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萬州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管理的通知
重慶市萬州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關于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管理的通知
萬州建管〔2021〕3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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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的部署要求,加快推進本區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試點工作,進一步優化本區建筑裝飾裝修工程審批和監管流程,方便企業辦事,強化事中事后監管,特制訂本通知,請遵照執行。
?一、適用范圍
本區行政區域內總投資100萬元(家具、家電設備除外)及以上且建筑面積500平方米及以上的既有建筑物的裝飾裝修活動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通知。
本通知所稱的既有建筑物,是指已取得房屋所有權或者使用權且交付投入使用的合法非居住類房屋建筑。
本通知所稱的裝飾裝修活動,是指為保護建筑物的主體結構、完善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美化建筑物,采用裝飾裝修材料或者飾物,對建筑物的內外表面及空間進行的各種處理過程。
搶險救災工程,臨時性房屋建筑、農民自建房及其附屬設施的裝飾裝修工程,涉及房屋外立面改動的裝飾裝修工程,涉及歷史文化風貌區、優秀歷史保護建筑、不可移動文物保護建筑的裝飾裝修工程,以及需要變動主體承重結構的大修工程、拆除重建、加高加層、建筑面積調整等工程不適用本通知。
二、職責分工
區住房城鄉建委負責全區裝飾裝修工程的綜合協調和監督指導工作。
區住房城鄉建委、經開區建設管理局或者其委托的單位負責所轄區域內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的施工許可審批、質量安全監督和竣工驗收及備案等日常管理工作。
三、工程分類
本區建筑裝飾裝修工程分為一般類建筑裝飾裝修工程(以下簡稱“一般類裝修工程”)和特殊類建筑裝飾裝修工程(以下簡稱“特殊類裝修工程”)兩類。
(一)特殊類裝修工程
本通知所稱的特殊類裝修工程,是指涉及建筑主體承重結構變動、使用功能調整、消防設施變動等可能影響公眾生命財產安全和公共利益的各種裝飾裝修活動。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列入特殊類裝修工程:
1、涉及建筑主體承重結構變動的,包括:
(1)梁、柱、剪力墻、板等主體承重結構局部改動的(局部少量管道開孔除外);
(2)整體或局部結構加固的;
(3)建筑物內部加裝、改裝電梯的(老舊住宅增設電梯除外);
(4)因使用功能調整等造成荷載增加的。
2、涉及消防設施變動的(局部末端設備調整除外),包括:
(1)防火分區、防煙分區重新調整的;
(2)改動疏散樓梯及疏散走道的;
(3)改動室內消火栓系統的;
(4)改動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
(5)改動氣體滅火及其他滅火系統的;
(6)改動消防電氣、機械防煙系統、機械排煙系統、機械通風空調系統的;
(7)改動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
(8)改動原有特殊消防設計的。
3、涉及功能調整的,經規劃部門或其他行業主管部門批準,需要列入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的。
(二)一般類裝修工程
本通知所稱的一般類裝修工程,是指除特殊類裝修工程范圍之外的建筑裝飾裝修工程,即不涉及建筑主體承重結構變動、不改變建筑原有使用功能、不改動消防、不涉及房屋立面改動以及其它可能影響公眾生命財產安全和公共利益的裝飾裝修活動。
四、辦理階段和事項
本區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按照一般類裝修工程和特殊類裝修工程實行差別化管理、分類審批。建設單位一次申報多個建筑單體或者部位實施裝飾裝修的,凡有一個及以上建筑單體或部位涉及特殊類裝修內容的,該裝飾裝修工程按照特殊類裝修工程進行審批和監管。
(一)一般類裝修工程
推行承諾告知,簡化事前審批,強化對企業承諾后履約行為的批后監管。按階段分別辦理以下事項:
施工過程階段:建設單位在線申領施工許可證;
施工監管階段: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實施監督抽查,記錄抽查結果,不再出具質量監督報告;
竣工驗收階段:建設單位自行驗收,向主管單位部門申請辦理消防驗收或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案,并在線自行報送驗收信息并獲取告知性備案憑證。
(二)特殊類裝修工程
按照國家和本市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要求,加強對質量和安全的監管。按階段分別辦理以下事項:
施工許可階段:建設單位在線辦理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和申領施工許可證;
施工過程階段:質量安全監督機構按相關規定對施工過程實施監督抽查;
竣工驗收階段:建設單位在線辦理竣工驗收和備案。
五、辦理方式、時限、流程和申報材料
(一)辦理方式
建設單位委托設計單位完善合格施工圖紙文件(建筑面積1000平方米以上施工圖還需審圖機構審查及主管部門備案、住建部51號令第十四條所列的特殊建設工程還需審圖機構及主管部門進行消防設計審查),并確定監理單位(非必要條件)、施工單位后,通過“政務服務網”官網(渝快辦)-萬州區-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施工許可和竣工驗欄辦理項目涉及事項,實行網上“一站式”辦理,并到重慶市萬州區行政服務中心(萬州區沙龍路三段11號)窗口申請和遞交資料。
(二)辦理時限
一般類裝修工程累計辦理時限為4個工作日,其中施工許可階段辦理時限為自受理之日起2個工作日,竣工驗收階段辦理時限為自受理之日起2個工作日。
特殊類裝修工程累計辦理時限為12個工作日,其中施工許可階段辦理時限為自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包括消防設計審查、施工圖審查備案共3個工作日,施工許可證核發2個工作日;竣工驗收階段辦理時限為自受理之日起7個工作日,包括竣工驗收、驗收備案事項。
(三)施工許可階段的辦理流程和材料
項目依法應當招標的,建設單位應當在辦理施工許可前,按照國家和本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規定的相關要求,完成有關的招標投標活動。
1、建設單位申領施工許可證時,應當在線注明一般類裝修或特殊類裝修并提交以下資料:
(1)《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申請表》;
(2)既有建筑物所有權證(通過租賃方式取得既有建筑物的使用權的,需一并提交租賃合同和既有建筑物所有權人同意進行裝飾裝修的相關證明文書);
(3)中標通知書(無中標通知書提供施工合同)
(4)申領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的相關承諾書;
(5)按規定完成的設計施工圖(圖紙必須由設計單位和設計負責人進行簽章。設計負責人為非注冊執業人員的,應當使用帶個人簽名的簽章;設計負責人為注冊執業人員的,應當使用帶執業印章的簽章)和相關材料等。
2、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設單位在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時,還應提交以下材料:
(1)涉及存在《現有建筑抗震鑒定與加固規程》(DGJ08-81-2015)規定情形的,應當增加提交第三方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檢測鑒定報告(含抗震鑒定報告);
(2)涉及超限高層建筑的項目,應當提交市級建設主管部門出具的抗震設防專項審查意見;
(3)涉及超出現行技術規范規程設計的建筑或者體型特別不規則的多層建筑,建設單位應當提交自行組織的抗震設防專項專家論證意見;
3、申請提交
建設單位審核申報材料和圖紙資料完整且真實無誤后,在線提交施工許可申請。
4、申請受理和發證
建設管理部門自正式受理之日起規定工作日之內完成施工許可證審批。
(四)竣工驗收和備案階段的辦理流程和材料
1、建設單位辦理竣工驗收和備案,應當在線提交以下資料:
(1)特殊類裝修工程
①重慶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竣工聯合驗收申請表;
②工程施工質量竣工檢查報告、設計文件質量檢查報告,質量問題的整改回執、主要分部(子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特殊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申請表》或《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案申請表》(不涉及則不提供);?
③按照規定格式完成的工程竣工圖和相關材料。
(2)一般類裝修工程,建設單位自行組織參建單位進行竣工驗收并完善相關資料。向區住房城鄉建委申請辦理消防驗收或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案,并在線提交重慶市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2、申請提交
建設單位在審核信息和圖紙資料完整且真實無誤后,在線提交竣工驗收和備案申請。對于一般類裝修項目,建設單位自行驗收后,在線提交重慶市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特殊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或《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案憑證》,直接申請辦理竣工驗收、備案登記。
3、申請受理、驗收和備案(僅限特殊類裝修工程)
建設主管部門受理后,建設單位組織開展質量監督驗收和消防驗收工作,出具竣工驗收報告。竣工驗收通過后,建設單位持竣工驗收報告,以及涉及的質量監督、消防驗收意見等資料,辦理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登記證。
六、明確產權人、參建各方的主體責任
(一)房屋產權人應當加強對建筑裝飾裝修活動的管理,并對建筑結構和消防安全等負責。建設單位會同設計單位共同負責界定建筑裝飾裝修工程類別(一般類或者特殊類),并按界定的分類辦理相關施工許可和竣工驗收手續。未經辦理相關手續的,不得施工和交付使用。
(二)建設單位應當根據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的類型、規模和內容等,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實施設計和施工。涉及特殊類裝修工程施工的,建設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施工總承包單位承接。對于一般類裝修工程,設計項目負責人可以由非注冊執業資格的工程技術人員擔任;對于特殊類裝修工程,設計和施工項目負責人應當由相應的注冊執業資格人員擔任。
七、強化監督管理的要求
(一)建立事中事后監管制度
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在日常監督管理基礎上,適時開展建筑裝飾裝修工程專項安全、質量抽查,加大對特殊類裝飾裝修項目的監督管理力度。同時,根據裝飾裝修項目特點,深入開展安全隱患和風險的排查整治。
(二)強化分類執法檢查
對于一般類裝修工程,根據項目規模、參建單位的管理水平和信用等級等因素采用隨機抽查的方式,重點就承諾事項的履約情況進行抽查??偼顿Y額100萬至1000萬元之間的裝修工程,每兩個月在建項目抽取比例不少于該類工程總數的30%;總投資額1000萬元及以上的裝修工程,每兩個月在建項目抽取比例不少于該類工程總數的50%。對于特殊類裝修工程,加強項目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按照現行的質量安全監督方式從嚴監管。
(三)建立健全誠信體系建設
加強對項目參建各方日常動態管理,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等參建單位應當嚴格按照項目申報內容和行政管理規定進行設計、施工和監理等經營活動。
(四)依法依規從嚴追究責任
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在事中事后監管過程中,發現建設單位將特殊類裝修工程按照一般類裝修工程申報的,應當責令建設單位停止施工、限期整改、重新申領施工許可證;拒不改正的,可依法撤銷施工許可證,并按有關規定記入責任企業和直接責任人員的信用檔案,有關信用信息在場信息平臺上予以曝光;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責任企業和項目負責人的法律責任和行政責任。
建設行政管理部門發現建設單位將應當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工程按照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申報的,應當撤銷施工許可證,依法移送相關管理部門查處,并按有關規定記入責任企業和直接責任人員的信用檔案,有關信用信息在信息平臺上予以曝光。
八、其他事項
(一)未達到施工許可辦理辦理規模條件,涉及消防管控要求的裝飾裝修工程,仍可以申請消防驗收及備案等單項手續辦理。
(二)本區建筑裝飾裝修工程采用施工許可證等電子證照,相關的電子證照與紙質批準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建設單位可自行下載、打印。
九、施行日期
本通知自2021年7月10日起在全區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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