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萬州區醫療保障事務中心2025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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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萬州區醫療保障事務中心2025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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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醫療保障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承擔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長期護理保險、醫療救助等方面的經辦職責。
2.承擔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長期護理保險基金和醫療救助資金預算和決算工作,配合做好核算、管理、撥付等工作。
3.承擔醫療保障參保工作。承辦醫療保障參保登記、關系轉移、接續工作;承辦繳費年限的核實和清算工作。
4.承擔城鎮職工醫保、城鄉居民醫保、生育保險、長期護理保險、醫療救助的費用審核等事務性、服務性工作。按政策規定支付各類醫療保障待遇。承擔離休干部、1-6級傷殘軍人等特定人員醫療費用的審核、支付等事務性、服務性工作。承擔異地就醫參保人員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工作。
5.承擔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長期護理保險、醫療救助等服務機構的協議管理工作。
6.指導、管理第三方機構承辦城鎮職工大額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大病醫療保險和長期護理保險等工作。
7.承擔醫療保障經辦信息化建設及統計工作。
8.完成區委、區政府和區醫保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單位構成。
重慶市萬州區醫療保障事務中心是區級全額撥款的參公事業單位,內設10個職能科室,即綜合科、政務服務科(加掛信訪科牌子)、基金財務科、信息與數據管理科、參保事務科、醫藥機構費用審核科、稽核與協議管理科、醫保待遇服務科、醫療救助科、長期護理保險科;從預算單位構成看,區醫保中心為獨立核算的一級預算單位,無下級預算單位。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5年年初預算數1043.6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043.65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 0萬元;收入較去年增加41.44萬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較上年增加41.44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5年年初預算數1043.6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0萬元,教育支出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62.39萬元,衛生健康支出818.32萬元,住房保障支出62.94萬元;支出較去年增加41.44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預算增加78.81萬元,項目支出預算減少37.37萬元。
三、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043.65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043.65萬元,比2024年增加41.4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986.65萬元,比上年增加78.81萬元,主要原因是區級行政及參公單位公用經費按規范后標準納入2025年部門預算編制,主要用于保障部門運轉的辦公費、印刷費、差旅費、水電費、郵電費、維修(護)等、培訓費、會議費等;項目支出57萬元,比上年減少37.37萬元,主要原因是貫徹過“緊日子”的要求,嚴格執行“零基預算”,區醫保中心的業務工作類項目經費和網絡運行項目經費不在2025年年初預算編制范圍,主要用于全區城鄉居民醫保征繳,發放工作、完善制度體系、提高業務經辦水平和經辦質量等方面。
重慶市萬州區醫療保障事務中心2025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與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5年“三公”經費預算5.29萬元,比2024年增加0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比2024年增加0萬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無因公出國(境)計劃;公務接待費1.44萬元,比2024年增加0萬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門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最大程度壓縮預算開支;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3.85萬元,比2024年增加0萬元,主要原因是我部門貫徹過緊日子要求,堅決厲行節約,嚴格落實公車使用規定,最大限度節能降耗;公務用車購置0萬元,比上年增加0萬元,主要原因是本年無公務用車購置計劃。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運行經費173.24萬元,比上年增加63.31萬元,主要原因為區級行政及參公單位公用經費按規范后標準納入2025年部門預算編制及單位在編人員變動。主要用于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物管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二)政府采購情況。所屬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8.4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8.4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8.4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8.4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5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57萬元。
(四)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止2024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1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1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單位預算公開聯系人:王彬容,電話:023-58000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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