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萬州區文化和旅游發展委員會(本級)2026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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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萬州區文化和旅游發展委員會(本級)2026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及重慶市宣傳、文化和旅游、體育、廣播電視、文物和博物館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區文化藝術、旅游、體育、廣播電視、文物博物事業政策和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推進文化、旅游和體育融合發展,統籌推進體制機制改革,依法負責行業統計工作。
2.管理全區性重大文化體育活動,負責全區旅游整體形象宣傳和推廣,促進文化、旅游和體育產業對外合作及市場推廣,擬訂全區文化、旅游和體育市場開發戰略并組織實施。指導、協調、推動廣播電視領域產業發展。
3.指導全區文化、旅游和體育市場發展,對文化、旅游和體育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旅游和體育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范文化、旅游和體育市場。負責文化、旅游和體育市場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指導應急救援工作。
4.統籌規劃全區文化、旅游和體育產業,組織實施文化、旅游和體育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承擔文化、體育市場和旅游經濟運行監測體系建設工作,促進文化、旅游和體育產業發展。
5.推進全區文化和旅游、體育、廣播電視、文物和博物館行業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旅游和體育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推進全區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互聯網三網融合。
6.負責管理全區文藝事業,指導、管理文化藝術創作生產和宣傳工作,把握正確的工作導向、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推動各類文化發展。
7.負責全區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全區公共文化、旅游和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旅游和體育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指導基層文化、旅游和體育設施建設,指導鎮鄉街道文旅經濟發展及文化服務中心工作。在市級部門指導下,組織實施區級廣播電視領域公共服務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動。
8.指導全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組織查處全區文化、旅游、體育、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督查督辦各類案件,維護市場秩序。具體執法由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伍承擔。
9.組織實施旅游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負責全區旅行社、旅游景區、星級酒店的管理工作。
10.指導并組織開展群眾性體育活動,履行國民體質監測職責;監督檢查體育設施的管理和使用;負責體育彩票發行管理。
11.規劃全區青少年體育后備人才發展,組織隊伍參加上級體育競賽。擬定全區體育競賽計劃,組織全區綜合性運動會;承辦上級交辦的體育競賽。
12.執行國家體育行業技術等級制度,培養、考核等級運動員、裁判員和社會指導員,負責相關等級裁判員、運動員、社會體育指導員的申報和審批工作。
13.負責對全區各類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會同相關部門對網絡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管理。對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負責全區廣播電視重點基礎設施建設、應急廣播體系建設和廣播電視系統安全工作。
14.負責指導全區文物和博物館業務工作,組織、協調文物保護和考古項目的實施,組織開展文物資源調查,履行文物、博物館安全督察職責,協同建設、規劃部門做好歷史文化名城(鎮、村)保護相關工作。負責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指導協調博物館建設及博物館間的交流與協作。
15.指導、管理文化和旅游、體育、廣播電視、文物和博物館對外及對港澳臺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
16.負責全區文化、旅游和體育行業安全生產等相關工作。
17.擬定全區文化、旅游和體育行業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從業人員職業資格管理。
18.負責文化、旅游和體育行業協會管理。
19.負責機關、直屬單位和所主管的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20.完成區委和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單位構成
根據區委、區政府關于印發《重慶市萬州區文化和旅游發展委員會等6個單位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萬州委辦〔2020〕29號),重慶市萬州區文化和旅游發展委員會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財政全額撥款的正處級行政機關單位,掛重慶市萬州區體育局、文物局、廣播電視局牌子。本單位行政編制39名,后勤服務人員事業編制2名(按“退一減一”原則逐年收回核銷),設主任1名(兼局長),副主任3名(兼任副局長);科級領導職數15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單位內設辦公室、組織人事科、財務科、規劃產業科、市場管理科(掛行政審批科牌子)、文化藝術科、體育科、旅游發展科、廣播電視科、文物博物科等10個內設機構。單位人員情況:在職人員36人,行政退休人員123人,代管原京劇團事業退休人員30人,遺屬1人。
二、單位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6年年初預算數6295.04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3547.04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2748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收入較2025年增加284.08萬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較上年增加118.18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較上年增加165.90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6年年初預算數6295.04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預算0萬元,教育支出預算0萬元,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2641.69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預算755.74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預算85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預算64.61萬元,其他支出(政府性基金預算資金支出)2748萬元。支出預算較2025年增加284.08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預算增加49.85萬元,項目支出預算增加234.24萬元。
三、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3547.04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547.04萬元,比2025年增加118.1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631.78萬元,比2025年增加49.85萬元,主要原因是單位在職及退休人員變動,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離休人員離休費,退休人員補助等,保障單位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1915.26萬元,比2025年增加68.34萬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文化旅游體育類相關項目資金預算支出,主要用于文化、旅游、體育、文物博物、廣播電視等重點工作。
2026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2748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2748萬元,比2025年增加165.90萬元,主要原因是上級提前下達的區縣分成體育彩票公益金項目預算增加,主要用于群眾體育及競技體育等體育事業方面項目支出。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6年“三公”經費預算12萬元,比2025年減少2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萬元,比2025年增加0萬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單位無因公出國(境)計劃;公務接待費7萬元,比2025年減少1萬元,主要原因是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實施細則,公務接待預算只減不增;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5萬元,比2025年減少1萬元,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公務用車預算只減不增;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比2025年增加0萬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單位無公務用車購置計劃。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運行經費181.03萬元,比上年增加5.74萬元,主要原因為機關的公用經費按規范后標準納入2026年單位預算編制。主要用于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水電費、物管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二)政府采購情況。本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2026年項目支出均實行了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1915.26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2748萬元。
(四)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止2025年12月,本單位共有車輛2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2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2026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單位預算公開聯系人:黃英???聯系方式:023-58815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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