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慶市萬州區委重慶市萬州區人民政府信訪辦公室2019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中共重慶市萬州區委重慶市萬州區人民政府信訪辦公室
2019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主要職責
1.對全區信訪穩定工作實施宏觀指導,研究制定信訪工作相關政策和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意見;總結推廣信訪穩定工作經驗;推進依法信訪,暢通信訪渠道;綜合分析研判全區信訪穩定工作形勢和動態;及時向區委、區政府和上級信訪維穩部門報送信訪穩定工作信息。
2.負責受理、辦理、交辦、轉送群眾給區委、區政府的信訪事項;牽頭協調跨地區、跨部門、跨行業的信訪事項。
3.負責到區委、區政府上訪群眾的接待;對集訪和重大不穩定因素及時報告區委、區政府,并提出處理建議。
4.建立健全矛盾糾紛排查工作體系;定期排查矛盾糾紛和不穩定因素;及時收集、匯總重大矛盾糾紛和不穩定信息;開展重大決策、重大事項穩定風險評估。
5.牽頭協調處理重要信訪事項;參與突發群體性事件的處置;調查、分析、研究信訪穩定情況,及時向區委、區政府提出建議。
6.組織開展社情民意調查;分析研判社情民意及社會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研究協調解決群眾反映的重大利益訴求。
7.完善干部下訪群眾工作機制;組織開展領導干部下訪群眾工作;協調社會各方積極參與群眾工作。
8.對各地各部門貫徹執行信訪穩定法律法規、落實信訪穩定工作責任、處理信訪穩定事項、執行信訪穩定事項處理意見的情況進行督查督辦;針對存在的問題,適時提出改進工作、完善政策、解決問題和給予行政處分的建議;對信訪工作中的失職、瀆職行為,提出責任追究的建議。
9.負責協調、處理信訪事項處理意見、復查、復核的相關工作;對涉法信訪事項引導群眾依法求決。
10.負責收集、征集人民群眾的建議并督促相關責任單位采納合理化建議。
11.組織實施信訪穩定信息化建設;建立并管理全區信訪及群眾工作信息網絡系統;開展對信訪維穩干部的業務培訓。
12.承辦上級部門及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機構設置
萬州區信訪辦是一級預算單位,內設綜合科、接訪科、辦信科、復查復核科、督查科、維穩科、群眾工作科7個科室。
二、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3008.10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008.10萬元,比2018年增加2537.37萬元。(備注:兩年對比數差距較大的主要原因是:由于2018年財政體制改革,社會管理專項資金2500萬元未納入年初預算,而是在執行中進行了追加,2019年社會管理專項資金2500萬元則納入了年初預算)其中:基本支出508.10萬元,比2018年增加了37.37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工資增加預算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及生活補助,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2500萬元,比2018年增加2500萬元。(備注:由于2018年財政體制改革,社會管理專項資金2500萬元未納入年初預算,而是在執行中進行了追加,2019年社會管理專項資金2500萬元則納入了年初預算。)
萬州區信訪辦2019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19年“三公”經費預算35萬元,比2018減少20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與 2018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計劃安排人員出國培訓及考察等事務;公務接待費15萬元,比2018年減少3萬元,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八項規定,控制公務接待人員和金額;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0萬元,比2018減少17萬元,主要原因是嚴格落實公車使用規定,嚴禁公車私用;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比2018持平,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未計劃購置公務車。
四、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運行經費119.53萬元,比上年增加 0.03 萬元,主要原因為部門公用經費標準統一提高。主要用于:辦公費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培訓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2、政府采購情況。2019年政府采購預算總額2.5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2.5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3、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19年項目支出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2500萬元。
4、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止2018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2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1輛、應急通信用車1輛。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
五、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部門預算公開聯系人:向裕華 聯系電話:023-58520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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