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是多少?單位出現欠費時,該單位退休人員醫保待遇有影響嗎?繳費年限未達到我市規定年限的退休人員還能繼續享受醫療保險待遇嗎?如何才能確保醫保待遇不中斷呢?
全市所有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男應滿30年、女應滿25年,其中本人在我市參加職工醫療保險實際繳費年限滿10年,方可享受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待遇。
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達到我市規定年限的退休人員,其醫保待遇不再因單位欠費而中斷。換句話說,繳費年限達到規定的退休人員,其醫保待遇不受任何影響,可終生享受待遇。
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未達到我市規定年限的退休人員,其職工醫保待遇按現行政策規定停止享受。也就是說,退休人員未進行繳費年限認定或認定后不足規定繳費年限但又未進行補繳的,其醫保待遇會因單位欠費而中斷。
未進行繳費年限認定或認定后不足規定繳費年限的退休人員,需按照我市現行規定補繳不足年限繳費,從完清費用的次月起,按規定享受職工醫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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