓縮;公務用車購置費0.00萬元,與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無公務用車購置。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運行經費71.43萬元,比上年減少6.95萬元,主要原因為人員減少及支出減少;主要用于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水電費、物管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25年政府采購預算0.58萬元,比去年增加0.58萬元,主要原因是采購項目的增加,主要用于采購辦公復印紙。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5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440.01萬元。
(四)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止2024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7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3輛、執勤執法用車4輛,與上年相比無變化;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
部門預算公開聯系人:財政辦 ????聯系方式:023-58651818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