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州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涉企行政檢查事項清單
| 萬州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涉企行政檢查事項清單 | ||||
| 序號 | 事項名稱 | 檢查內容 | 是否屬于涉企檢查事項 | 法定依據 |
| 1 | 對托育機構、幼兒園衛生保健工作的行政檢查 | 托幼機構是否規范開展衛生保健工作。 | 是 |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管理辦法》《重慶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
| 2 | 對學校衛生的行政檢查 | 學校衛生是否符合相關規定及標準。 | 是 | 《學校衛生工作條例》 |
| 3 | 對托育機構的指導與監督 | 托育機構是否符合相關衛生規定及標準。 | 是 |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重慶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
| 4 | 對醫療衛生機構控制吸煙工作的行政檢查 | 醫療衛生機構是否按規定在機構內開展控煙工作。 | 是 | 《重慶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 |
| 5 | 對結核病防治工作的行政檢查 | 相關機構是否規范開展結核病防治工作。 | 是 | 《結核病防治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
| 6 | 對餐飲具集中消毒企業的行政檢查 | 餐飲具集中消毒企業是否規范開展餐飲具消毒。 | 是 |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 |
| 7 | 對消毒工作的行政檢查 | 消毒產品生產、經營單位生產經營消毒產品是否符合規定要求;消毒工作是否符合傳染病防治要求。 | 是 | 《消毒管理辦法》 |
| 8 | 對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從事醫療廢物的收集、運送、貯存、處置中的疾病防治工作的行政檢查 | 醫療廢物處置是否符合規定要求。 | 是 | 《醫療廢物管理條例》 |
| 9 | 對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工作的行政檢查 | 預防接種工作是否符合規定要求。 | 是 | 《中華人民共和國疫苗管理法》 |
| 10 | 對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行政檢查 | 艾滋病防治工作是否符合規定要求。 | 是 | 《重慶市預防控制性病艾滋病條例》《艾滋病防治條例》 |
| 11 | 對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的行政檢查 | 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防護工作是否符合規定要求。 | 是 | 《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 |
| 12 | 對傳染病防治工作的行政檢查 | 傳染病防治工作是否符合規定要求。 | 是 |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
| 對母嬰保健、生育技術服務工作的行政檢查 | 1.醫療、保健機構或者人員是否有未取得母嬰保健技術許可,擅自從事婚前醫學檢查、遺傳病診斷、產前診斷、助產技術、結扎手術和終止妊娠手術等行為。2.新生兒疾病篩查是否符合相關要求。3.開展人輔技術的醫療機構是否超出批準的技術類別、執業地址,工作人員是否超出注冊的執業機構、執業類別、執業范圍;4.是否有買賣配子、合子、胚胎的行為,是否有實施代孕或參與代孕的行為;是否有擅自進行無醫學指征性別選擇的行為;是否使用人類精子庫以外的機構提供的精子;是否有擅自放寬適應癥濫用人輔技術的行為。5.打擊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和非醫學需要的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的行為。 | 是 | 《重慶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重慶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人類精子庫管理辦法》《新生兒疾病篩查管理辦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產前診斷技術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實施辦法》 | |
| 14 | 對醫療質量的行政檢查 | 醫療質量管理是否符合要求,醫療事故管理是否符合要求,院前急救管理是否符合要求,醫療糾紛管理是否符合要求。 | 是 |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醫療機構投訴管理辦法》《醫療質量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 |
| 15 | 對醫療文書的行政檢查 | 處方管理是否符合要求,病歷管理是否符合要求,醫學證明文件管理是否符合要求。 | 是 | 《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醫療事故處理條例》《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處方管理辦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 |
| 16 | 對醫療技術管理的行政檢查 | 禁止臨床應用技術管理是否符合要求,限制臨床應用技術管理是否符合要求,醫療美容管理是否符合要求,臨床基因擴增管理是否符合要求,干細胞臨床研究管理是否符合要求,臨床研究管理是否符合要求。 | 是 |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法》《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重慶市遺體和人體器官捐獻條例》《醫療美容服務管理辦法》《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管理辦法》《人體器官捐獻和移植條例》 |
| 17 | 對醫療機構使用藥品、器械的行政檢查 | 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是否符合要求,抗菌藥物管理是否符合要求,醫療器械管理是否符合要求。 | 是 | 《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醫療用毒性藥品管理辦法》《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處方管理辦法》《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辦法》《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 |
| 18 | 對醫療衛生人員資質及其執業行為的行政檢查 | 醫師管理是否符合要求,外國醫師管理是否符合要求,鄉村醫生管理是否符合要求,護士管理是否符合要求,醫技人員管理是否符合要求等。 | 是 | 《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護士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醫師在內地短期行醫管理規定》《醫師執業注冊管理辦法》《外國醫師來華短期行醫暫行管理辦法》《護士執業注冊管理辦法》《處方管理辦法》《臺灣地區醫師在大陸短期行醫管理規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注冊管理暫行辦法》《醫師資格考核注冊管理實施細》《醫療機構管理條例》 |
| 19 | 對醫療機構資質及其執業行為的行政檢查 | 執業許可證管理是否符合要求,人員資格管理(未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是否符合要求,醫療機構診療活動管理是否符合要求,健康體檢管理是否符合要求。 | 是 |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戒毒條例》《院前醫療急救管理辦法》《中醫診所備案管理暫行辦法》《中外合資、合作醫療機構管理暫行辦法》《醫師外出會診管理暫行規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重慶市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療美容服務管理辦法》《放射診療管理規定》 |
| 20 | 對精神衛生工作的行政檢查 | 精神衛生管理是否符合要求。 | 是 | 《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衛生法》 |
| 21 | 對獻血工作、采供血、臨床用血及原料血漿采集供應行為的行政檢查 | 血液(漿)檢測項目齊全;按規定保存血液標本;按規定保存工作記錄;對檢測不合格或者報廢的血液(漿),按有關規定處理。包裝、儲存、運輸符合國家規定的衛生標準和要求。 | 是 | 《重慶市獻血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血站管理辦法》《醫療機構臨床用血管理辦法》《血液制品管理條例》 |
| 22 | 對中醫藥服務的行政檢查 | 中醫機構管理是否符合要求。 | 是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中醫診所備案管理暫行辦法》《醫療氣功管理暫行規定》《重慶市中醫藥條例》 |
| 23 | 對本行政區域單采血漿站的監督檢查 | 按照許可范圍開展工作;從業人員取得相關崗位執業資格或者執業注冊而從事血液安全工作;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耗材。 | 是 | 《單采血漿站管理辦法》《血液制品管理條例》 |
| 24 | 對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的行政檢查 | 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機構及人員是否取得相關資質、是否落實技術服務責任制、是否規范開展相關技術服務,是否按規定報送相關信息。 | 是 | 《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
| 25 | 對職業病鑒定辦事機構的行政檢查 | 職業病鑒定辦事機構是否依規開展職業病鑒定工作。 | 是 | 《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管理辦法》 |
| 26 | 對生活飲用水衛生的行政檢查 | 全區供水單位衛生狀況是否符合相關規定及標準。 | 是 | 《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
| 27 | 對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的行政檢查 | 涉水產品的生產單位的衛生狀況是否符合相關規定及標準;銷售商銷售的涉水產品是否符合相關規定及標準。 | 是 | 《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
| 28 | 對職業健康檢查機構的行政檢查 | 職業健康檢查機構是否規范開展職業健康檢查。 | 是 | 《職業健康檢查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
| 對公共場所的行政檢查 | 1.綜合管理情況。衛生許可證持有情況,衛生管理制度(檔案)建立情況,從業人員有效健康證明持有情況,對空氣、水質、照明、噪聲、顧客用品用具等衛生檢測情況,衛生許可證、衛生信譽度等級和衛生檢測結果公示情況。2.設施設備配置使用情況。防病媒生物或廢棄物存放設施設備配備、使用情況,清洗、消毒、保潔、盥洗等設施設備設置、使用情況,公共衛生間設置、使用情況,游泳場所浸腳消毒池設置、使用情況。3.通風系統。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檔案建立情況,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檢測或衛生評價情況,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清洗消毒情況。4.用品用具。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潔情況,一次性用品用具使用情況,索取公共衛生用品檢驗合格證明和其他相關資料情況。5.控煙條例落實情況。禁止吸煙警語和標志設置情況,醫療衛生機構等公共場所禁止吸煙情況。6.其他。住宿場所按照《艾滋病防治條例》放置安全套或者發售設施情況。 | 是 |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 | |
| 30 | 對職業病防治工作的行政檢查 | 是否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是否有應急預案。 | 是 |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
| 31 | 對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的行政檢查 | 資質、人員配置、儀器設備、實驗室是否符合法律法規要求。 | 是 |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管理辦法》 |
| 32 | 對職業病診斷機構的行政檢查 | 職業病診斷機構法律法規、標準的執行情況;規章制度建立情況;人員、崗位職責落實和培訓情況、職業病報告情況。 | 是 | 《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管理辦法》 |
| 33 | 對開展放射診療的醫療機構的行政檢查 | 是否持有有效《放射診療許可證》、放射診療設備是否與許可證副本里射線裝置明細一致、是否按規定要求定期檢測。 | 是 | 《放射診療管理規定》 |
| 34 | 對放射工作人員職業健康的行政檢查 | 是否持有《放射工作人員證》、是否按照法律法規要求定期體檢、培訓。 | 是 | 《放射工作人員職業健康管理辦法》 |
| 35 | 對醫院感染管理工作的行政檢查 | 醫院感染管理工作是否符合規定要求。 | 是 | 《醫院感染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辦法》《醫療廢物管理條例》 |
| 36 | 對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的行政檢查 | 職業衛生管理、職業衛生培訓、職業病危害項目的申報、生產布局的合理性、防護設施的配備、職業病危害因素是否定期檢測并公示報告、接害崗位人員是否進行職業健康體檢。 | 是 | 《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
| 37 | 對單位和個人損壞或者擅自移動有釘螺地帶警示標志的行政檢查 | 是否存在單位和個人損壞或者擅自移動有釘螺地帶警示標志的情況。 | 否 | 《血吸蟲病防治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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