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萬州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重慶市萬州區交通局 重慶市萬州區水利局關于廢止國有投資項目主要材料價格調差文件的通知
重慶市萬州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重慶市萬州區交通局
重慶市萬州區水利局
關于廢止國有投資項目主要材料價格
調差文件的通知
萬州建管〔2018〕4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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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新區管委會,各鎮鄉(民族鄉)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2017年以來,因國家宏觀政策因素影響,我區建設工程主要材料價格出現大幅增長,一批國有投資建設工程發承包雙方已經簽訂了施工合同,且合同中對主要材料價格風險幅度以及調整辦法約定為不予調整,導致工程進度滯后,給國有投資項目工程建設造成較大影響。為合理確定工程造價,確保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順利推進國有投資項目工程建設,按照五屆區政府第18次常務會議精神,現就主要建筑材料價格結算調差工作通知如下:
一、?調差對象和時間
(一)?調差對象
合同中對主要材料價格風險幅度以及調整辦法約定為不予調整的國有投資建設項目。
(二)調差時間
在2017年1月以后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價格變化幅度超過±5%的,可進行調差。
二、調差范圍
主要材料范圍:鋼材、混凝土、水泥、砂、石、瀝青
三、調差原則
(一)因非施工單位原因和政策因素影響造成材料價格上漲并超過了一定風險控制范圍的,雙方結合實際情況商定調差。
(二)施工期間主要建筑材料價格變化幅度超過±5%。對超過±5%的部分可予以調差;在±5%以內的(含±5%),不予調差。
四、調差方法
符合調差時間范圍和原則的,可根據工程項目實際,結合主要材料使用的時間、階段、用量等因素,做到公平合理原則,在如下三種方法進行選擇。
(一)算術平均價格調差法
主要材料價格以該工程招標文件要求的《渝東建設工程造價信息》或限價編制時使用的《渝東建設工程造價信息》期數信息價格為基準價格,施工期間《渝東建設工程造價信息》中該材料平均價格比基準價格變化幅度超過±5%時,對超過±5%的價格差額進行調差。
(二)加權平均價格調差法
主要材料價格以該工程招標文件要求的《渝東建設工程造價信息》或限價編制時使用的《渝東建設工程造價信息》期數信息價格為基準價格。施工期間按當月完成的實物工程量的材料消耗量與次月的《渝東建設工程造價信息》中該材料價格的乘積之和除以實物工程量的該材料的總消耗量即為該材料價格的加權平均價格。該材料的加權平均價格比基準價格變化幅度超過±5%時,對超過±5%的價格差額進行調差。
(三)包干調差法
1. 適用范圍:僅限于2017年1月1日以后下達計劃的采取包干補助的村級公路硬化項目(安防工程、道路加寬、錯車道、排危等不屬此范圍)。
2. 調整方法:由交通主管部門統一測算后適當提高補助標準(以區交委下達的文件為準),業主對已招標的項目按新增加的補助金額相應調差,未招標的項目按調整后的補助標準進行招標,正在招標的按調整后的標準發布補遺。
五、調差程序
根據以上調差時間范圍、原則和方法,由工程建設單位根據施工階段主要材料使用的時間、用量等因素,本著風險共擔、一事一議原則,由建設單位將調整的時間、范圍、調差方法報主管部門同意后和施工單位協調調差具體事宜,并簽訂補充協議予以明確。
六、工作要求 ?
對已發布招標文件且未明確主要材料、設備價格風險內容、范圍及調整方法的招標項目,未開標且在質疑期內的,招標人應按照《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13)、《關于加強建筑安裝材料價格風險管理的指導意見》(渝建〔2018〕61號)等有關規定,采用招標補遺方式重新進行明確。自該通知下發之日起,我區建設工程在招投標和施工合同簽訂過程中,招標人應按風險共擔原則,明確主要材料包括的范圍,并合理約定主要材料價格波動的風險幅度以及超出幅度后的調整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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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萬州區城鄉建設委員會 ????重慶市萬州區交通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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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萬州區水務局
2018年6月13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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