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萬州區應急管理局 關于進一步深化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專項整治 做好旺季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
重慶市萬州區應急管理局 關于進一步深化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專項整治 做好旺季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
萬州應急〔2021〕57號
各鎮鄉(民族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有關單位:
四季度至元旦春節期間,是煙花爆竹產銷旺季,生產經營活躍,庫存產品增加,安全風險增大。近期,市應急局在檢查煙花爆竹安全時發現部分區縣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專項整治推進不力,仍存在零售店(點)“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現象,批發經營企業分倉庫(原配送點倉庫)不符合相關規范要求、倉庫超量儲存超高堆放等突出問題,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為舉一反三,加強監管,確保我區煙花爆竹安全形勢持續穩定,按照市應急局統一部署,現就進一步深化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專項整治做好旺季安全監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持續深化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專項行動,深入開展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專項整治,全面摸底核查,嚴格監管執法,推動問題整改,有力改善煙花爆竹經營安全條件,持續保持煙花爆竹“打非”高壓態勢,嚴厲打擊突出違法行為,有效防范生產安全事故,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重點內容
(一)深化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專項整治。有關鎮鄉街道即日起對照《煙花爆竹零售店(點)安全技術規范》(AQ4128-2019),逐一排查轄區零售店(點)的安全條件、防火措施、店主主體責任落實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和隱患,堅決取締“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有重大安全隱患的零售店(點)。加強對轄區批發企業倉庫的儲存設施、安全設施、制度建設、現場管理、人員培訓、產品釆購運輸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和隱患開展排查整治。煙花爆竹批發經營企業和零售店(點)未達到國家、行業標準要求的,應立即組織整改,于2021年11月30日前整改到位。同時,切實落實整改過程中的安全措施,逾期未完成的應暫停使用或停止經營。尤其是經整治后仍達不到要求的,要及時報送區應急局依法暫扣或吊銷《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
(二)保持煙花爆竹“打非”高壓態勢。元旦春節前,各鎮鄉街道要對轄區進行一次全面排查,并結合摸排情況,積極會同公安等部門,開展煙花爆竹“打非”聯合執法。對組織參與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單位和人員,要按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依法加強對涉嫌犯罪的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刑事責任追究的通知》等規定依法嚴肅懲處,配合相關機關依法追究治安管理和刑事責任。分水、余家、孫家、羅田、走馬、龍駒、白土、恒合、普子等與外交界鎮鄉,要采取在主要進出道路、高速公路路口及非法運輸高發的路段設立“煙花爆竹檢查站”等形式,加大對進出境、過境的車輛、人員、物品的檢查,堅決將煙花爆竹非法產品、原材料擋在區外、堵在關口。
三、相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鎮鄉街道務必高度重視,主要領導親自部署,分管領導抓好落實,切實把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專項治理作為當前重點任務,做到責任落實到位、措施執行到位、隱患整治到位,堅決防止形式主義,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二)開展教育培訓。要進一步督促轄區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學習《安全生產法》、《煙花爆竹零售店(點)安全技術規范》(AQ4128-2019)、《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試行)》(安監總管三〔2017〕121號)等法律法規、規范標準,營造良好的排查整治社會氛圍。
(三)嚴格信息報送。要及時匯總排查整治工作情況,掌握工作動態,做好形勢分析和工作總結,從本月起每月25日前將《煙花爆竹經營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進度表》報送區應急局,并于2021年12月25日前報送本次專項整治工作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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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萬州區應急管理局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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