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萬州區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關于轉發《重慶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關于建立招標計劃提前發布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重慶市萬州區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
關于轉發《重慶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關于建立招標計劃
提前發布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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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級有關部門單位:
????現將《重慶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關于建立招標計劃提前發布制度的通知》轉發,請各部門單位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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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27日?
附件:
重慶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
關于建立招標計劃提前發布制度的通知
渝公管發【2022】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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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縣(自治縣)、兩江新區、重慶高新區、萬盛經開區招標投標行政監督部門,市、區縣(自治縣)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有關單位:
按照《國務院關于開展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工作的意見》(國發【2021】24號)和《重慶市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實施方案》(渝府發【2022】2號)要求,為深入推進我市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工作,進一步優化招投標領域營商環境,經研究,決定建立招標計劃提前發布制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適用范圍
市、區縣(自治縣,含兩江新區、重慶高新區、萬盛經開區)投資主管部門審批、核準、備案的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項目法人(或招標人)應當及時發布招標計劃(包含所有招標項目),招標計劃應當于第一個招標項目的招標文件掛網30 日前發布,招標項目如有調整,應當補發招標計劃。招標人在每次招標前也可以單獨發布招標計劃。
二、發布內容
招標計劃包括項目名稱、項目法人(或招標人)、項目批準文件文號、主要建設內容、合同預估金額、招標項目有關信息等內容,見附件“重慶市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計劃表“。
三、發布媒體
項目法人(或招標人)按要求填寫“重慶市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計劃表“并加蓋公章后,通過“重慶市電子招標投標系統“推送至“重慶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網“發布,并同時在“重慶市公共資源交易網“發布。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招標計劃提前發布制度是我市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工作的重要內容之一,便于市場主體提前獲取招標信息,使投標準備工作更充分。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確保這項創新試點工作按國家和市政府有關要求落實到位。
(二)項目法人(或招標人)作為招標計劃發布的責任主體, 要按規定及時發布,并確保內容準確。各招標投標行政監督部門要加強指導和督促。
(三)本通知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電子招標投標系統要盡快完善功能,“重慶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網“和“重慶市公共資源交易網“要盡快開設專欄,滿足招標計劃發布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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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重慶市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計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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