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居民參保為什么要繳費?現在不繳,如果生病了可以中途再繳費報銷醫療費用嗎?
城鄉居民繳納醫保費,其目的就是要培養廣大城鄉居民的互助共濟意識,需各方積極參與、多渠道籌集資金,滿足群眾就醫需求。作為居民醫保參保人每年繳費參保,不吃虧,不僅為自己健康投了保,還可以幫助生病的人。人吃五谷雜糧,誰也不敢保證自己永遠不生病,現在用我們的錢去資助需要幫助的病人,如果有一天我們也生了病,也同樣有無數人在默默地幫助我們,充分體現了社會主義大家庭的溫暖。
從2025年起,除新生兒等特殊群體外,對未在居民醫保集中繳費期參保繳費或未連續參保繳費的人員,設置參保繳費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個月,等待期就是交了錢要等3個月才能報銷,3個月期間發生的費用不能報銷,而且,未連續參保繳費的,每多斷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礎上增加1個月待遇等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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