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險待遇包含哪些?
答:1.參保單位職工從參保單位為其連續足額繳滿6個月生育保險費的次月起,按照規定享受以下生育保險待遇:(1)生育及并發癥醫療費用(包括產前檢查費、遺傳疾病基因檢測費、生育醫療費、妊娠及產假期間治療生育并發癥的醫療費);(2)生育津貼;(3)計劃生育手術費用。
?2.2024年5月1日起,以個人身份參加職工醫保人員在我市連續繳滿6個月職工醫保費的次月起,按照我市生育保險相關規定享受相應的生育醫療待遇(不包括生育津貼),待遇標準和隨單位參保職工一致。門診發生的生育醫療費用超過支付限額后,繼續發生的符合生育保險報銷范圍的生育醫療費用納入普通門診統籌支付范圍,按照我市以個人身份參加職工醫保普通門診統籌待遇標準報銷。以個人身份參加職工醫保二檔人員享受遺傳疾病基因檢測統籌報銷,一個孕周期最高支付額度、支付比例、范圍與隨單位參保職工標準一致。以個人身份參加職工醫保一檔的人員不享受遺傳疾病基因檢測統籌報銷。
3.2025年1月1日起,將部分治療性輔助生殖類醫療服務項目納入我市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按照乙類管理,每人限定支付?2 次。參保人員使用符合條件的輔助生殖類醫療服務項目產
生的醫療費用,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不設起付線,職工醫療保險、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報銷比例分別為70%、50%,計入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不擠占普通門診統籌限額,個人負擔費用可由個人賬戶支付。治療期間發生的其他符合醫療保險規定的醫藥費用,按我市醫療保險政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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