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500101MB16028044/2024-00236
[ 發文字號 ]
[ 主題分類 ]
文化
[ 體裁分類 ]
行政處罰
[ 發布機構 ]
萬州區文化旅游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12-20
[ 發布日期 ]
2024-12-20
萬州區文化和旅游發展委員會行政處罰信息公示(2024年12月13日—2024年12月19日)
| 萬州區文化和旅游發展委員會行政處罰信息公示(2024年12月13日—2024年12月19日) | |||||||
| 序號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行政相對人名稱 | 違法事實 | 處罰依據 | 處罰內容 | 處罰時間 | 備注 |
| 1 | (萬州)文綜罰字〔2024〕89號 | 重慶沛思科技有限公司 | 重慶沛思科技有限公司未取得出版行政部門的許可,擅自兼營從事出版物印刷經營活動的行為,違反了《印刷業管理條例》第十二條第一款規定,依據《印刷業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一)項規定應予以行政處罰。 | 依據《印刷業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一)項規定 | 1.責令停業整頓3天; 2.沒收印刷品3冊; 3.罰款人民幣3000元。 |
2024/12/13 | |
| 2 | (萬州)文綜罰字〔2024〕96號 | 重慶萬州區圣士文化用品白巖路門市部 | 重慶萬州區圣士文化用品白巖路門市部未經批準,擅自從事出版物的發行業務的行為,違反了《出版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二款規定,依據《出版管理條例》第六十一條規定應予以行政處罰。 | 依據《出版管理條例》第六十一條規定 | 沒收出版物5冊 | 2024/12/19 | |
| 3 | (萬州)文綜罰字〔2024〕97號 | 萬州區鑫燚優品棒棒噠辦公用品經營經營部 | 萬州區鑫燚優品棒棒噠辦公用品經營經營部未經批準,擅自從事出版物的發行業務的行為,違反了《出版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二款規定,依據《出版管理條例》第六十一條規定應予以行政處罰。 | 依據《出版管理條例》第六十一條規定 | 沒收出版物2盒 | 2024/12/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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