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萬州區文化和旅游發展委員會 關于開展全區文化旅游體育領域火災防控 “除險清患”專項行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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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萬州區文化和旅游發展委員會
關于開展全區文化旅游體育領域火災防控
“除險清患”專項行動的通知
萬州文旅發〔2023〕5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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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屬各單位,機關各科室,各文化旅游體育經營單位:
為認真落實全市火災防控“除險清患”電視電話會議部署和區委、區政府火災防控“除險清患”工作部署,按照市文化旅游委《關于開展全市文化旅游體育領域火災防控“除險清患”專項行動的通知》(渝文旅發(2023)94號)和市體育局關于火災防控“除險清患”專項行動相關要求,進一步提升全區文化旅游體育領域抗御火災風險能力,持續鞏固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成效,攻堅整治存在的突出風險和重大隱患,持續營造良好安全的文化旅游體育市場環境,結合區安全生產委員會、區減災委員會《全區火災防控“除險清患”專項行動方案(征求意見稿)》相關要求,決定從即日起至2023年底,開展全區文化旅游體育領域火災防控“除險清患”專項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工作方針,持續推進文化旅游體育領域消防標準化管理示范創建工作,不斷優化體制機制,壓實防控責任,深化源頭治理,加強基礎建設,強化執法檢查,推動數字賦能,提升隊伍能力,有效防范化解重特大火災風險,全力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新時代新征程新萬州建設營造良好的安全環境。
(二)主要目標。認真落實全國安全防范工作視頻會議精神, 統籌開展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行動。從即日至12月底,扎實推進“遺留問題大起底、設施設備大排查、突出問題大執法、安全素養大宣教、應急救援大演練、數字賦能大提升、隊伍能力大建設”共七方面17項重點任務。聚焦“遏重大、降較大、減總量”目標,摸清火災重大隱患存量、嚴控增量,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增強防火意識和自救能力,整體提升全區文化旅游體育領域城鄉和森林火災防治水平。
二、強化統籌
區文化旅游委成立全區文化旅游體育領域火災防控“除險清患”專項行動工作專班,由黃方國同志任組長,梁繼福、張承、胡雄、郭代伯、岳宗英、向林均同志任副組長。工作專班下設辦公室,設在委市場管理科(行政審批科),由向林均同志擔任工作專班辦公室主任,委屬各單位、區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分管負責人和委市場管理科(行政審批科)、旅游發展科、體育科、文博博物科、辦公室負責人擔任副主任,統籌委屬各單位及文化旅游體育文物博物等領域火災防控“除險清患”工作。工作專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抓好統籌協調,建立定期調度、末位發言、明查暗訪、清單管理、比拼賽馬等工作機制,綜合協調火災防控除險清患專項行動各項工作。委屬各單位和各有關科室要嚴格按照任務分工,抓好工作落實,加強協同配合,形成整治合力,確保工作實效。委屬各單位要成立相應組織機構,逐級分解任務、逐一壓實責任、逐項明確進度。
三、整治范圍
(一)重慶三峽移民紀念館(區博物館、區文管所)、區文化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區圖書館、三峽曲藝保護傳承中心(三峽曲藝團)、三峽川劇藝術研究傳承中心(三峽川劇團)、區體育學校、區體育場館管理中心等公共文化體育服務機構及其管理的公共文化體育場館。
(二)全區互聯網上網服務場所、歌舞娛樂場所、游戲游藝娛樂場所、劇本娛樂經營場所(含劇本殺、密室逃脫)、劇院等演出備案場所。
(三)全區其他對外開放的文博院館和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等文物建筑。
(四)健身房、經營性游泳池、沖浪池、室內冰雪活動場所等體育經營場所。
(五)旅行社;A級旅游景區、星級旅游飯店、等級旅游民宿、旅游度假區等涉旅企業。
四、重點任務
(一)著力解決各類遺留問題
1.未經消防驗收許可投入使用。全面摸排各類文化旅游體育經營活動場所和企事業單位用房是否存在未經消防驗收或竣工驗收備案擅自投入使用的遺留問題,以“事要解決”為標準,梳理制定問題清單,組織開展現場辦公,“一事一議”出臺政策措施,完善設施設備和消防驗收手續,對經整改仍達不到消防技術標準且無法通過消防審批的,及時提請區級牽頭部門和區消防救援支隊等依法責令停止違規使用。(市場管理科、文物博物科、體育科、旅游發展科分別牽頭,委屬各單位配合)
2.未經審批改變使用性質。全面摸排各類文化旅游經營活動場所和企事業單位用房是否存在違規改變場所火災危險性定性的行為(比如將地下車庫改建為庫房),督促加強完善火災防范措施,盡快重新辦理消防審批手續,對達不到消防技術標準無法通過消防審批的,及時提請區級牽頭部門和區消防救援支隊等依法責令停止違規使用。(市場管理科、文物博物科、體育科、旅游發展科分別牽頭,委屬各單位配合)
(二)扎實開展消防設施隱患排查
3.防滅火設施。未按要求設置室內外消火栓系統,或水壓、 水量不能滿足滅火需求;未按要求設置火災自動報警、自動噴水滅火、氣體滅火、防排煙等設施,或消防設施系統損壞癱瘓無法正常使用,不具備防滅火功能。(市場管理科、文物博物科、體育科、旅游發展科分別牽頭,委屬各單位配合)
4.安全疏散設施。疏散樓梯數量不足或設置不符合要求;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在人員密集場所的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消防應急廣播、消防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志未保持完好有效。(市場管理科、文物博物科、體育科、旅游發展科分別牽頭,委屬各單位配合)
5.防火分隔設施。未按要求設置防火分區;防火門、防火卷簾、防火墻等損壞嚴重,不具備防火分隔功能;電纜井、管道井等防火封堵不嚴密,破壞建筑防火分隔。(市場管理科、文物博物科、體育科、旅游發展科分別牽頭,委屬各單位配合)
6.森林草原類景區設施火患。對林草類景區內的輸電線路、輸配電、電信基站等設施設備存在的倒塌、老化、斷線、短路、絕緣子脫落,油氣管線破損、泄漏等隱患及林區公路、林下通道可燃物清理、防火道路通行狀況、消防水池蓄水情況開展排查。(旅游發展科牽頭,各林草類A級旅游景區配合)
(三)聚焦問題開展執法檢查
7.違規用火用電。電器線路敷設、照明燈具安裝、大功率電器使用不符合規定,電動自行車(蓄電池)違規充電,違規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等。(區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牽頭,各有關科室、委屬單位配合)
8.違規動火作業。各類委外作業電氣焊人員無證上崗、未建立特種作業人員臺帳、未落實動火審批制度、未落實防止火花飛濺措施、現場未配備消防器材、未清理易燃可燃物、未明確專人看護。(區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牽頭,各有關科室、委屬單位配合)
9.違規易燃可燃材料裝修。違規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裝飾裝修,違章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夾芯彩鋼板等。(區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牽頭,各有關科室、委屬單位配合)
10.違規生產經營。特種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違規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內違規設施員工宿舍;違規將住宿與生產、儲存、經營場所混合在同一空間內;自動消防設施未落實維護保養。(區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牽頭,各有關科室、委屬單位配合)
11.戶外違規用火行為。在森林防火期且處于防火區內的文化旅游體育場所和文物保護單位,嚴查違規用火行為(燒香燒紙、燃放煙花爆竹、烤火、野炊、吸煙、燃放孔明燈、燒蜂驅獸、小孩玩火等非生產性用火)。(區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牽頭,各有關科室、委屬單位配合)
(四)宣傳培養消防安全素養
12.媒體宣傳。委辦公室負責統籌做好專項行動期間的新聞宣傳報道工作,要充分發揮三峽融媒體中心豐富的報端資源,切實用好“文旅萬州”微信公眾號平臺,每月在各級主流媒體(含新媒體)上刊發工作動態不少于2次,并在“文旅萬州”微信公眾號適時開設警示宣傳專欄,開展典型火災事故警示宣傳教育,集中曝光專項行動期間排查發現的重大火災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以案說法、以案明責。對專項行動中探索出有效做法的單位,及其成功經驗,開展正面宣傳報道,形成強大輿論聲勢。委屬各單位要通過公眾號、短信等方式向單位在職及退休干部職工推送防火安全提示,每月不少于1次。(辦公室牽頭,委屬各單位、機關各科室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3.多形式宣傳。各文化旅游體育經營和開放服務單位,以及A級旅游景區、星級旅游飯店等涉文涉旅企業,要利用戶外大屏、固定宣傳欄、公共顯示牌等,高頻次播放防火公益廣告;各A級旅游景區要依托景區內的應急廣播系統,廣泛開展消防提示警示宣傳;委屬各單位、各國有院團要充分結合“文化下鄉”活動,圍繞消防主題開展文藝作品創作,深入全區重點鎮鄉(街道)開展文藝巡演。(委屬各單位、機關各科室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聯動開展應急救援演練
14.開展滅火應急演練。督促指導各類文化旅游體育經營活動場所和企事業單位制定或修訂可操作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組織開展滅火逃生疏散演練(委屬各單位、機關各科室等按職責分工負責)。要督促指導各類森林草原類A級旅游景區,以及可能受森林火災威脅的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等配合屬地鎮鄉(街道)開展森林火災聯合演練,完善處置辦法。(旅游發展科、文博博物科分別牽頭,各文化旅游體育經營和開放場所具體負責)
15.建立聯勤聯動機制。各文化旅游體育經營和開放場所、委屬各單位要主動加強與區林業、氣象、水利等部門的經常性聯系,要著力加強與區消防救援支隊各救援站、屬地鎮鄉(街道)專兼職消防救援站及藍天救援隊等社會救援組織、社區和單位微型消防站聯勤聯動,配套完善指揮框架,提高同步調度、協同救援能力。(委屬各單位、各文化旅游體育經營和開放場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有效提升智治監管能力
16.依托已建成的全市A級旅游景區視頻監測系統,將全區3A級以上旅游景區重點區域視頻監測信號接入推送市級監測平臺,確保3A級以上旅游景區實現全天候動態監測(旅游發展科牽頭負責);要使用好“文旅安全日志管理系統”微信小程序開展“非現場監管執法”,加強文化旅游體育場所網上監督巡查力度,及時發現、提醒、糾正和督辦各類消防安全問題。(區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牽頭負責)
(七)夯實從業人員消防安全能力
17.進一步鞏固全市文化旅游體育領域一線從業人員消防安全技能競賽成果,圍繞提升全區文化旅游體育領域從業人員消除火災隱患能力、撲救初起火災能力、組織人員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建設,組織企業管理人員、一線從業人員等有針對性開展消防知識的學習培訓,培養鍛煉一批業務精、懂安全的從業隊伍。(市場管理科牽頭,委屬各單位、機關各科室配合)
五、推進步驟
(一)自查自改(2023年6月20日前)。區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委屬各單位、機關各科室要按照上述分工要求,切實摸清本領域、本單位火災防控問題隱患底數,委屬各單位要制定本單位火災防控除險清患專項行動方案。各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各科室、有關委屬單位要緊緊圍繞全年目標任務,督促指導各文化旅游體育經營和開放場所制定本單位火災防控除險清患專項行動方案,細化措施、打表推進,確保工作實效。要督促各企事業單位在6月20日前完成自查自改,對本單位不能立查立改的,各企事業單位要主動向屬地鎮鄉(街道)和有關主管部門及時報告。
(二)排查促改(2023年8月20日前)。機關各科室、委屬各單位要切實按照分工,密切配合,打表推進,區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支隊要完成全面執法排查。按照“誰檢查誰負責,誰治理誰負責,誰監管誰負責”原則,對風險隱患的“排查、治理、管控”三個環節全過程實名制管控,層層壓實責任。
(三)執法督改(2023年11月20日前)。委屬各單位、機關各科室要按照“遺留問題不遮掩、發現問題不回避,整改問題不遺漏”要求,督促有關單位完成整改銷號。整改期間,要依據風險等級、整改難度,明確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落實”,形成隱患整治臺賬。對問題復雜、短時間難以整改的,要落實臨時管控措施,制定延期整改方案。區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支隊要針對有關企事業單位問題整改情況開展針對性執法,以嚴格規范公正文明的執法,助推整治工作見實效。
(四)總結提升(2023年12月20日前)。全面完成火災防控“除險清患”專項行動任務,總結專項行動取得的成效,系統梳理經驗做法,積極推動互學互鑒,健全完善火災防控長效機制。要分門別類地整治專項行動發現的問題隱患,屬于文化旅游體育部門職責范圍內的,要依法處理、閉環整改;對不屬于文化旅游體育部門職責范圍的,要及時移送相關部門處置。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委屬各單位、各文化旅游體育經營和開放場所要加強對本單位、本場所火災防控“除險清患”專項行動工作的組織領導,切實擔負起防范化解重大火災風險的主體責任,要加強與機關各科室、區級各有關單位的協同配合,形成整治合力,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二)壓實工作責任。委屬各單位、各文化旅游體育經營和開放場所要開展“清單式”排查整治,對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實行記賬銷號管理,定期復盤工作進展和成效。機關各有關科室要切實發揮牽頭作用,對重點任務問題起底質量、隱患整治效果等開展明查暗訪,對推進不力、整改不實的企事業單位和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警示約談、通報批評。
(三)及時報送信息。請委屬各單位于6月20日前報送本單位自查自改情況;請區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其他委屬各單位、機關各有關科室(旅游發展科、體育科、文物博物科、市場管理科)于12月10日前上報專項行動工作總結。聯系人:周益,聯系電話:58815898,郵箱:203086970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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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萬州區文化和旅游發展委員會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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